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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家民营加盟快递公司集体涨价的行为涉嫌达成横向垄断协议,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该行为符合横向垄断协议的两个构成要件,主体都是提供快递服务的民营加盟式公司,且均实施了步调一致的涨价协同行为,存有合意。然而,快递公司亦可根据法律规定和市场竞争状况举证主张豁免适用违法条款,否则,反垄断执法机构应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