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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3月建设部发布<关于加速推广应用化学建材和限制淘汰落后产品的规定>指定:"截止到2000年,新建小区内的户外给水管必须使用塑料管;城市新建供水管工程应优先使用400mm以下的塑料给水管."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也以沈建发[1999]63号文<关于在我市使用新型塑料给水管材的通知>强调:"自1999年5月1日起,我市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室内给水管道禁止设计、使用镀锌钢管,必须使用塑料、铝塑复合给水管或不锈钢、铜管等优质管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