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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应运而生的中小企业发展都较快,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令人担忧,尤其是这些企业的融资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对策
一、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建立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体系
首先,要创新发行方式的企业债券。
其次,人民银行颁布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为企业开辟了一条全新的直接融资渠道。从理论上来说,由于中小企业多分布在产业链的下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筹集资金非常适宜。
再次,可采用资产支持债券来寻求融资渠道。
二、建立健全我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体系
1.加快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1)改革现有银行结构,合理设置机构,以贴近中小企业,充分施展服务功能。同时依据国家新的《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建设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根据当地自然资源、经济环境和市场化的实际对中小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在贷款手续方面要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流程,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和明确贷款责任追究,提高效率。(2)充分利用外资银行。由于外资银行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拥有成熟的中小企业融资经验及其成型的产品和管理制度,能够从企业的盈利能力出发决定是否发放贷款,现在外资银行由于营业网点规模和业务的限制急需突破利润增长点,正在大举进攻中小企业领域。(3)加大农村信用社对中小企业的帮助。国家可以考虑降低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设立门槛,鼓励地方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并加快对现有农信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的改制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其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
2.正确引导民间金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目前,我国的民间金融异常发达,规模巨大。当前信贷规模紧缩的政策下,市场需求拉动借贷上涨,中小企业融资加速向民间借贷边界拐进,民间借贷凭借其利率调整灵活,贷款条款内容可有双方商议形成,趋利性强;借贷手续简便,由于民间借贷的供给方往往对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相当了解,弥补了中小企业无法提供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等正规金融所要求的条件,对中小企业的担保要求相对宽松;民间借贷交易的时间地点灵活、交易形式多样,流动快速的特点,较好地活跃了资金市场,集聚和辐射能力明显增强。巨大的民间资本存量如若能正确利用,将会对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相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与民间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民间金融发展提供必备的法律制度环境,为民间金融纳入到金融监管来,鼓励、引导民间金融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
3.建立适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要求的中小型银行。可以根据不同产业设立行业性中小型银行,如针对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立科技兴银行,以企业融资需求为中心,提供股权与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就提出,为解决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难,建议设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科技银行。国内比较有实力的商业银行可以与国内外的风险投资商合作成立各种行业型银行,利用风险投资商的风险控制能力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有效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三、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1.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畅通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渠道,形成有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营造良好的融资机制,积极研究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互助合作担保,对符合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但不具备一般商业贷款条件)的对象增加融资渠道。还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体系,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来解决担保难的问题。
2.建立合适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征信系统对于提高融资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研究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评级、发布制度,可向银行等机构提供企业真实、可靠的信用信息;另一方面从企业资信的征集到评估,再到查询、公示,形成一个完整的中介服务系统。
3.加强政府的协调、服务与支持功能,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各级政府可以把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和政府经贸局实现联网,建立中小企业信息网。打造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减少银行等金融机构了解企业的信息成本。特别是在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上,为使中小企业适应债券融资要求,有关部门尝试捆绑发债,即将多家中小企业组织起来,联合成一个整体统一发债,使不能独立发行债券的企业能够借助捆绑平台发行债券融资。捆绑发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重大创新,也为发展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开拓了思路。可以看到,如果具备同样的政府支持,其他类型的中小企业同样可以借助“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的模式发行捆绑债券。在简单捆绑模式下,企业类型的差异并不会影响到债券的发行,关键是要有足够的担保和偿债保证。
【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对策
一、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建立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体系
首先,要创新发行方式的企业债券。
其次,人民银行颁布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为企业开辟了一条全新的直接融资渠道。从理论上来说,由于中小企业多分布在产业链的下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筹集资金非常适宜。
再次,可采用资产支持债券来寻求融资渠道。
二、建立健全我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体系
1.加快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1)改革现有银行结构,合理设置机构,以贴近中小企业,充分施展服务功能。同时依据国家新的《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建设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根据当地自然资源、经济环境和市场化的实际对中小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在贷款手续方面要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流程,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和明确贷款责任追究,提高效率。(2)充分利用外资银行。由于外资银行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拥有成熟的中小企业融资经验及其成型的产品和管理制度,能够从企业的盈利能力出发决定是否发放贷款,现在外资银行由于营业网点规模和业务的限制急需突破利润增长点,正在大举进攻中小企业领域。(3)加大农村信用社对中小企业的帮助。国家可以考虑降低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设立门槛,鼓励地方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并加快对现有农信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的改制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其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
2.正确引导民间金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目前,我国的民间金融异常发达,规模巨大。当前信贷规模紧缩的政策下,市场需求拉动借贷上涨,中小企业融资加速向民间借贷边界拐进,民间借贷凭借其利率调整灵活,贷款条款内容可有双方商议形成,趋利性强;借贷手续简便,由于民间借贷的供给方往往对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相当了解,弥补了中小企业无法提供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等正规金融所要求的条件,对中小企业的担保要求相对宽松;民间借贷交易的时间地点灵活、交易形式多样,流动快速的特点,较好地活跃了资金市场,集聚和辐射能力明显增强。巨大的民间资本存量如若能正确利用,将会对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相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与民间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民间金融发展提供必备的法律制度环境,为民间金融纳入到金融监管来,鼓励、引导民间金融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
3.建立适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要求的中小型银行。可以根据不同产业设立行业性中小型银行,如针对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立科技兴银行,以企业融资需求为中心,提供股权与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就提出,为解决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难,建议设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科技银行。国内比较有实力的商业银行可以与国内外的风险投资商合作成立各种行业型银行,利用风险投资商的风险控制能力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有效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三、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1.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畅通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渠道,形成有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营造良好的融资机制,积极研究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互助合作担保,对符合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但不具备一般商业贷款条件)的对象增加融资渠道。还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体系,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来解决担保难的问题。
2.建立合适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征信系统对于提高融资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研究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评级、发布制度,可向银行等机构提供企业真实、可靠的信用信息;另一方面从企业资信的征集到评估,再到查询、公示,形成一个完整的中介服务系统。
3.加强政府的协调、服务与支持功能,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各级政府可以把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和政府经贸局实现联网,建立中小企业信息网。打造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减少银行等金融机构了解企业的信息成本。特别是在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上,为使中小企业适应债券融资要求,有关部门尝试捆绑发债,即将多家中小企业组织起来,联合成一个整体统一发债,使不能独立发行债券的企业能够借助捆绑平台发行债券融资。捆绑发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重大创新,也为发展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开拓了思路。可以看到,如果具备同样的政府支持,其他类型的中小企业同样可以借助“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的模式发行捆绑债券。在简单捆绑模式下,企业类型的差异并不会影响到债券的发行,关键是要有足够的担保和偿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