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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从2001年起开始从社会上聘请社区主任、媒体记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作为"警风监督员"、"督察信息员",每两年换一届."警风监督员"的职权范围包括:向公安机关了解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参加公安机关召开的队伍建设的有关会议,听取情况通报;反映和转递检举、控告和建议、意见等事项及其办理情况;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对全市公安机关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的视察活动;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可要求有关公安机关和民警予以协助、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