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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已经被确定为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试点省份,内容包括污染土壤修复、种植结构调整、选育抗吸附品种、休耕退耕等。
2013年12月3日,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京主持召开环保部常务会议,讨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行动计划(送审稿)》。
编制《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壤行动计划),是环保部今年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民生周刊》记者通过湖南省环保厅获悉,在送审稿中,环保部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6个重点治理的区域,湖南石门县就是其中之一,湖南提交上去的治理方案预算为13.5亿元,其中涉及中央财政拨款10.9亿元。
湖南似乎是全国河流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压力最大的省份之一。2011年,《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成为全国第一个获国务院批准的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方案,规划期限从2011年到2020年,总投资595亿元。
“湘江流域治理的资金一直到现在还存在缺口。环保工作最大的问题是资金投入不足,政府说的多,投的少。”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对《民生周刊》记者表示。
针对湖南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难题以及去年“镉米”事件、石门砷污染事件后湖南在土壤重金属污染方面开展的工作,《民生周刊》记者采访了潘碧灵。
民生周刊:作为全国压力最大的环保厅之一,工作遇到的主要难题是什么?
潘碧灵:最大的难题是资金投入方面。国际相关研究基本达成共识,一个地方的生态环境如果要改善,生态环保投入应占到地方GDP的3%以上,而目前中国的占比在1.5%以内。
现在,我国总的环境质量趋势是,局部有所改善,整体还在恶化。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足够的投入是无法改善环境的。
我认为,只要领导足够重视,投入3%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教育领域前两年就达到了4%,去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超过GDP的2%,教育、科技的投入主要靠财政,尤其是教育。而生态环保的经费来源,除了财政投入以外,还有很大一部门来自企业,对财政的压力应该比教育、科技投入更小。
例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央财政去年只拨了50亿元,今年有100亿元,这不足以解决如此严重的雾霾问题。而湖南省湘江流域的污染治理项目资金共595亿元,直到现在,这笔资金依然存在缺口。
民生周刊:您曾多次表示,环保项目资金应由中央财政“出大头”,原因是什么?
潘碧灵:第一,环境保护是民生工程,很多环境问题都是区域性的,甚至是全国性的,比如雾霾治理。因此,中央财政应当承担更大责任;第二,中央在环保方面的认识比地方更高。
现在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路是要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转移支付,总体而言这是对的,但对于生态环保投入而言就不一定合适了。如果减少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转移支付,增加地方政府一般转移支付,用于生态环保的投入就会减少,因为越到地方,对环保的认识一般会越低,财政用于生态环保投入的比例从省到市再到县,会层层衰减。
民生周刊:中央财政对湖南环保投入的资金变化,呈现出怎样的趋势?
潘碧灵:近年来,环保投入资金每年都有所增加,但增幅不是很大,前两年的增幅还稍微大一些,这两年比财政收入增幅还低。
比如,2014年中央预算节能环保投入增长7.1%,比中央预算财政支出增幅低2.2个百分点,即使扣除预备费也低1.5个百分点。
节能环保投入总量相对少,增幅相对偏低。在中央预算支出中,节能环保支出位居农林水、社保、教育、科技、医疗、住房保障、交通运输、国防等支出之后,列第九位,增幅也位列第九,在中央预算支出列项中位置明显靠后。
民生周刊:除资金方面的问题外,环保工作还有哪些困难?
潘碧灵:第二个困难是法规政策的不完善,《环保法》修改多年仍未出台。政府的工作部署力度有限,但如果上升到法规层面,約束性就会强得多。
尽管现在也存在一些环保执法不严的问题,但有了法律之后,对违规违法者的威慑力会明显不同。去年,“两高”出台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推动环保执法就起到了很大作用。
但在处罚力度上,法律规定的金额明显偏少。前不久,湖南省环保厅刚刚处罚一家污染企业,即便我们已经按照最高金额处罚,也只有100万元,企业的违法成本过低,这就需要法律作出修改,我们的执法权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民生周刊:2013年,湖南省石门县亚洲最大雄黄矿存在长期砷污染,63年来导致逾1200人砷中毒的新闻报道令人印象深刻。《土壤行动计划(送审稿)》中涉及的6个重点治理区域中,就包含石门。据我所知,石门县的治理方案还未确定,目前进展如何?
潘碧灵:首先,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石门雄黄矿已经有1500年的开采历史,由于历史原因,确实存在一定污染。
其次,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已经做了不少工作:一是对所有采矿、冶炼企业全部进行关闭;二是投资3000多万元对矿区点源进行了有效治理;三是对矿区职工正在实施整体搬迁;四是对矿区工人及周边群众给予一定的补助;五是编制了周边土壤砷污染治理修复方案,已上报环保部,并已列入环保部6个重点治理区域试点项目,待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最后,石门雄黄矿周边土壤砷污染治理需国家重视和支持才能实现。对于石门雄黄矿污染治理,我们前期已经做了很多工作,现在就等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最终还是要回到资金问题上。目前,上报的修复治理方案总投入是13.5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0.9亿元,如果单靠地方政府解决基本是不可能的。
民生周刊:2013年的“镉米”事件,掀开了湖南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冰山一角。该事件之后,湖南省采取了哪些措施治理重金属污染?
潘碧灵:湖南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政府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将检测超标的镉米改为工业用粮,加强耕地土壤的详查和农产品监测,加强农业生产方式的调整与管理,着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包括选育抗吸附品种、休耕退耕等。
目前,湖南省已经做了一个详细方案,涉及资金10多亿元,已上报农业部和财政部。下一步,我们将争取成为全国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省,对未污染或污染不太严重的72个种粮、种油大县耕地实施土壤保护工程,规划对10个土壤重金属污染场地进行修复试点。
(实习生陈小丹对本文亦有贡献)
2013年12月3日,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京主持召开环保部常务会议,讨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行动计划(送审稿)》。
编制《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壤行动计划),是环保部今年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民生周刊》记者通过湖南省环保厅获悉,在送审稿中,环保部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6个重点治理的区域,湖南石门县就是其中之一,湖南提交上去的治理方案预算为13.5亿元,其中涉及中央财政拨款10.9亿元。
湖南似乎是全国河流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压力最大的省份之一。2011年,《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成为全国第一个获国务院批准的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方案,规划期限从2011年到2020年,总投资595亿元。
“湘江流域治理的资金一直到现在还存在缺口。环保工作最大的问题是资金投入不足,政府说的多,投的少。”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对《民生周刊》记者表示。
针对湖南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难题以及去年“镉米”事件、石门砷污染事件后湖南在土壤重金属污染方面开展的工作,《民生周刊》记者采访了潘碧灵。
民生周刊:作为全国压力最大的环保厅之一,工作遇到的主要难题是什么?
潘碧灵:最大的难题是资金投入方面。国际相关研究基本达成共识,一个地方的生态环境如果要改善,生态环保投入应占到地方GDP的3%以上,而目前中国的占比在1.5%以内。
现在,我国总的环境质量趋势是,局部有所改善,整体还在恶化。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足够的投入是无法改善环境的。
我认为,只要领导足够重视,投入3%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教育领域前两年就达到了4%,去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超过GDP的2%,教育、科技的投入主要靠财政,尤其是教育。而生态环保的经费来源,除了财政投入以外,还有很大一部门来自企业,对财政的压力应该比教育、科技投入更小。
例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央财政去年只拨了50亿元,今年有100亿元,这不足以解决如此严重的雾霾问题。而湖南省湘江流域的污染治理项目资金共595亿元,直到现在,这笔资金依然存在缺口。
民生周刊:您曾多次表示,环保项目资金应由中央财政“出大头”,原因是什么?
潘碧灵:第一,环境保护是民生工程,很多环境问题都是区域性的,甚至是全国性的,比如雾霾治理。因此,中央财政应当承担更大责任;第二,中央在环保方面的认识比地方更高。
现在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路是要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转移支付,总体而言这是对的,但对于生态环保投入而言就不一定合适了。如果减少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转移支付,增加地方政府一般转移支付,用于生态环保的投入就会减少,因为越到地方,对环保的认识一般会越低,财政用于生态环保投入的比例从省到市再到县,会层层衰减。
民生周刊:中央财政对湖南环保投入的资金变化,呈现出怎样的趋势?
潘碧灵:近年来,环保投入资金每年都有所增加,但增幅不是很大,前两年的增幅还稍微大一些,这两年比财政收入增幅还低。
比如,2014年中央预算节能环保投入增长7.1%,比中央预算财政支出增幅低2.2个百分点,即使扣除预备费也低1.5个百分点。
节能环保投入总量相对少,增幅相对偏低。在中央预算支出中,节能环保支出位居农林水、社保、教育、科技、医疗、住房保障、交通运输、国防等支出之后,列第九位,增幅也位列第九,在中央预算支出列项中位置明显靠后。
民生周刊:除资金方面的问题外,环保工作还有哪些困难?
潘碧灵:第二个困难是法规政策的不完善,《环保法》修改多年仍未出台。政府的工作部署力度有限,但如果上升到法规层面,約束性就会强得多。
尽管现在也存在一些环保执法不严的问题,但有了法律之后,对违规违法者的威慑力会明显不同。去年,“两高”出台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推动环保执法就起到了很大作用。
但在处罚力度上,法律规定的金额明显偏少。前不久,湖南省环保厅刚刚处罚一家污染企业,即便我们已经按照最高金额处罚,也只有100万元,企业的违法成本过低,这就需要法律作出修改,我们的执法权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民生周刊:2013年,湖南省石门县亚洲最大雄黄矿存在长期砷污染,63年来导致逾1200人砷中毒的新闻报道令人印象深刻。《土壤行动计划(送审稿)》中涉及的6个重点治理区域中,就包含石门。据我所知,石门县的治理方案还未确定,目前进展如何?
潘碧灵:首先,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石门雄黄矿已经有1500年的开采历史,由于历史原因,确实存在一定污染。
其次,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已经做了不少工作:一是对所有采矿、冶炼企业全部进行关闭;二是投资3000多万元对矿区点源进行了有效治理;三是对矿区职工正在实施整体搬迁;四是对矿区工人及周边群众给予一定的补助;五是编制了周边土壤砷污染治理修复方案,已上报环保部,并已列入环保部6个重点治理区域试点项目,待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最后,石门雄黄矿周边土壤砷污染治理需国家重视和支持才能实现。对于石门雄黄矿污染治理,我们前期已经做了很多工作,现在就等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最终还是要回到资金问题上。目前,上报的修复治理方案总投入是13.5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0.9亿元,如果单靠地方政府解决基本是不可能的。
民生周刊:2013年的“镉米”事件,掀开了湖南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冰山一角。该事件之后,湖南省采取了哪些措施治理重金属污染?
潘碧灵:湖南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政府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将检测超标的镉米改为工业用粮,加强耕地土壤的详查和农产品监测,加强农业生产方式的调整与管理,着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包括选育抗吸附品种、休耕退耕等。
目前,湖南省已经做了一个详细方案,涉及资金10多亿元,已上报农业部和财政部。下一步,我们将争取成为全国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省,对未污染或污染不太严重的72个种粮、种油大县耕地实施土壤保护工程,规划对10个土壤重金属污染场地进行修复试点。
(实习生陈小丹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