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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于2012年6月对黔南州都匀市、罗甸县、贵定县、三都县各乡镇重性精神疾病进行排查。根据CCMD-3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及复核。共排查3237例、诊断1759。其中都匀市排查830例、诊断525例,罗甸县排查618例、诊断278例,贵定县排查1014例、诊断609例,三都县排查775例、诊断350例。疾病种类为精神分裂症、精神发育迟滞、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与重性精神疾病7种存在差别,此次排查中未诊断出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重性精神疾病列入公共卫生项目,随访病人由乡镇卫生院实施,排查是否属于重性精神疾病为乡镇卫生院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