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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的刑罚理念体现为刑罚公正与效益价值的兼顾、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理论的融合以及对行刑社会化和社会复归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