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欧洲认同:历史、现状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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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认同”是一体化进程中一个深层次的理论问题,近年来在欧洲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本期我们特约了三篇法国人士撰写的短文,从不同的视角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论述。埃德加·莫兰是法国当代著名思想家,他的文章以“地中海神话”概念为切入点,用大历史的眼光,从欧洲文明变迁的角度对欧洲“树立起共同的认同感”的问题进行了哲理性的思考。雅克-德洛尔是前任欧盟委员会主席,在一体化进程中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他的文章分析了欧洲建设过程中面临的观念性挑战,从政治现实的角度对欧洲认同问题进行了讨论。贝纳一维加则是一个从事实证社会学研究的科研人员,曾经以法国特定地区为样本,对青年人的欧洲观进行了广泛的调查。他的文章以田野资料为基础,讨论了法国青年的“欧洲意识”问题。青年是欧洲的未来,他们的欧洲意识也就预示着欧洲认同的未来。由于这三篇文章恰好分别侧重历史、现状和未来的角度对欧洲认同问题进行了讨论,所以我们以“反思欧洲认同”为题将它们组织在一起,以便为读者提供一个相对完整的逻辑框架,比较全面地了解欧洲人对于“认同问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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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所和中国欧洲学会在北京召开了“纪念罗马条约50周年”暨欧洲形势研讨会。在上午进行的罗马条约纪念会上,欧盟轮值主席国德国驻华大使史丹泽、欧盟驻华大使安博、下任欧盟轮值主席国葡萄牙驻华大使桑托斯应邀做主题发言,多数欧盟成员国驻华使馆都派员参加了会议。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主席陈昊苏、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陈佳贵应邀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欧洲制宪会议”上体现出来的诸多协商色彩使它与过去决定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政府间会议有很大的不同。“制宪会议”中的协商与美国费城制宪会议中的区别是,它的范围超过了一国;与此同时,它与国际组织平台上政府间会议的协商也不同,它有很强的宪政意义。本文对协商的定义进行了梳理,介绍沟通交往理论和说辞理论有关协商和博弈的论述,总结出协商的衡量标准。随后由理论到个案,对“制宪会议”中出现了怎样的协商,从组织构成、气氛和制度设置三个方面进行详细的描述。在描述过程中笔者同时尝试回答欧洲一体化进程中,为什么会发生政府间会议博弈到
本文首先追溯了“治理”这一概念在学术讨论以及政治学各分支学科中的起源。在此基础之上,文章通过介绍“欧盟治理”概念的主要特点,指出研究的两大方向:一是致力于把欧盟作为“规制国家”进行研究,二是对“新型治理模式”进行研究。文章还通过研究欧盟治理的安排是否以及怎样对成员国的治理范式造成影响,甚至改变成员国的治理范式,以及反之是否亦然的相关问题,来突出研究欧盟治理的两个核心主题。文章最后对同欧盟治理研究紧密相关的规范性关注提出了思考。
文章介绍了罗坎的“中心构成”理论和巴尔托里尼的“系统程序”理论,利用这些理论分析了欧洲民族建设与国家建设这两个不同的历史进程对民族国家领土空间中各种“中心”和“系统”的不同贡献,讨论了这些“中心”和“系统”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不同表现形式,进而指出:民族国家中的经济和法律等机制来自于国家建设历程,它们遵照功能性规律向欧盟层面转移;民族国家中的社会文化等机制来自于民族建设历史,它们根据民族性逻辑而滞留在民族国家层面;受到民族和国家两种力量双重推动的经济社会机制则在民族和国家“错位”的情况下被置于肢解的状态,
本文将分析在欧盟扩大以及新的欧洲邻国政策(European Neighborhood policy,简称ENP)的背景下,欧盟如何通过政治条件性(Political Conditionality)在目标国家促进民主。通过对比理性主义和建构主义两种不同的解释模式,本文认为,“结果逻辑”(Logic of Consequences)是民主条件性得以遵守的主要驱动性力量。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欧盟成员国资格前景以及较低的国内权力成本是有效促进民主的必要前提;同时,民主条件性是否能够取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取决于
欧盟/共同体层面的制度建设改变了社会伙伴的偏好、兴趣以及思想,将他们吸引到“欧洲社会共同体”中。社会伙伴在欧盟治理的传统模式——共同体方法下,发展社会对话、参与三方会谈并为立法提供咨询;在《马约》签订后,借助社会伙伴程序,社会伙伴享有了直接参与立法的权利;而在欧盟新型治理模式——开放式协调法下社会伙伴又与公民社会一道在欧盟的政策制定、政策实施和政策监督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本文尝试对社会伙伴在标准立法程序、社会伙伴程序以及开放式协调法三种决策机制下的作用进行具体分析,力求从一个侧面反映欧盟治理的特征。
欧盟与拉丁美洲通过区域、次区域和国家间的固定对话机制建立了两大地区间多层次、多领域、多角色的“战略伙伴”关系。这一被称为“对话”的地区间关系模式是全球力量平衡和国际秩序建构的组成部分,也是地区问政治、经济和文化互动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其发展的主要动力来自两大地区内部,但对双方各自的国际定位和内部演变以及两大地区以外的国家具有重要的影响。
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于2007年6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办了“讨论‘欧洲模式”’国际研讨会,邀请了国内外欧洲学界的专家学者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作为中国一欧盟“欧洲研究中心项目”的成果交流会,会议邀请了项目合作伙伴,德国曼海姆大学欧洲研究中心、法国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以及其他国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欧洲研究中心的专家学者。
欧洲一体化从经济领域发轫到实现三根支柱撑起的欧洲联盟,其中环境政策与法律已从无到有,其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形成期、确立期和深化期三个阶段。随着一体化的深入,环境政策从建设共同市场的副产品演变成为欧盟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工具。通过欧盟基础条约的修订,环境政策和法律的立法依据得到明确;环境政策决策机制不断演变;环境政策法律的实施手段推陈出新。但是欧盟环境领域的行动也会受到欧盟与成员国分权的影响。另外,在放松管制的背鼍下.如何实现欧盟可持续发展目标成为欧盟环境政策的中心任务。
2007年4月13日,欧盟理事会对外关系总司司长罗伯特·库珀(Robert Cooper)及其同行人员克里斯·哈特比(Chris Holtby)来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就欧盟的对外政策与伊朗核危机问题发表了演讲。来自外交部、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人民日报》、军事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部分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演讲会,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人的讨论。现将演讲的主要内容整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