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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管理创新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必然带来法律法规的变革和执法方式的变化,检察队伍建设必需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和执法能力,才能适应社会管理创新带来管理方法变化、管理政策变化和管理模式变化。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队伍建设检察机关
作者简介:韦华生,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不同的历史阶段,对检察队伍建设的要求是不同的,或者侧重点不一样。要讨论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队伍建设新要求这个命题,首先要了解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历史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各种矛盾交织,旧的社会管理模式已不适应新的社会发展要求。为此,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党的十七大更明确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9年,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胡锦涛同志指出:“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是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体现”。社会管理创新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仅限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变革,还包括其他主体以及社会自身管理的改变。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必然带来法律法规的变革和执法方式的变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因此,探讨社会管理创新对当前检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新的历史时期,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必需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创新能力,适应社会管理创新带来的管理方法变化
首先,要坚持解放思想,切实把思想凝聚到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要求上来。一是要树立能动意识,坚持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必须协调发挥好政治、组织优势和司法手段作用,敏锐观察、妥善应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工作重点,严把执法界限,讲究执法方式,切实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二是树立和谐意识,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第一责任,加强形势预判,密切关注社会矛盾变化态势,立足于防范治理、立足于化解矛盾、立足于统筹协调,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强化公信意识,把加强思想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作为新形势下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和保证,着力解决执法理念与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现实要求不相符问题,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其次,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把行动统一到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需要上来。一是要提高队伍的创新动力。要创新文化建设载体,用优秀文化精髓去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使这成为引领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要广泛运用物质、精神、组织手段,正确引导和保护干部的创新热情和创新精神,宽容创新中的挫折与失误,确保创新能量充分释放。二是要提高队伍的创新能力。通过创建“五好班子”、“五好部门”争优创先活动,结合“检察官下基层、进社区”社会实践,“创、做”结合,进一步增进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能力。三是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既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环节。要建立与社区矫正工作特点相适应的法律监督机制,使社区矫正向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网络舆情处置机制,有效化解舆情危机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及时就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规范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必需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学习能力,适应社会管理创新带来的社会管理政策变化
社会永远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創新社会管理的实质是社会政策的不断完善与重建过程,这就要求检察队伍必需进一步增强学习能力,才能适应社会管理创新带来的社会管理政策变化。
调查研究是提高学习能力的基本功,是提高队伍学习能力的有效途径。检察队伍必需提高认识能力、判断能力和工作能力,才能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管理创新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要把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的政策法律问题作为调研的重要内容,通过调研,真正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提出对策建议。要采取课题制,制定调研激励机制办法,评选业务专家和理论研究人才等措施,既要给干警压担子,又鞭策队伍自觉增强参与调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检察队伍作为法律实施的监督者,对于涉及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大问题,必须坚持将调研作为必经工作程序,要全面了解情况,认真深入研究,做到不调研不决策,先调研后决策。要选择本地区有代表性的社会管理创新做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现和解决问题。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全新的实践,相关政策和立法仍有待完善,需要大量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探索,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理论研究对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指导作用,必需要通过检察理论研究不断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立法完善。因此,可以采取与高校合作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合办理论研讨会等形式,搭建理论交流平台,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深化与学术界的合作,不断扩大对学术界和社会的影响,为社会管理创新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同时,要切实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有效的制度、有力的措施和积极的方法,转化为新的理论知识和解决问题的对策,运用到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中,使之转化为领导决策。
三、必需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适应社会管理创新带来的管理模式变化
公正廉洁执法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社会管理创新带来了全新的管理模式,这给检察队伍执法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着力提升队伍服务大局能力。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核心价值观、执法观、业绩观、权力观和发展观,把“六观”作为检察队伍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不折不扣地将法律精神贯彻到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切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努力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到敢于监督和规范监督,更好地发挥基层检察院服务大局的基础前沿作用。
要树立专业化建设理念,着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专业化是提升检察机关履职能力,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必需按照专业化建设的要求,认真抓好检察队伍人才规划和教育培训,把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在强化培训的同时,把调处纠纷、释法说理、处置突发事件等纳入培训内容,注重提高基层检察人员运用法律政策、开展法律监督、做好群众工作等能力,保证队伍能够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好地完成法律赋予的重任。
要树立作为意识,着力提升队伍解决问题能力。服务、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检察机关不仅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更要从办得到、能办到的事情做起,要在社会管理创新上有所作为。一要创新监督方式,提高执行力。必须主动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形势变化,建立、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机制,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法律监督。二要积极参与,提高解决力。要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网络管理等,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实践,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三要执法为民,提高公信力。通过服务民生等职能延伸活动,了解社会管理创新出现的新情况,发现问题,消除不安定因素。同时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内部监督制约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在强化制度规范的执行力上下功夫,形成保障公正廉洁执法的长效机制,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树立检察队伍良好形象。
服务、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队伍建设是关键,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需要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和执法能力,才能适应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队伍提出的新要求,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队伍建设检察机关
作者简介:韦华生,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不同的历史阶段,对检察队伍建设的要求是不同的,或者侧重点不一样。要讨论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队伍建设新要求这个命题,首先要了解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历史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各种矛盾交织,旧的社会管理模式已不适应新的社会发展要求。为此,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党的十七大更明确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9年,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胡锦涛同志指出:“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是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体现”。社会管理创新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仅限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变革,还包括其他主体以及社会自身管理的改变。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必然带来法律法规的变革和执法方式的变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因此,探讨社会管理创新对当前检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新的历史时期,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必需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创新能力,适应社会管理创新带来的管理方法变化
首先,要坚持解放思想,切实把思想凝聚到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要求上来。一是要树立能动意识,坚持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必须协调发挥好政治、组织优势和司法手段作用,敏锐观察、妥善应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工作重点,严把执法界限,讲究执法方式,切实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二是树立和谐意识,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第一责任,加强形势预判,密切关注社会矛盾变化态势,立足于防范治理、立足于化解矛盾、立足于统筹协调,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强化公信意识,把加强思想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作为新形势下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和保证,着力解决执法理念与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现实要求不相符问题,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其次,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把行动统一到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需要上来。一是要提高队伍的创新动力。要创新文化建设载体,用优秀文化精髓去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使这成为引领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要广泛运用物质、精神、组织手段,正确引导和保护干部的创新热情和创新精神,宽容创新中的挫折与失误,确保创新能量充分释放。二是要提高队伍的创新能力。通过创建“五好班子”、“五好部门”争优创先活动,结合“检察官下基层、进社区”社会实践,“创、做”结合,进一步增进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能力。三是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既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环节。要建立与社区矫正工作特点相适应的法律监督机制,使社区矫正向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网络舆情处置机制,有效化解舆情危机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及时就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规范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必需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学习能力,适应社会管理创新带来的社会管理政策变化
社会永远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創新社会管理的实质是社会政策的不断完善与重建过程,这就要求检察队伍必需进一步增强学习能力,才能适应社会管理创新带来的社会管理政策变化。
调查研究是提高学习能力的基本功,是提高队伍学习能力的有效途径。检察队伍必需提高认识能力、判断能力和工作能力,才能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管理创新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要把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的政策法律问题作为调研的重要内容,通过调研,真正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提出对策建议。要采取课题制,制定调研激励机制办法,评选业务专家和理论研究人才等措施,既要给干警压担子,又鞭策队伍自觉增强参与调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检察队伍作为法律实施的监督者,对于涉及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大问题,必须坚持将调研作为必经工作程序,要全面了解情况,认真深入研究,做到不调研不决策,先调研后决策。要选择本地区有代表性的社会管理创新做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现和解决问题。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全新的实践,相关政策和立法仍有待完善,需要大量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探索,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理论研究对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指导作用,必需要通过检察理论研究不断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立法完善。因此,可以采取与高校合作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合办理论研讨会等形式,搭建理论交流平台,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深化与学术界的合作,不断扩大对学术界和社会的影响,为社会管理创新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同时,要切实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有效的制度、有力的措施和积极的方法,转化为新的理论知识和解决问题的对策,运用到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中,使之转化为领导决策。
三、必需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适应社会管理创新带来的管理模式变化
公正廉洁执法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社会管理创新带来了全新的管理模式,这给检察队伍执法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着力提升队伍服务大局能力。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核心价值观、执法观、业绩观、权力观和发展观,把“六观”作为检察队伍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不折不扣地将法律精神贯彻到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切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努力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到敢于监督和规范监督,更好地发挥基层检察院服务大局的基础前沿作用。
要树立专业化建设理念,着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专业化是提升检察机关履职能力,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必需按照专业化建设的要求,认真抓好检察队伍人才规划和教育培训,把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在强化培训的同时,把调处纠纷、释法说理、处置突发事件等纳入培训内容,注重提高基层检察人员运用法律政策、开展法律监督、做好群众工作等能力,保证队伍能够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好地完成法律赋予的重任。
要树立作为意识,着力提升队伍解决问题能力。服务、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检察机关不仅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更要从办得到、能办到的事情做起,要在社会管理创新上有所作为。一要创新监督方式,提高执行力。必须主动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形势变化,建立、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机制,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法律监督。二要积极参与,提高解决力。要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网络管理等,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实践,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三要执法为民,提高公信力。通过服务民生等职能延伸活动,了解社会管理创新出现的新情况,发现问题,消除不安定因素。同时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内部监督制约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在强化制度规范的执行力上下功夫,形成保障公正廉洁执法的长效机制,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树立检察队伍良好形象。
服务、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队伍建设是关键,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需要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和执法能力,才能适应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队伍提出的新要求,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