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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传统文化有着十分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以老庄为代表的先秦道家从道法自然的生态伦理原则;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生态自然思想;“知常,知止”的生态准则;“小国寡民”、“至德之世”的理想生态社会构想等方面表达了对生态问题的深刻见解。对其生态伦理思想进行挖掘、探讨和学习,对当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对我们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有重要的启迪作用。
关键词:先秦道家;老子;庄子;生态伦理
一、“道通为一”的整体自然观
纳什在《大自然的权利》中指出,“东方的古老思想与生态学的新观念颇相契合。在这两种思想体系中,人与大自然之间的生物学鸿沟和道德鸿沟都荡然无存。正如道家指出的那样,万物与我同一。在道家思想中,万物中的每一物(即大自然中的所有存在物)都拥有某种目的、某种潜能,都对宇宙拥有某种意义。”[1](p13)天人合一、物我一体的整体生态观念,是道家其他一切思想、观念的基础和出发点。在道家思想体系中,“道”的含义是多重多维的,它不仅是天地万物的本原,而且也是是万物运行的规律和人们的行为准则,因此老子以“道”为基础强调“天人合一”,认为这种统一是道、天、地、人的和谐统一。“天得一以清,地得以一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而天下正。”(《道德经》第51章)天地万物同出于一。老子认为人来源于自然并统一于自然,,“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强调道生万物,人天同源,认为社会的应该效法天地之道,人类秩序本身也在天地秩序之中。
庄子则在进一步发挥老子“道”的基础上,提出了人和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即:“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万物一齐,孰短孰长”(《庄子·秋水》),认为天地万物的生成、发展、灭亡,都是道运动的结果。天、地、人与万物是统一的。人与万物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人们应顺应自然的规律形式与自然保持协调。万物都有共同的本源,以不同的种类形态互相更替和转化,这是天然的平等。“天地一指也”,“道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庄子.大宗师)就是说不管你喜欢与否,万物都是齐一的,人要因顺自然,消融于自然才能达到和自然的和谐一致。庄子“配神明,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庄子.天下)的理想都是把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将社会秩序与自然秩序合而为一。庄子看到了强调“旁日月,挟宇宙,为其吻合”(《庄子·齐物论》),主张人应当怀抱宇宙,与万物合为一体,与日月并放光明。
二、“知常、知止”的生态准则
道法自然的生态伦理要求人类“少私寡欲”,以抵制声色、权势、名利、地位的诱惑,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老庄针对人们追求名利财货、过分放纵欲望这一现状,提出了“知止”、“知足”的利用自然资源的态度。老子认为自然作为循环往复的开放系统,和谐乃是维持这个开发系统所应遵循的法则。“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道德经》第44章)。“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贻”(《道德经》第32章)。不要放纵自己的欲望,使人的欲望与自然界的承受能力保持合理的张力。追求过多的物质享受对人的身心都是有害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道德经》.第12章)“五色”、“五音”、“五味”等物质享乐都足以导致淳朴天性的遗弃,身心失衡,因此老子对物质欲望的不知足持坚决地反对态度。“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道德经》第46章)。要知足就必须对正常物质生活之外的奢侈享受有所克制,克服极端的、奢侈的、过度的物质享受的习惯和行为。老子要求人们做到“见素抱朴,少私寡欲”(《道德经》第19章),“去甚、去奢、去泰”(《道德经》第29章)去除过分.奢侈和骄纵的行为,节制感官享乐。过度的物质追求不符合自然之道,主张回复自然常态,提倡过简朴的生活。“保此道者不欲盛,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道德经》第15章)是说不过分追求满足,顺其自然,适可而止,就能长保活力,生生不息。“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道德经》第44章)贪得无厌、过分地爱取某种东西必然招致重大的耗费,过多地贮藏也必然招致更多的亡失。知道满足的人不会受到屈辱,知道适可而止就不会带来危险,这样就可以保持长久。因此人类应该认清事物自身所固有的限度,适度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知足、知止”,把开发自然资源同保护自然资源有机地结合起来。
“知止其所不知,至矣”(《庄子·齐物论》)。“平为福,有余为害者,物莫不然,而财其甚者也”(《庄子·盗跖》)。庄子认为能够满足生存需要就是有福,除此之外则为有害之物,多余的财货其实是祸不是福。在对待物的态度上,提倡以实际需要利用万物,节制过多的物质欲望。“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鼹鼠饮河,不过满腹。”也就是说,鹪鹩鸟在深林中筑巢,不过占用一枝之地足矣,鼹鼠在河边饮水,不过以喝饱肚子为限,没有必要占有整个河流。只要能够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过多的消费就是一种奢侈,要“量腹而食,度形而衣”,“食足以接气,衣足以盖形,适情不求余”,“少思寡欲”。在维护天地万物和谐秩序的前提下利用自然资源,对自然资源进行爱护,适度利用。“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以无以为,达命之情者,不务知之所无奈何。”(《庄子.达生》)洞悉生命的真正价值,就不会追求对生命无谓的外物;洞悉命运的自然安排,就不会知其不可而为之。由于人类过多的索取,造成了“云气不待族而雨,草木不待黄而落,日月之光盖以荒”(《庄子.在宥》)的反常生态。
庄子不仅主张寡欲,而且主张无欲。在他看来,欲望对人的生命的损害是一个逐渐加深的过程,使人的形体、精神、本性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使人性发生异化。反之欲望的克服和消解的过程,他称为“坐忘”。“坐忘”,首先是忘物,其次是忘己,再次是物我两忘。崇俭抑奢、摒弃浮华的修身养性信条今天依然具有时代启示意义。 三、道法自然的生态价值观念
人作为万物的一部分,其活动要依据所生存的自然环境。道法自然要求人顺应自然规律,尊重自然价值,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德经》第25章)这就从天地万物产生的根源上把自然界所有的事物统一起来。张岱年解释为“凡物有所动,皆系遵循一规律而不得不动;凡物之生,亦系遵循一规律而不得不生。然各物的规律并不是相离立而不相干的。此等规律实有其统一,为更根本的规律所统一。或者说,一切规律都根据了一个大规律。”[2](p48)认为“道”是统领一切规律的总规律。“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常自然。”(《道德经》第51章)“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25章)。自然是道、天、地、人应该遵循的法则,自然是指事物的自然本性,“道”遵循的是自然而然的原则,人类作为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是“人亦大”,但也是其中平等的一员,不可以凌驾于地、天、道之上。因为在人、地、天、道的系统里,自然是它们最终依归的对象,人类不是宇宙万物的尺度,应当维护自然万物的和谐发展。“治人事天,莫若蔷。”(《道德经》第59章)意思是管理社会和对待自然最好是像种庄稼那样因势利导。王弼《道德经注》说:“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法。”[3](p278)这种自然主义观点是“典型的东方有机论的生成论哲学”[4](p55),蕴含有深厚的生态学意义。
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道法自然”的思想,认为世间万物都是自然本真地存在,“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庄子.天道》)“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有自也而不然。恶乎可?恶于可。恶乎不可?不可于不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庄子.齐物论》)万事万物的变化都是有规律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庄子认为要尊重自然,在自然中关照自己,与自然和谐相处。“夫道,于大不终,于小不遗,故万物备”(《庄子·天道》)。万物之间虽有客观的差异,大道浩浩无已,无能穷尽,精微至极,处处皆有,无处不在,物物皆有道,无物能离开道,大道能根据万物的具体特性来为万物提供装备,以尽到对万物的责任。庄子提倡“以鸟养养鸟”,“夫以鸟养养鸟者,宜栖之深林,游之坛陆,浮之江湖,食之鰌鰷,随行列而止,委蛇而处。”(《庄子·至乐》)即要按照鸟惯常生活的习惯来养鸟。
四、“小国寡民” “至德之世”的理想生态社会构想
“小国寡民”、“至德之世”的理想生态社会是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具体实现。老子和庄子都曾经对理想的生态社会做过描述。“小国寡民,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第80章)。老子在描绘了他心目中的理想社会,这里没有剥削和战争,没有人与人的纷争……人们甘食美服、民风淳朴、安居乐业,和谐相处。老子描绘了一种美好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在老子这个“小国寡民”的理想的小天地里,一切依顺自然,文明的污染被隔绝。可见,老子“小国寡民”的社会理想在一定意义上也是我们理想的生态社会。
庄子主张人类放弃改造自然的企图和人为的仁义礼智,恢复淳朴的人性真实的自我,保持无拘无束无知无欲的原始生活,建立返朴归真、回归自然的“至德之世”。“至德之世,不尚贤,不使能;上如标枝,民如野鹿。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实而不知以为忠,当而不知以为信,蠢动而相使不以为赐。是故行而无迹,事而无传。(《庄子·天地》)
子独不知至德之世乎?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畜氏、轩辕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氏、伏牺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邻国相望,鸡狗之音相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若此之时,则至治已。(《庄子·胠箧》)“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夫至德之世,同于禽兽居,族与万物齐,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庄子·马蹄》)
庄子的“至德之世”吸收并体现了老子的“小国寡民”思想,构建了人与人,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蓝图,庄子描述理想社会的“至德之世”中,人与人,人与万物平等相处,“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万物群生使人口与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人们“无知无欲”,虚静恬淡,“其民愚而朴,少私而寡欲”(《庄子·山木》),“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庄子·马蹄》)。“至德之世”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物我同一”、天人和谐,体现了人与自然与社会的有机统一。“至德之世”不仅是一幅历史意义上的社会蓝图,而且是一种生态意义上的道德理想。总之人与天地万物和谐共处,和淤万物。在这个社会里,万物各得其所,自然而然,人与人人与自然是和谐共处,融洽无间的,人类不是把自然看做征服的对象,而是以平等的身份对待自然。
总之,老庄的生态伦理思想,以东方人特有的理性与智慧,用整体的和辨证的思维方式,思考和感悟人与自然的休戚相关、生死与共的关系,其独特的生命力和科学性,对为我们
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环境危机日益严峻的今天,挖掘其独特的生态环境伦理价值,对于我们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美)纳什.大自然的权利———环境伦理学史[M],杨通进,译,山东:青岛出版社,1999.
[2]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3]王弼.道德真经注.道藏[M].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
[4]佘正荣.中国生态伦理传统的诠释与重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关键词:先秦道家;老子;庄子;生态伦理
一、“道通为一”的整体自然观
纳什在《大自然的权利》中指出,“东方的古老思想与生态学的新观念颇相契合。在这两种思想体系中,人与大自然之间的生物学鸿沟和道德鸿沟都荡然无存。正如道家指出的那样,万物与我同一。在道家思想中,万物中的每一物(即大自然中的所有存在物)都拥有某种目的、某种潜能,都对宇宙拥有某种意义。”[1](p13)天人合一、物我一体的整体生态观念,是道家其他一切思想、观念的基础和出发点。在道家思想体系中,“道”的含义是多重多维的,它不仅是天地万物的本原,而且也是是万物运行的规律和人们的行为准则,因此老子以“道”为基础强调“天人合一”,认为这种统一是道、天、地、人的和谐统一。“天得一以清,地得以一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而天下正。”(《道德经》第51章)天地万物同出于一。老子认为人来源于自然并统一于自然,,“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强调道生万物,人天同源,认为社会的应该效法天地之道,人类秩序本身也在天地秩序之中。
庄子则在进一步发挥老子“道”的基础上,提出了人和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即:“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万物一齐,孰短孰长”(《庄子·秋水》),认为天地万物的生成、发展、灭亡,都是道运动的结果。天、地、人与万物是统一的。人与万物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人们应顺应自然的规律形式与自然保持协调。万物都有共同的本源,以不同的种类形态互相更替和转化,这是天然的平等。“天地一指也”,“道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庄子.大宗师)就是说不管你喜欢与否,万物都是齐一的,人要因顺自然,消融于自然才能达到和自然的和谐一致。庄子“配神明,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庄子.天下)的理想都是把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将社会秩序与自然秩序合而为一。庄子看到了强调“旁日月,挟宇宙,为其吻合”(《庄子·齐物论》),主张人应当怀抱宇宙,与万物合为一体,与日月并放光明。
二、“知常、知止”的生态准则
道法自然的生态伦理要求人类“少私寡欲”,以抵制声色、权势、名利、地位的诱惑,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老庄针对人们追求名利财货、过分放纵欲望这一现状,提出了“知止”、“知足”的利用自然资源的态度。老子认为自然作为循环往复的开放系统,和谐乃是维持这个开发系统所应遵循的法则。“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道德经》第44章)。“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贻”(《道德经》第32章)。不要放纵自己的欲望,使人的欲望与自然界的承受能力保持合理的张力。追求过多的物质享受对人的身心都是有害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道德经》.第12章)“五色”、“五音”、“五味”等物质享乐都足以导致淳朴天性的遗弃,身心失衡,因此老子对物质欲望的不知足持坚决地反对态度。“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道德经》第46章)。要知足就必须对正常物质生活之外的奢侈享受有所克制,克服极端的、奢侈的、过度的物质享受的习惯和行为。老子要求人们做到“见素抱朴,少私寡欲”(《道德经》第19章),“去甚、去奢、去泰”(《道德经》第29章)去除过分.奢侈和骄纵的行为,节制感官享乐。过度的物质追求不符合自然之道,主张回复自然常态,提倡过简朴的生活。“保此道者不欲盛,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道德经》第15章)是说不过分追求满足,顺其自然,适可而止,就能长保活力,生生不息。“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道德经》第44章)贪得无厌、过分地爱取某种东西必然招致重大的耗费,过多地贮藏也必然招致更多的亡失。知道满足的人不会受到屈辱,知道适可而止就不会带来危险,这样就可以保持长久。因此人类应该认清事物自身所固有的限度,适度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知足、知止”,把开发自然资源同保护自然资源有机地结合起来。
“知止其所不知,至矣”(《庄子·齐物论》)。“平为福,有余为害者,物莫不然,而财其甚者也”(《庄子·盗跖》)。庄子认为能够满足生存需要就是有福,除此之外则为有害之物,多余的财货其实是祸不是福。在对待物的态度上,提倡以实际需要利用万物,节制过多的物质欲望。“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鼹鼠饮河,不过满腹。”也就是说,鹪鹩鸟在深林中筑巢,不过占用一枝之地足矣,鼹鼠在河边饮水,不过以喝饱肚子为限,没有必要占有整个河流。只要能够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过多的消费就是一种奢侈,要“量腹而食,度形而衣”,“食足以接气,衣足以盖形,适情不求余”,“少思寡欲”。在维护天地万物和谐秩序的前提下利用自然资源,对自然资源进行爱护,适度利用。“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以无以为,达命之情者,不务知之所无奈何。”(《庄子.达生》)洞悉生命的真正价值,就不会追求对生命无谓的外物;洞悉命运的自然安排,就不会知其不可而为之。由于人类过多的索取,造成了“云气不待族而雨,草木不待黄而落,日月之光盖以荒”(《庄子.在宥》)的反常生态。
庄子不仅主张寡欲,而且主张无欲。在他看来,欲望对人的生命的损害是一个逐渐加深的过程,使人的形体、精神、本性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使人性发生异化。反之欲望的克服和消解的过程,他称为“坐忘”。“坐忘”,首先是忘物,其次是忘己,再次是物我两忘。崇俭抑奢、摒弃浮华的修身养性信条今天依然具有时代启示意义。 三、道法自然的生态价值观念
人作为万物的一部分,其活动要依据所生存的自然环境。道法自然要求人顺应自然规律,尊重自然价值,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德经》第25章)这就从天地万物产生的根源上把自然界所有的事物统一起来。张岱年解释为“凡物有所动,皆系遵循一规律而不得不动;凡物之生,亦系遵循一规律而不得不生。然各物的规律并不是相离立而不相干的。此等规律实有其统一,为更根本的规律所统一。或者说,一切规律都根据了一个大规律。”[2](p48)认为“道”是统领一切规律的总规律。“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常自然。”(《道德经》第51章)“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25章)。自然是道、天、地、人应该遵循的法则,自然是指事物的自然本性,“道”遵循的是自然而然的原则,人类作为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是“人亦大”,但也是其中平等的一员,不可以凌驾于地、天、道之上。因为在人、地、天、道的系统里,自然是它们最终依归的对象,人类不是宇宙万物的尺度,应当维护自然万物的和谐发展。“治人事天,莫若蔷。”(《道德经》第59章)意思是管理社会和对待自然最好是像种庄稼那样因势利导。王弼《道德经注》说:“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法。”[3](p278)这种自然主义观点是“典型的东方有机论的生成论哲学”[4](p55),蕴含有深厚的生态学意义。
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道法自然”的思想,认为世间万物都是自然本真地存在,“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庄子.天道》)“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有自也而不然。恶乎可?恶于可。恶乎不可?不可于不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庄子.齐物论》)万事万物的变化都是有规律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庄子认为要尊重自然,在自然中关照自己,与自然和谐相处。“夫道,于大不终,于小不遗,故万物备”(《庄子·天道》)。万物之间虽有客观的差异,大道浩浩无已,无能穷尽,精微至极,处处皆有,无处不在,物物皆有道,无物能离开道,大道能根据万物的具体特性来为万物提供装备,以尽到对万物的责任。庄子提倡“以鸟养养鸟”,“夫以鸟养养鸟者,宜栖之深林,游之坛陆,浮之江湖,食之鰌鰷,随行列而止,委蛇而处。”(《庄子·至乐》)即要按照鸟惯常生活的习惯来养鸟。
四、“小国寡民” “至德之世”的理想生态社会构想
“小国寡民”、“至德之世”的理想生态社会是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具体实现。老子和庄子都曾经对理想的生态社会做过描述。“小国寡民,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第80章)。老子在描绘了他心目中的理想社会,这里没有剥削和战争,没有人与人的纷争……人们甘食美服、民风淳朴、安居乐业,和谐相处。老子描绘了一种美好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在老子这个“小国寡民”的理想的小天地里,一切依顺自然,文明的污染被隔绝。可见,老子“小国寡民”的社会理想在一定意义上也是我们理想的生态社会。
庄子主张人类放弃改造自然的企图和人为的仁义礼智,恢复淳朴的人性真实的自我,保持无拘无束无知无欲的原始生活,建立返朴归真、回归自然的“至德之世”。“至德之世,不尚贤,不使能;上如标枝,民如野鹿。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实而不知以为忠,当而不知以为信,蠢动而相使不以为赐。是故行而无迹,事而无传。(《庄子·天地》)
子独不知至德之世乎?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畜氏、轩辕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氏、伏牺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邻国相望,鸡狗之音相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若此之时,则至治已。(《庄子·胠箧》)“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夫至德之世,同于禽兽居,族与万物齐,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庄子·马蹄》)
庄子的“至德之世”吸收并体现了老子的“小国寡民”思想,构建了人与人,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蓝图,庄子描述理想社会的“至德之世”中,人与人,人与万物平等相处,“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万物群生使人口与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人们“无知无欲”,虚静恬淡,“其民愚而朴,少私而寡欲”(《庄子·山木》),“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庄子·马蹄》)。“至德之世”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物我同一”、天人和谐,体现了人与自然与社会的有机统一。“至德之世”不仅是一幅历史意义上的社会蓝图,而且是一种生态意义上的道德理想。总之人与天地万物和谐共处,和淤万物。在这个社会里,万物各得其所,自然而然,人与人人与自然是和谐共处,融洽无间的,人类不是把自然看做征服的对象,而是以平等的身份对待自然。
总之,老庄的生态伦理思想,以东方人特有的理性与智慧,用整体的和辨证的思维方式,思考和感悟人与自然的休戚相关、生死与共的关系,其独特的生命力和科学性,对为我们
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环境危机日益严峻的今天,挖掘其独特的生态环境伦理价值,对于我们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美)纳什.大自然的权利———环境伦理学史[M],杨通进,译,山东:青岛出版社,1999.
[2]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3]王弼.道德真经注.道藏[M].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
[4]佘正荣.中国生态伦理传统的诠释与重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