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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地又陷洪涝。
2013年8月17日,广东省一则“暴雨逼停京广线”的消息,将人们的视线引至涝灾重地——广东;而此时,地图北面的辽宁省同样受困于导致63人死亡的洪涝。此外,广东、广西、湖南近千万人受灾,截至8月22日9时,有70人死亡,28人失踪。强降雨还造成青海省24人死亡。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三地约100多万人受灾。
今年3月、6月,国务院、住建部曾分别下发文件,强令“发生超过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时,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然而,8月短短几日,全国范围内洪涝灾害已致15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了百亿元。
灾难的“引子”早已埋下,却被选择性忽视。尽管诸多城市按国务院、住建部的相关要求,陆续完成防洪规划编制,以及制定治涝方案,有的甚至已花费重金治理。
然而,城镇内涝的根源,在于历史排涝标准低、治理手段单一,工程设计缺乏对洪涝灾害风险的考虑等长期积累的弊端。
防涝体系完善和升级非一朝一夕可完成,各地须因地制宜,让治理工程“多点开花”;另一方面,以政府为主的巨灾损失补偿模式,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筹集救灾资金,但各级财政救灾支出与巨灾损失之间依然有巨大缺口,补偿仍需其他模式进入。这就是中国每年汛期不得不应对的旷日持久之战。
——编者
8月16日凌晨,家住沈阳市铁西区的徐良被雷声惊醒,“终于要下雨了。”这是徐良的第一反应,在酷热多日后,整个沈阳城都盼望着一场雨水。窗外闪电频密刷过眼帘,惊雷、风啸引来车辆报警音不断。
没有人想到灾难将临。16日凌晨,微博上的沈城人发起了“随手拍闪电”的娱乐。雨,越来越急促。12时35分,沈阳市气象预警中心将暴雨橙色预警改为暴雨红色预警,此时市区降水量达到60毫米-80毫米。
约14时,沈阳市政府门前已一片汪洋,城区部分地带的积水没过了小轿车前盖,有的倒灌入地下通道;多条道路被封,上百辆浸了水的车辆熄火,被弃在路中央;尚能通行的道路排起了大长龙,急救车不得不逆行。
最终,这场持续三日的暴雨,导致沈阳、抚顺、铁岭等地180万人受灾,截至8月21日11时,63人遇难,失踪101人,倒塌房屋1万余间,超过3万多间房屋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85.6亿元。
沈城“沦陷”
8月16日,沈阳发布了暴雨红色预警。这并不是沈阳今年汛期第一次发布暴雨预警。7月15日,沈阳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启动城市防汛一级红色预警;8月8日,启动城市防汛三级黄色预警。这两次,沈阳城区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内涝。
7月15日,辽宁省水文局监测到2013年7月上旬辽宁的平均降雨量比以往平均值多95.7%。辽宁省水利厅提示,辽宁主汛期(7月20日至8月20日)极有可能发生集中强降雨,浑河、太子河、鸭绿江等流域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很大。
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严阵以待,要求“加强城市排水管网和泵站设施管护,及时疏通排水沟渠,加强应急排涝,确保城市正常秩序”。
然而,这一切未能避免大水淹城。
沈阳网友纷纷将“不可避免”的内涝指向防洪系统。“沈阳今天上午只下了一个小时的暴雨,城市就涝成这样,到处堵车积水,市政的排水系统简直不堪一击。”一位网友的微博得到了众多市民的认同。
而根据2013年3月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研究中心发布的一份192页的《城市防洪工作现状、问题及其对策》报告(下称《防洪报告》),沈阳市还是一座防洪达标城市。
该城市于1987年被确定为第一批水利部管理的25座全国重点防洪城市之一,2007年沈阳市的防洪标准为300年一遇。
这座城市的排水管渠总长3612.63公里,大部分在中心城区,占3105.91公里。以目前的排水系统能够承受大雨(24小时降水量25毫米-49.9毫米)。8月16日沈阳暴雨雨量平均值达59毫米,这超出了排水系统的设计能力。
2013年1月,九三学社沈阳市委员会的一份提案指出,沈阳市城市排水系统滞后是造成内涝的根本原因。
沈阳城70%的积水靠地下排水管线输送,而这些地下排水管网大多建于上世纪80年代之前,其中老城区的管网70%至80%都是老管道,口径很小,泵站设备陈旧。也就是说,老旧的排水管线构造根本达不到现有城市规模的排水要求。
不独沈阳如此,《防洪报告》显示,中国城市排水系统建设设计标准本来就不高,而大部分城市的老城区又低于标准下限。即使以历史形成的较低标准衡量,目前全国城市的53%、340座城市都没有达到防洪标准。
而34座特大城市中,仅有7座达到防洪标准,包括已经被淹的沈阳。
比下限还低
到2011年,全国有3.5万公里的城市堤防在汛期护卫城市,城市排水及污水管道总长度为57.4万公里。这些管道在城区主干道基本可防一年一遇的雨情,一些旧城区还不到一年。而欧美、日本等国城市排水设施通常为五年或十年。
1949年后,受当时经济条件的影响,全国城市普遍建设小排水管道,最早甚至还按0.5年一遇的雨量标准设计,允许适当积水。
按照中国现行城镇排水设施建设标准要求,城市一般地区排水设施的设计暴雨重现期为0.5年-3年,即可抵御0.5年-3年一遇的暴雨;重要地区是3年-5年。尽管标准很低,但大量旧城区管道仍达不到国标。并且,在实施过程中,大部分城市普遍采取标准规范的下限。 根据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程晓陶的调查,至今70%以上的城市排水系统建设的设计暴雨重现期小于一年,90%老城区的重点区域甚至比规范规定的下限还要低。
与此同时,强降雨在一些城市的发生频率增加,与排水管线、沟渠和泵站建设滞后叠加,许多城市每逢汛期便现“海景”。
武汉堪称典型,其中心城区相当一部分区域管线系统排水标准仅为0.33年-0.5年一遇。根据排水规划,全市应有22个排水体系,规划面积1374.76平方公里。实际上,武汉外排泵站按规划形成率仅为56%,管网系统完善率仅为55%,有些已建成的泵站的抽排能力只有需求能力的20%左右。
旧管线改造在北京也是牵一发动全身。北京排水管道长度为1.1万公里,城区尚存明清时期的旧沟174公里,均结构老化。老城区胡同里的管网铺不进去,管网上盖起新的建筑群又无法拆迁,只能“老旧管网打补丁,发现一处补一处”。北京雨水管网的面积率仅为50%,属较低水平。
管网铺设、更新的速度未能跟上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一些新兴城市甚至不设防。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周玉文曾指出,因城市建设而增加管道,由于未做整体长远规划,以致出现上游用大管,下游用小管的怪事。在沈阳,早期的小排水管道不够用,采取的办法就是接两根小管道。
7月10日,住建部城建司司长张悦在中国生态修复网内部沙龙上表示,各地要系统性地研究气候变化、暴雨公式,尤其在地下管网与雨水调蓄设施、泵站等衔接上,做好规划编制,从防洪体系上做好衔接,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资金难筹
中央政府显然意识到城市内涝的普遍性以及急迫性。2013年3月,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2014年底前,摸清现状基础,编制完成规划,五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改造,十年时间建成完善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通知还明确建设防洪体系,将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
程晓陶的调研显示,全国有防洪任务的城市中,约有四分之一尚未完成编制规划。
编制规划,需要建立专业模型,人才与技术对各地而言都是考验。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王军承认,即便是技术实力最强的北京,在模型建立、工程技术上也力有不逮。
至于排水管网等工程改造,最大考验是资金。依照1989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防洪工作意见的通知》,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维修和管理所需经费,主要应由地方自筹解决,中央适当补助。
1998年以前,中央每年固定用于全国重点防洪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资金为3000万元,这一数字在1998年洪灾后,上升为16亿元。但1998年的《防洪法》改变了规则,其规定城市防洪投资,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中央不再对城市防洪进行专门投入。
资金投入不足和地方政府重视不足,成为城市内涝的积弊。
防涝工程改造涉及资金庞大。《财经》记者了解到,北京仅立交桥改造一项,84座桥改造就需投入84亿元,全部来自市财政投入。多数城市难以效仿。
国务院与住建部提出:各地可提高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城市防洪经费等用于城市防涝改造、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比例,以及“多渠道筹措资金”。
即便财力雄厚的北京市,也寄望于地产商能在新建建筑时就考虑到相关设施。北京市规划委基础二处副处长徐咏梅说,2003年北京市规划委、市建委、市水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雨水利用的通知》,提出新建项目应配备蓄水池等。该通知只是规范建议。
2006年、2008年,北京市又增加了一些强制性要求。新建工程必须按照1万平方米硬化面积配建不小于500立方米的调蓄池,绿地中至少要有50%为可滞水的下凹式绿地,路面应高于绿地5厘米-10厘米;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和外部庭院,透水铺装率不得小于70%等。
但规划通过后,开发商和使用方都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一位跟踪调研此类工程的专家表示,“小区规划报批时这些设施都存在,等到建设时就变样了,蓄水池最后往往调整成了地下车库。”
徐咏梅认为,从初期的规划条件、方案审查,到后期的许可证和规划验收,都应当强制实施。据其透露,为保证“强制性”,北京市将规范文件升级为强制新标准,已经通过评审,预计很快出台。
除了行政和立法手段以外,其他国家在推行类似政策时,还通过补贴促进实施。比如,日本对于修建调蓄池的费用补贴一半;美国芝加哥对“屋顶绿化”比例高于一半的建筑开发商,提供“密度奖金”,对安装绿色屋顶的商用、民用建筑,按每户5000美元额度提供政府补贴。
北京也开始尝试对建设雨洪利用设施的单位减免防洪费,以及按收集雨水容量给予奖励补贴,但额度较低,对于开发商缺乏吸引力。
局部改造缺失
在全面的排水管网仍待规划、资金未卜时,一些城市把防涝体系改造的重点放在积水点处理上,以减少极端恶性事故发生。
2013年,为在主汛期前改造完成166处积水点,沈阳市投入1400余万元。这笔花费主要用于改造青年大街、文艺路、宁山路以及部分下凹式立交桥等“老”积水点。
8月31日沈阳将举行第十二届全运会,彼时仍处于汛期。沈阳市城建局、市防汛指挥部特别要求对“易积水点位设专人和设备重点值守”,当水深达25厘米时,就实行道路封闭的交通管制。
沈阳市为全运会准备的预案,甚至提出只要降雨量达到中雨水平,所有工作人员全部出动,分赴48个泵站和中心城区内所有20个公铁桥及全运场馆、易积水地段。
然而,就在距离全运会15天之际,所谓重点区域再次“沦陷”。青年大街的地下通道被雨水灌满,直达天花板,主要改造点,比如文艺路省医院门前、万柳塘公园南门,都被暴雨验证并无明显改善。 8月16日下午,徐良步行回家途中看到,滑翔五金城附近的腾飞二街与二环立交桥下积水已与桥面持平,桥口附近正好有一处限高杆,标明高度为4.5米。
在全国城市内涝的惨痛史上,沈阳还不如北京显眼。
下凹式立交桥,是北京闻名的风景,也是积水内涝的顽疾。2012年“7·21”暴雨事故中,北京东城区广渠门桥下积水深至4米,34岁的丁志健开车被困水中,不幸罹难。
一年之后,悲剧发生地完成了一个排蓄水改造工程,广渠门桥区的排水标准从两年一遇提高至十年一遇。这是北京用三年时间完成84座下凹式立交桥改造项目之一。
2013年,北京启动了20座下凹式立交桥改造,原计划在汛期前全部投入使用。但是,项目建设单位北京排水集团总经理陈明告诉《财经》记者,全部竣工尚需时日,“工程实施的难度超出了预计”。
陈明举例说,北京西三环的莲花桥有“逢雨必涝”的大名。2004年暴雨导致此处严重内涝后,该桥更换了排水泵站,从原2立方米/秒提升至4立方米/秒,但升级却无效果。因为泵站必须与排水管道配套,后者没有改造,前者徒劳升级。此外,新建泵站的下方需修建一座1万立方米容量的调蓄池,这对寸土寸金的北京三环城区来说,仅选址就是难题。
问题又从局部回到了整体。由于改造工程前期论证不足,缺乏系统规划,应急变成了被动。
因此,2013年6月,住建部要求每个城市在规划中描述近十年内涝积水历史情况,包括积水深度、范围,以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之后,据此根据各城市特点实施工程改造升级。
大灾后大治
“大灾之后有大治”是转型期的中国特点。然而,“防涝体系整体升级通常要经过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程晓陶说,现在应急式完成任务,会出现“一届政府一规划”的现象。
《防洪报告》统计,2010年全国258座内涝城市,直接经济损失3745亿元中,近三分之二是水毁基础设施等造成。而2012年导致79人遇难的北京“7·21”暴雨事件,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亿元,这无疑刺激了政府治理城市防涝的决心。
富裕的广州市希望“一劳永逸解决内涝”,计划建设90公里长的“一主七副”八条深层隧道疏导蓄滞积水,投资250亿元。参与规划论证的周玉文认为,工程优点是“解决问题彻底”,缺点是造价大,施工要求高,工程安全性以及生态影响方面还须长期观测,各地推广并不适宜。
素有“百湖之城”的武汉市,今年将投资34.13亿元进行防涝体系升级,包括对汉口中山公园和鲩子湖开挖“地下蓄水池”。武汉内涝主因是城内湖泊破坏性开发严重,大量湖泊水面消失导致城区雨洪调蓄功能锐减。专家认为,对像武汉这样湖泊水系发达的城市,应通过整治河道等方面促进排水能力,只有水系与河道没有太大提升空间,才考虑蓄水工程这种备用方案。
东京是多雨城市,年平均降水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倍,却未受困于洪涝灾害,正是得益于长达百年的修建改造。
早在1900年,日本就颁布了第一部“下水道法”。69年后,再颁《东京都下水道条例》,明确规定接入公共下水道的排水管道的直径和坡度。
东京都的排水管道总长度1.6万公里,这相当于东京与悉尼的往返距离。与中国的城市类似,东京战前铺设的下水管道逐渐老朽,但当地水管局并未一味替换,而是进行有计划的维护修缮,比如,在被腐蚀的下水道内侧附一层特殊的新材质,令老旧的下水道焕然一新,且施工时不需要挖开路面。东京水管部门还组织民众参观管网,介绍防雨知识等。
可见,除了法律、经济相结合的措施,要想让城市防涝体系理性升级,需辅之以技术、教育等配套协调。
中国每个城市内涝的成因存在差异,解决内涝各城市应有不同模式。
长远来看,极端气候频发,城市开发又处于快速阶段,如果不及早将合理措施纳入规划,并建立起合理的投资分担机制,后期治理的代价将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