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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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学界目前在“夏朝”存在与否等问题上存在截然不同的观点。这些争议不仅来源于学者们对“史料”解释力的不同认知;而且来源于历史学的学科根源,即历史学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过往进行理解和解释,从而影响未来。而对过往进行理解和解释不仅有着强烈的主观性和目的性,且由于历史学并不是一门科学,也无法成为一门科学,因而导致对于过往的理解和解释有着多元的方式和方法。因此,“夏朝”存在与否,不是一个单纯的史实和史料的问题,而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历史研究中的这些不确定性,并不是历史研究的缺陷,反而恰恰是历史研究的魅力所在。
  关键词:古史辨;夏朝;史学理论;史学方法
  一、学界对与“夏朝”有关诸问题的争议
  与“夏朝”有关的诸多问题,是中国上古史研究的热点和难点,且对于这些问题基本都有着诸多差异甚大的观点。其中的关键问题主要有:“夏朝”是否存在;“夏文化”或文献中记载的“夏朝”的都城对应的是考古发现的哪座以及哪些聚落遗址;以《禹贡》为代表的文献中所记载的“大禹”及其治水的事迹和地域范围,以及“九州”的划分,是“史实”,还是后人的想象?
  对于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大致可以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夏朝”的存在是有疑问的,持这种观点者基本是国外学者。他们的主要依据就是,关于“夏朝”的记载只存在于传世文献中,目前考古出土材料中缺乏证实“夏朝”存在的文字材料,因而传世文献中关于“夏朝”的记载有可能只是一种传说,甚至神话。需要说明的是,“疑古学派”的创始者顾颉刚虽然质疑大禹以及夏启等人物,但其并没有明确否认夏朝的存在。另一派则认为,由于大量传世文献中都有着关于“夏朝”的记载,因此“夏朝”是极可能存在的,国内学者基本都持这一观点,对此持疑义者极少。
  在持第二种观点的学者中,对于“夏文化”或各类文献中记载的“夏朝”都城对应的是考古发现的哪座以及哪些聚落遗址则存在争议。在各种观点中,目前占据主流的观点认为“二里头遗址”应当是夏都,但关于“二里头遗址”作为夏都的时间则存在不同意见对于各种观点的概述和简要评价,可以参见许宏的《“共识”与“假说”——关于二里头遗址为早商都邑的新观点》(中国文物报,2015-11-06(005))。,且随着考古工作的进行,观点也在不断变化。不过还有一些学者认为,目前发现的包括“二里头遗址”在内的遗址,即使在年代上可以对应于文献中记载的“夏朝”存在的时期,但由于缺乏相关证据,因此无法认定这些聚落遗址中的哪座或者哪些座可以对应于夏都。
  关于以《禹贡》为代表的文献中所记载的“大禹”,其治水的事迹和地域范围以及“九州”划分的真实性,自顾颉刚以来一直有学者对此表示质疑,认为传世文献中记载的这些内容很可能不是“史实”,极可能是后世逐步构建的结果,且《禹贡》一书的成书时间应当是较晚的。对于《禹贡》的成书年代以及大禹事迹的构建过程,学者之间也存在不同意见
  关于《禹贡》成书年代以及其他相关研究的介绍,可以参见牛淑贞的《近20年来<禹贡>研究综述》(《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第107-111页);以及周书灿等的《<禹贡>研究概论》(《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第90-94页)等论文。。不过,还有大量学者认为,以《禹贡》为代表的文献中所记载的这些内容基本是“史实”,或部分是“史实”,或至少有着“史实”依据,这方面的代表者就是邵望平,其认为“九州”既不是古代的行政区划,也不是战国时的托古假设,而是自公元前2000年前后就实际存在的
  参见邵望平两篇文章:《<禹贡>九州的考古学研究——兼说中国古代文明的多源性》(《九州学刊》,第2卷第1期,1987年);《<禹贡>九州风土考古学丛考》(《九州学刊》,第2卷第2期,1988年)。。
  综上来看,在与“夏朝”有关的几乎所有问题上,都存在各种各样的观点,且观点数量还在不断增加。这种认知上的极大差异,本人认为实际上是历史学研究中史料局限性和方法局限性的必然结果,而就历史学的研究目的而言,这样的多元性也是必然和必要的。
  二、历史研究中“史料”的局限性
  进行历史研究时,必然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判断史料(包括考古器物)及其记载内容的真伪。这两者在很多情况下都难以得出定论,尤其是后者,下面分别进行分析。
  除了那些我们明确知道制作者以及明确的流传过程的史料之外
  从严格意义上说,这样的史料应当不存在,因为我们不可能知道文献形成的历史和流传过程的所有细节。,在理论上,对于其他史料的“真伪”都是需要判断的,也即需要判断史料是否确实是在史料自身或者后来的传抄者宣称的时代形成的。目前对于史料“真伪”的判断,往往只能从史料的内容(包括文字和文法等)和载体来进行分析,但这两方面实际上都无法证明史料的真伪。
  通常而言,对于需要进行真伪分析的史料而言,如果其记载的内容符合被认为是真实的传世史料所记载的内容的话,那么我们一般会认为这样的史料很可能是真的。但问题在于,一定水平的造伪者(包括古代和现代的),在造伪时都会依据一些被认为是真实的史料,在内容上必然会与存世文献的内容一致或者相近,因此内容上的相近并不能说明问题。书写字体以及文法也是如此,模仿文法和字体,对于不熟悉某类史料的人而言可能是困难的,但对于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专家而言,并不是难事。如《蒙古山水地图》(或者《丝路山水地图》)其图面内容确实属于明朝,甚至可以确定为是明朝晚期的,但根据分析,其绘制年代绝不像有些学者宣称的那样为明代晚期,而可能是清朝初年,也有可能是民国时期摹绘的[1]。
  有意思的是,如果史料的内容与传世文献所载不符,也无法确证史料是伪作。因为流传下来的被认为是真实的史料不仅只是当时“制作”的“史料”的一部分,而且也只是反映了全部历史的一些侧面,尤其是在印刷术普遍使用的宋代之前,这样的情况更为突出,因此史料的内容与传世文献所载不符并不能证明其就是伪作。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春秋战国时期长城的研究中,长期存在争议的一个问题就是“楚长城”是否存在。在传世的先秦时期的文献中,都没有记载楚国修筑有长城,只是记载楚国有“方城”,但对其建筑形式等缺乏明确记载。《汉书·地理志》中第一次明确记载了“楚长城”,但由于《汉书》的成书年代距离春秋战国时期已经久远,因此对于其对“楚长城”的记载是否可靠一直存在不同意见。但在《清华简》中明确提到楚国存在“长城”[2],由此也就與所有传世的同时代的文献存在差异。不过,这并不能用来证明《清华简》就是伪造的,毕竟存世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文献太少了,因此有可能这些传世文献在代表性上存在问题。   自古以来,书画
  关于历史上书画造假的简要介绍,可以参见倪进的《中国书画作伪史考》(《艺术百家》,2017年第4期第78-84页)。的造假就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而且我们目前也确实知道画像砖
  刘振宇的《四川汉代画像砖的造假与鉴定》(《收藏》,2015年第11期第126-131页),对四川汉代画像砖造假的技术以及辨识方法进行了简要介绍。、墓志
  刘灿辉的《洛阳北魏墓志的作伪、考辨与鉴别》(《中国书法》,2017年第20期第56-62页),对清末民初以来洛阳北魏墓志造假的历史和手法进行了简要介绍。、竹简
  如对上博简、清华简、北大简的真伪一直存在争议。和地图
  中国地图学史研究中一直不太重视地图辨伪和造假的问题,成一农《浅谈中国传统舆图绘制年代的判定以及伪本的鉴别》(《文津學志》第5辑,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年,第105-113页)分析了一些收藏在海外图书馆中的中国古地图,认为地图造伪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等都存在造假的情况。
  对于载体的分析也是如此,如简、纸张等有可能是造伪者利用后来发现的古代的材料制作的。如《天下全舆总图》,目前学界基本认为这幅地图是当代人伪造的
  成一农《“天下图”所反映的明代的“天下观”:兼谈<天下全舆总图>的真伪》(《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七集,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395-411页)同样认定该图为伪作,且对相关研究进行概述。,但根据该图目前收藏者刘刚提交的纸张的鉴定结果,“确认纸样年代为1730年至1810年期间的可能性是42.4%,为1640年至1690年期间的可能性是39.7%。据此,纸张年代为1730年至1810年期间的可能性最大”[3]。
  目前对于史料真伪的判断,还基本只能依据载体的材质以及其上的内容。我们目前只能从材质明显不属于其所宣称的时代,以及内容、文法、字体等极大地偏离了我们对于那个时代的认知,来将一些史料判断为是“伪”的,如《天下全舆总图》。但这样的“伪”史料,显然是过于“伪”了,因此学界主流对其的“伪”不会有太多争议。存在争议的史料往往是其材质属于那个时代,且内容、文法和书法等在整体上基本符合我们对那个时代的认知,只是在一些细节上或者在流传途径方面存在争议的那些,典型者就是“清华简”,还有与本文相关的一些出土和流传情况不明的有着铭文的青铜器等器物。
  对于史学研究而言,史料本身的真伪并不是最为麻烦的地方,最大的问题在于,史料的“真”并不代表其所记载的内容的“真”,且史料本身的“伪”也不能说明其内容的“伪”,如前文介绍的《蒙古山水地图》,虽然有可能是后世伪作的,但其内容在某种程度上则是“真”的。当然,需要明确的是,这里讨论的史料内容的“真伪”指的是其记载的内容是否是真实的,也即是否符合“史实”。在这里我们首先需要思考一个问题,即“史料”到底能告诉我们什么?
  中国传统史学以及当前中国史学界的很多学者,依然认为或者不自觉地认为,复原“历史本体”或者“客观历史”最为基本的方法就是通过对历史文献的校勘,从而复原出最为接近历史文献原始样貌的“可信”文本,然后由此就可以复原出“历史本体”。这一方法实际上存在明显的问题,目前已经被学界的很多学者认识到,这里只做一些简要介绍。
  历史文献的形成,也就是用文字将历史本体记录下来,本身就是一个主观行为,即使文本书写者的主观是“要客观”,这点基本已经成为共识。不仅如此,作为研究者或者阅读者的后人,在阅读时,对于文字的阐释也是一个主观行为,即使阅读者的主观是“要客观”。为了说明这一问题,这里引用巴特·埃尔曼《制造耶稣》中的一段具有代表性的论述:“要使文本有意义,唯一的办法便是阅读它,而阅读的唯一办法便是用其他的话来诠释它,而要用其他的话来诠释的唯一办法便是要取得其他的字汇,而你能使用其他词汇的唯一办法便是你要拥有自己的生命经验,拥有自己生命经验的唯一办法便是满足自己的欲望、期待、需要、信仰、观点、世界观、意见、喜爱的或不喜爱的事物,以及其他所有使人成为一个人的事物。因而,阅读文本,必然会更动文本。”[4]
  文字的发明便利了人类的交流,但文字是我们思想高度抽象的结果的反映,因此并不能准确反映我们的思想。而且绝大多数“字”“词”与其含义之间并不是唯一对应的,且大多数语言中语法结构或多或少地存在随意性,以及随着时间的流逝语言本身也存在着变化,再加上基于“生命经验”的不同所造成的对词语、字句结构和段落结构理解上的差异,那么不同人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下对同一文本的理解也存在差异。一个常见的例子就是,初高中语文教学中所强调的对段落大意的归纳,如果人类对于文字的理解不存在偏差的话,那么这样的训练和考试也就没有必要了。
  因此,仅通过文本是难以复原“历史本体”和“客观历史”的。更为麻烦的是,由于我们阅读时的“主观性”,因此我们甚至连文献撰写者书写文献时的“主观”意图都是难以复原出来的,理由如下:任何文本都是在一定背景下撰写的,都带有书写者的价值观、目的、用途等,而这些决定了书写者对于其所书写的历史的表达方式以及构建。面对这一问题,当前中国史学界流行的“历史书写”的研究方法,即希望通过其他材料来推测书写者的主观性,然后对其书写目的和用途进行推测,从而在理解其书写目的和用途的基础上,试图剥离史料中的主观成分,从而复原出“史实”。但这一方法的前提是需要同时代的或者时代稍晚的其他材料,由此可以对书写者的目的、价值观等“主观”因素进行推测,因此就此而言,这一方法对于唐宋及其之后文献材料极大丰富的时期是可以适用的。但在先秦时期,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文献极为缺乏,由此我们对于书写者的价值观、目的、用途几乎一无所知。如《禹贡》保存在《尚书》以及《史记》中,两者在文字上存在一些差异,不过基本内容是相近的,但由于我们对于其书写目的和背景缺乏其他文献的证据,因此也就无法对《禹贡》最初的撰写目的、原因和用途进行比较可靠的推测,即使进行推测,也难以得到被学者广泛公认的结论。但问题在于,如果不了解《禹贡》文本书写的背景、目的和用途的话,我们对于其所载内容的“真伪”以及分辨其中属于“真”的内容也就基本无从着手。虽然对于那些记载于器物之上的文字,可以通过这些器物的用途来推测撰写这些文字的目的和意图等,但一方面对于器物的功能也是基于文献记载进行的推测,另一方面器物在不同场景下可能存在不同的功能和用途,而对于这些场景我们基本也是一无所知。因此,“历史书写”的方法在文献缺乏的早期,尤其是先秦时期,其适用性将大打折扣。   不仅如此,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运用“历史书写”这样的研究方法,在“推测”书写者的主观性的时候,我们同样是在处理“史料”,因此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掺杂我们这些研究者的主观意图,由此我们对于史料中的主观成分的剥离也是主观的,那么复原出的“史实”,也必然会偏离“史实”。
  由此,我们必须承认的一个事实就是,如果不阅读和理解史料的话,那么我们就无法研究历史,但一旦我们去阅读和理解史料,那么必然会加上自己的主观意图,也即会带有我们的阐释,由此也就使得我们必然偏离了“历史本体”和“客观历史”。
  因此,对于先秦时期而言,无论对于传世文献还是对于出土文献以及各类来路不明的文献内容,我们是没有办法来绝对地确定其真伪的,也即无法判断它们是否符合“史实”。实际上這一点可以应用到任何时代的史料上。
  由于我们没有方法来绝对地确定史料内容或者部分内容的“真伪”,由此也就无法将史料中蕴含的“史实”确凿无疑的固定下来,再加上史学研究者不可避免地存在主观性,因此对于史料的解读和认知也就必然是多元的。
  简言之,史料本身不会说话,研究者对于史料与史实之间关系的建立,往往基于一些被广泛接受的处理史料的“经验”
  这里,本人不想使用历史学所建立的一些处理史料的学科规范,因为本人认为目前中国史学基本没有太多可以被认为属于处理史料的学科规范的东西。,在史料比较丰富的时期,遵从这些“经验”的学者在解读史料内容时往往被这些“经验”设定较多的限制,至少会被设定较多的被大多数研究者所遵从的限制。如多方面的证据要优于单一的证据,距离研究对象时代较近的史料要优于时代较远的史料,当事人的记录要优于道听途说者的记录等等。虽然这些“经验”本身并不“科学”
  关于史学研究的“科学”问题,参见下节分析。,而且都是存在问题的,但目前确实得到了大多数研究者的自觉或者不自觉的认同。
  但在史料较少的时期,由于史料的缺乏,这些“经验”的适用性就会大打折扣,如我们无法简单地判断一手材料和二手材料,有时也难以明确地区分当事人和道听途说者,甚至也无法明确地判断史料的形成年代从而确定史料距离研究对象的时间距离。由此在处理史料时受到的限制也就大幅度下降,学者们的“想象力”也就会“任意驰骋”。史学研究中“史料”的这种与生俱来的且无法医治的“缺陷”,应当就是在与“夏朝”有关的各类问题上存在如此之大差异的各类观点的来源之一,这也是导致几乎所有史学争论的重要根源。
  与文献类似,我们同样必须承认的是,对于考古材料的解读也必然含有主观性,而现今所有发掘出来的被认为与“夏朝”有关的考古材料上都没有与“夏朝”有关的文字,由此也就对研究者的想象力(或者主观性)缺少了约束。而且虽然必须承认,由于这些考古材料缺乏文字,因此与文献中记载的“夏朝”之间的关系,从逻辑上讲,确实存在证据上的缺环;但另一方面,也必须要承认的是,这些文物和遗迹存在的地域范围与文献记载的夏朝活动或者控制的地域之间大致吻合,两者的时代也基本相同,因此在概率上来说,这些遗址很可能与“夏朝”存在关系。因此,与文献材料类似,考古材料与生俱来的局限性是造成上述争议的原因。
  面对上述文献材料和考古材料所带来的纷纭的争议,一些学者提出我们应当建立一种科学的方法来解决上述问题,从而在与“夏朝”有关的各类问题上能得出一些大致公认的结论,或者至少建立起一些可讨论的基础。这一建议初看起来,似乎非常合理,但问题在于,科学的方法真的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吗?
  三、历史学研究方法的缺陷
  如上文所述,一些学者希望通过建立一些科学的方法,来消减甚至去除历史研究中的随意性、主观性以及不确定性,更有学者希望历史学能像自然科学,或者至少像社会科学那样,成为一门确定性的学科,也即成为一门科学。
  历史学是科学吗?这是一个宏大的问题,也不是本文讨论的核心问题,但我们可以将这一问题具体化为,是否有科学的方法来证明“夏朝”的存在?但可悲的是,我们不仅无法用科学的方法证明“夏朝”的存在,甚至没有科学的方法来证明“汉朝”存在这样看起来似乎极为简单的问题。
  首先,对这一问题最直觉的回答就是“因为留存下来了记载了汉朝的文献,以及存在一些与汉朝年代对应的文物,且其上记载了汉朝,由此汉朝就是存在的”。但这并不是一个科学的回答问题的方式,如果将其还原为一种科学的回答问题的方式,那么其实际上应该是三段论的论证方式,即:
  “留存有文献记载,以及存在年代对应的其上记载了这一朝代的文物,那么这一朝代就是存在的;留存有记载了汉朝的文献,以及存在与汉朝年代对应的文物,且其上记载了汉朝;因此汉朝就是存在的”。
  或者更容易被史学研究者接受的三段论是:
  “留存有大量文献记载,以及存在大量年代对应的其上记载了这一朝代的文物,那么这一朝代就是存在的;留存有大量记载了汉朝的文献,以及存在大量与汉朝年代对应的文物,且其上记载了汉朝;因此汉朝就是存在的”
  当然,这一三段论的大前提也可以换成别的,对应的小前提也可以随之更换,但不会影响论证的结果。。
  如果从三段论的角度,这样的论证没有问题。但三段论的缺陷在于,其论证结论的正确或者成立与否,除了论证结构要正确之外,其大前提也必须是正确的,但大前提也需要论证,在这一事例中,就是需要证明“留存有(大量)记载,以及存在(大量)年代对应的其上记载了这一朝代的文物,那么这一朝代就是存在的”是正确的。但问题是,对于这一大前提,似乎没有太好的科学论证方式。
  这一大前提是不能用归纳法论证的。归纳法对于这一问题的论证方式是:
  “留存有大量记载了秦朝的文献,以及存在大量与秦朝年代对应的年代的文物,且其上记载了秦朝,秦朝就是存在的”。
  “留存有大量记载了三国的文献,以及存在大量与三国年代对应的文物,且其上记载了三国,三国就是存在的”。   “留存有大量记载了清朝的文献,以及存在大量与清朝年代对应的文物,且其上记载了清朝,清朝是存在的”。
  然后归纳得出“留存有(大量)记载,以及存在(大量)年代对应的其上记载了这一朝代的文物,那么这一朝代就是存在的”。
  但这种论证方式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即由此还需要论证“留存有大量记载了秦(三国……清)朝的文献,以及存在大量与秦(三国……清)朝年代对应的文物,且其上记载了秦(三国……清)朝,秦(三国……清)朝就是存在的”是成立的。因此,这也就陷入到了循环论证中,而这也是归纳法自身缺陷的展现。
  当然,“否证主义”也证明不了“汉朝的存在”。按照否证主义的方式,涵盖范围广的命题要优于涵盖范围窄的命题,因此“留存有(大量)记载,以及存在(大量)年代对应的其上记载了这一朝代的文物,那么这一朝代就是存在的”要优于“留存大量记载了汉朝的文献,以及存在大量与汉朝年代对应的文物,且其上记载了汉朝,因此汉朝就是存在的”。而且,“留存有(大量)记载,以及存在(大量)年代对应的其上记载了这一朝代的文物,那么这一朝代就是存在的”在逻辑上是可以否证的,所以这一命题符合否证的要求。但问题是,否证主义主要针对的是可以试验的对象,但这里的命题是不可以通过试验进行验证的,因此如何否证本身就是一个问题。而且否证主义自身也存在两个缺陷:第一就是由于所有事实观察都是基于理论或者科学知识的,那么在认定否证的事实观察的时候,就首先需要论证其所基于的理论或科学知识,由此否证也就陷入到了无尽的论证中;第二,即使出现了否证的事实观察,但不可否认的就是,也存在事实观察本身出现差错的可能,由此否证的事实观察并一定可以推翻其所否证的理论
  关于否证主义的缺陷,可参见A.F.查尔默斯著作《科学究竟是什么?》(第七章“否证主义的局限性”,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103页)。。
  因此,用科学的论证方法,是无法证明“汉朝”存在的,当然也无法证明“夏朝”的存在了。当然,一些学者认为虽然“科学”不能保证求得真相,但作为研究方法却要优于其他方法。但真的如此吗?科学不能保证揭示“真相”,“非科学”同样不能保证揭示“真相”,既然都不能“保证”揭示真相,那么如何判断科学方法比非科学方法好或者更能接近真相?如果“科学”的这种优越性只是来源于逻辑、方法层面的严谨,但为什么逻辑、方法层面的严谨就好呢?这些学者对于“科学方法好”的论证可以简化为:科学的方法比非科学的方法好,所以科学比非科学的方法好;而由于科学比非科学好,所以科学的方法比非科学好,显然是一种循环论证。
  这里最后再分析一下,我们是否可以建立一套科学方法或者范式来讨论“夏朝”存在与否的问题。
  否证主义之后的科学哲学,主要就是库恩的“科学的范式”,但“科学的范式”实际上已经放弃了对具体科学论证方式的讨论,而将重点放置在了作为整体的“范式”的更替上,而不是科学方法的逻辑关系上。这里引用吴国盛的总结“你要是非要问什么是科学,库恩的答案很简单:‘科学家们做的事情就是科学’。只有在传统范式出现了大量反常的科学革命时期,科学家们才被迫思考‘什么问题是真正的科学问题’‘什么样的解决办法是真正科学的解决办法’,但最终的裁决方案也不是一个可以通过逻辑和理性来解决的方案,更多的是一种非理性的历史裁决,就像德国物理学家普朗克在他自传里所说的:‘一个新的科学真理并不是通过说服对手让他们开悟而取得胜利的,往往是因为它的反对者最终死去,熟悉它的新一代成长起来。’库恩之后,费耶阿本德更是主张,没有什么科学方法论,如果有的话,那就是‘怎么都行’”[5],也即不仅终极的或者唯一的“科学”方法是不存在的,而且“科学”范式的更替都不是“科学”的。
  总体而言,从目前主流的科学哲学来看,我们应当无法建立一套科学的方法来讨论“夏朝”存在与否的问题,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面对多套“科学”范式的存在,当然与此同时,还有那些被认为是“不科学”的方法。
  最后要强调的是,这里并不是否定科学的方法,而是强调科学的方法只是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之一,但同时也存在其他研究方法,由此多种方法的并存或者方法上的多元是历史研究的必然。当然这里也不是否认汉朝的存在,只是通过这一个案指出所谓科学方法的缺陷。对于我们历史研究者而言,基于经验就可以判断,汉朝就是存在的,虽然这样的说法并不科学。
  四、“夏朝”存在吗?——人类的历史,可以在它已经发生后才被决定是怎样发生的
  既然从史料和科学的方法都注定对与“夏朝”有关问题的回答必然是多元的。那么我们所面对的下一个问题就是,这种“多元”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们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历史学或者历史研究的目的是什么?
  不可否认的是,当前主流的历史学家已经承认通过文献考订是无法复原史实的。而且无法否定的一点就是,如果我们承认无法复原史实,也即我们不了解“史实”的话,那么如何判断我们对史料进行的梳理和考订以及进行的大量考古工作使得我们的研究是接近还是远离了史实?这似乎是无法进行判断的。因此,所有在文献和考据方面的努力所能达到的只是让我们的研究更具有说服力,但“具有说服力”并不等于“史实”,也不代表“更接近史实”,如果套用法律术语的话,那么就是历史学能达成的只是“证据真实”
  需要强调的是,“证据真实”并不是唯一,很多情况下,存在各种并存的“证据真实”。,而不是“事实真实”。
  但無论是获得真相,还是“让自己或者他人或者其所针对的对象或者大多数人认为这是真实”都属于历史学的力量,而不是历史学的目的
  历史学的研究是否能达到“求真”的目的,似乎目前为止没有令人信服的进行论证过。且似乎也回答不了“你如何证明你所证明就是真的”,这一看起来非常幼稚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似乎只能将之前的论证过程再重复一遍,但这样显然是无法证明“你所证明就是真的”。因此如果无法证明这一点的话,那么历史学“求真”的目的,似乎也就成为永远无法达成的“空中楼阁”。而且,如果历史学的目的是“求真”的话,那么紧随而来的不可避免的问题就是:为什么要“求真”呢?对这一问题的任何回答,应当都是带有目的性的,由此“求真”是有目的的,那么历史学的“求真”显然也就不再那么纯粹;而如果不回答这一问题,那么历史学存在的价值就必然会受到质疑。。要界定历史学的目的,那么最为重要的就是要界定历史的作用。人类几乎所有的决定,从上至国家层面的政策的制定、决议的形成,小至个人在早市上购买蔬菜的抉择,就本质而言,都是在对“历史”的研究(通俗说就是“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影响未来“历史”的决策,即在“让自己或者他人或者其所针对的对象或者大多数人认为这是真实”的基础上形成“历史认知”,由此来预测和影响未来。在目前史学界,认为“历史认知”可以绝对“客观”以及能做到“客观”的人应该是不多的,这也是本文第一部分已经进行了分析的,因此我们不得不说任何“历史认知”都是主观的,由此通过人类的主观认识,使得过往的历史与未来建立起了不可分割的联系。   举一个股市的例子,自股票市场创立以来,很多经济学家都会根据以往股市涨跌的数据,力图总结出股票本身涨跌的规律,也即提出一种“历史认知”,以有助于今后股市的操作。如果某一规律(也即“历史认知”)提出后得到普遍的认同,那么在当时及后来的股市操作中,这些规律(也即“历史认知”)就会成为很多人的操作指南(也即“让自己或者他人或者其所针对的对象或者大多数人认为这是真实”),由此自公式提出后的股市的涨跌就很难分清是股市自身规律的作用,还是由于人们遵守主观认识的涨跌规律而进行操作的结果。
  再举一个历史学的例子,辛德勇的《制造汉武帝》一书,解释了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对汉武帝形象的塑造及其原因,也就是说以往我们关于汉武帝的“历史认知”是司马光塑造的,偏离了历史事实。不过,这一“历史认识”自《资治通鉴》成书以来,影响了后人对汉武帝的认知近千年,在这近千年中以这一汉武帝的“错误的”“历史认知”影响了很多人基于对汉武帝的认知而进行的历史活动,也就是这一“错误的”对汉武帝的“历史认知”影响了“历史”的发展。在这千年的历史中,对历史进程造成影响的不再是那个真正的汉武帝,而是关于汉武帝的“历史认识”,虽然这一“错误的”“历史认知”来源于真实的汉武帝。
  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中数不胜数,如康有为的《孔子改制考》希望通过形成对孔子新的“历史认知”,从而为其所主张的变法建立思想理论基础,由此对未来产生影响。同样在这一“历史”的形成中,对孔子的“历史认知”的影响力要大于真实的孔子。
  因此,虽然“历史”与“历史认知”是可以区分开的,但在两者的形成中,是互为因果,相互影响的。自诞生人类意识后,人类的历史就受到人类意识的影响,虽然自然会对人类历史产生影响,但这些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认为是通过人类意识才对人类历史施加了影响。由此,历史学和历史研究的目的也就清楚了,即通过研究受到人类意识影响的历史,形成历史认知,并希望由此影响未来的人类历史的进程。需要说明的是,这并不完全等同于“以史为鉴”,因为“以史为鉴”的重点在于“鉴”,而忽略了“历史认知”的重要性。
  如果承认了这一点,那么与本文有关的下一步的问题就是“历史认知”的产生。在分析这一问题之前,先介绍一下现代物理学,也就是量子物理学对世界“真实性”的认知,下面引用曹天元《上帝掷骰子吗?——量子物理学史话》中的三段话:
  “试图仅仅靠可观察的量来建立理论是不对的。事实恰恰相反:是理论决定了我们能够观察到的东西”[6]165,“理论不但决定我们能够观察到的東西,它还决定哪些是我们观察不到的东西”[6]166。
  “电子又是个粒子又是个波,但每次我们观察它,它只展现出其中的一面,这里的关键是我们‘如何’观察它,而不是他‘究竟’是什么”[6]177。
  “讨论哪个是‘真实’毫无意义。我们唯一能说的,是在某种观察方式确定的前提下,它呈现出什么样子来”[6]178。
  这三段话的核心就是,在现代物理学看来,人类的观察手段决定了人类观察到的客观事物的样子。换成历史研究的话,就是我们用于研究历史的理论、方法和视角等决定了我们认识“历史本体”时“历史本体”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样子以及细节,由此也就决定了哪些“历史本体”是重要的,由此有价值让我们对此形成相应的“历史认知”。还可以进一步推论,研究历史的理论、方法和视角不仅决定了你关注的“历史本体”,也决定了哪些“历史本体”被忽视。如从制度史的视角来看,那些基层社会的鸡毛蒜皮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而从社会史的角度来看,制度虽然有着一定的影响,但其在基层社会中的具体运作方式和作用才是重要的,因此纸面上的制度及其演变本身并不十分重要。且被忽略的“历史本体”实际上占据了曾经存在过的“历史本体”中的绝大部分,其中绝大部分由于被长期忽略,因而被彻底遗忘、消失,因此虽然客观上这些“历史本体”曾经存在过,但我们如何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以及曾经存在过的样子呢?它们的意义又是什么呢?这些问题已经超出了本文讨论的范畴。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所认识到的“历史本体”仅仅是曾经存在过的“历史本体”中的极小一部分。
  简单一些,我们还可以用日常生活中的例子加以说明,我们眼睛中看到的物体的颜色,实际上只是物体表面反射的来自光源的光线的波长对视觉神经刺激后在大脑中反映出的信号,但不同动物的眼睛所能感知的光线的波长是不一样的,因此对于同样的物体,不同的动物看到的颜色是不一样的
  如人类中有色盲缺陷的人看到的物体的颜色就与没有这种缺陷的人看到的物体的颜色是完全不同的。,那么物体到底是什么颜色呢?不仅如此,目前物理学认识到我们能感受、测量到的物质和能量只占到这个宇宙的一小部分,除此之外宇宙中还存在大量无法直接感知、测量的暗物质和暗能量,但这两者到底是什么,至少目前所知甚少。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无法感知”很可能源于地球生物感知能力的局限,可以设想在宇宙的某处可能存在只能感知所谓的暗物质和暗能量的生物。那么,宇宙到底是什么样子呢?对于这一问题,当前物理学的回答,可以用前文引用过的话来概括,即“讨论哪个是‘真实’(即宇宙的客观样貌)毫无意义。我们唯一能说的,是在某种观察方式确定的前提下,它呈现出什么样子来”。
  “历史认知”也是如此,“历史本体”确实客观存在,但如上文所述,我们无法建立一个事无巨细、包罗万象,没有任何主观性的,真实反映“历史本体”的“历史认知”。我们所有对于“历史本体”的“历史认知”都是基于某一理论、方法和视角,即不同的理论、方法和视角也就形成了不同的“历史认识”,也就是说“历史本体”经由这些理论、方法和视角在我们的头脑中形成了不同的投影。由此得出的结论完全可以借用量子物理学中一段经典的论述来表达,即“人类的历史,可以在它已经发生后才被决定是怎样发生的”。
  用于认知历史的理论、方法、视角和价值观在不同的人之间存在差异;同一人在不同的时间用于认知历史的理论、方法和视角也都会存在变化,至少是微小的差异,因此可以说,我今日所认知之历史必不同于我昨日所认知之历史,我明日所认知之历史也必将不同于我今日所认知之历史。   说到这里,很多历史研究者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即:这些“历史认知”中总是有对错,或者至少应当有一种或者几种更接近于“历史本体”。这一设问看起来颇有道理,但似乎只是在时间、地点、人物等少量有着客观标准的对象上似乎才有意义
  本人对这方面同样保持一定的疑义。,当然还存在本文之前提到的“真相”的验证问题,即历史研究中所谓的更为接近“真相”只是基于现有材料和逻辑而言,并无法去真正的验证。而如果上升到了价值判断、因果分析、划分发展阶段等带有主观色彩的研究层面,那么正如前文所述,这些都是在不同的理论、方法和视角下形成的不同的“历史认知”,无法决定其中哪一种更为接近“历史本体”。
  与量子物理学强调的“平行世界”相对应,历史学中存在的是“平行的历史”。杰弗里·马丁(Martin. G. J.)所著的《地理学思想史》一书,其正标题是“所有可能的世界”,蕴含的意思就是,在人类历史上,随着地理学思想的发展,人类看到的“世界”(这里是地理意义上的)也在不断变化,该书的目的就是揭示出由此产生的“所有可能的世界”。同样在历史研究中,随着理论、方法和视角的变化,人类看到的历史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如果今后有人撰写一部历史学思想史的话,那么正标题也可以为“所有可能的历史”。
  如果理解了上述问题,那么“夏朝”是否存在这样的问题的答案也是清楚的。即在持有相近理论、方法和视角,有着大致相同的逻辑思维方式,以及对于史料和考古材料有着相近认知的某一群体中,对于与“夏朝”存在与否有关的问题上会有着大致相近的认知;而在其他群体中,则会有着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认知。而且,由于学者之间在所持的理论、方法、视角、价值观以及对待史料的态度等方面都会存在细微的区别,因此随着问题的变化,这些群体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
  当然,必须要承认的就是,任何时代都存在占据主导的一种或者多种理论、方法、视角以及价值观,因此对某一问题的认知在某一时期占据的主导也往往只是一种或者几种观点,虽然在细节上依然会存在众多的纷争
  就本人而言,受到所受教育的影响,偏向于“科学”的方法。这似乎与前面的论述相矛盾,但这岂不是也是人性的体现?。
  总体而言,“夏朝”存在与否等问题上众多争议的存在,其根源不是史实问题,而是认识论问题,再多的现有形式的文献材料和器物也不会导致这些问题讨论的终结。
  有学者可能会说:万一未来出土了一些“夏”时代的记载有“夏”的文字,那么上述局面应当会发生彻底的转变。但正如上一节论证的,如果这样,这种改变的原因在于学界基本都认同了“留存有(大量)记载,以及存在(大量)年代对应的其上记载了这一朝代的文物,那么这一朝代就是存在的”這一前提,但这样的论证并不是“科学的”
  即使这样,问题也没有解决,因为由此还会产生新的与“夏朝”存在与否有关的争论,如“夏”是否可以被称为“夏朝”,“朝”如何定义?等等。。
  历史研究在于通过解释过往而影响未来,是主观的,是有目的性的,是有感情的,是有人性的,如果抛弃了这一点,那么历史学的末日也就到来了,人类的末日也不可避免。在本人看来,历史学的魅力就在于方法和视角的多元,就在于其中的人性。事实上,我虽然不同意你论证的每一句话,但我尊重你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论证的权力。
  五、余论:我们为什么要证明“夏朝”的存在
  正如某些学者提出的,目前在中国大地上已经发掘出大量时代相当于“夏”,甚至年代更早的遗址,而且这些遗址显露出当时已经存在有着一定发达程度的文明,因此“夏朝”存在与否似乎并不是那么重要。本人完全认同这样的认知。那么为什么学界热衷于证明“夏朝”的存在呢?可能与民族自豪感和自尊心有关。
  问题在于,即使(而且确实)中国古代有着优秀的传统文化,但这并不足以让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对当前的中国和中国人表示尊敬,并由此成为我们自信的来源,因为他们尊重的是过去的中国和中国人。
  在人类历史上也没有任何国家和民族,只是通过挖掘传统文化而获得自信。欧洲的文艺复兴,虽然最初是对希腊罗马文化的复兴,但实际上是在挖掘希腊罗马文化精髓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创新,而且在文艺复兴时期,在汲取精华的同时,随着创新和地理大发现,抛弃了很多希腊罗马文化中过时的内容,而正是这种创新造就了当时欧洲人的自信,如泰奥·帕尔米耶里(Matteo Palmieri)(1406—1475)就曾认为,这是“如此充满了希望和前途的一个新时代,这一时代产生的高贵而有天赋的灵魂的数量超过了在之前1 000年的世界中所看到的,这真是让人感到欣喜”
  马泰奥·帕尔米耶里这段话的原文引自Libro della vita civile (Florence: Heirs of Filippo Giunta, 1529)。。显然,让他感到欣喜的是他所在时代的“高贵而有天赋的灵魂”,而不是希腊罗马时代“高贵而有天赋的灵魂”。因此文化自信的来源,是建立在挖掘传统文化中有益于当下的精华基础上,进行创新和发展,对世界文化作出贡献,得到世界其他国家的认同和尊敬。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10年来,中国在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这才是我们自信、自豪和自尊的根源,同时加强当下的文化建设则是进一步强化自信、自豪和自尊的基础。因此,民族自豪感和自尊心要建立在汲取传统文化精华基础上的创新,其重点在于当下而不是过往。祖先优秀,并不能证明我们优秀;只有我们优秀,别人才能真正尊重我们,我们才能有着真正的自尊和自豪。否则,只是用虚妄的自尊和自豪来掩盖深深的自卑。在中国已经重新崛起的今天,我们应当放下这种自清末民国以来一直背负的历史负担。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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