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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男性,23岁,已婚,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患者平时性格内向,少与人交往.与妻子及岳父母及与自己的父母均和睦相处.患者以前无精神异常的表现.自2000年3月17日始,患者就住在岳母家.伤人前二、三天患者对岳父、岳母及其妻说有人对其放"符教",有人要害他,全村人都要搞衰他家人等.3月21日凌晨3时许患者诉头痛.之后从一楼走到二楼,一言不发,先砍伤岳父母,再砍伤其妻子后,抱着儿子,砍了儿子一刀,砍完后将儿子扔到地上.患者被抓获后,大叫大喊,不进食、不换衣,紧闭双眼,不回答问题.住院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