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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犯罪学研究方法中存在的犯罪调查统计数据不实,分析方法不够严密,欠缺科学性;被害调查方法和自我报告制度尚未引入,造成研究“盲区”,缺乏重要的信息来源;犯罪预测方法不够科学,没有个体预测和再犯预测;对策评估反馈系统尚未建立,措施的效果难以评估等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研究方法中的不足之处,以利学科的深入发展,进一步拓展犯罪学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