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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本位问题在我国当今声名鹊起.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现代民法社会本位论、权利本位兼社会本位论等.民法社会本位说中的"社会",难以找到合适的利益承载主体,决定社会本位不能作为一种立法标准和本位价值取向.民法本位是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我国民法应当坚持私主体权利本位,不必牺牲自己本份的私主体权利本位而代之以社会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