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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方言是作家创作时十分喜爱的元素,但与此同时,具有地域文化色彩的一些表达使得文学作品的翻译困难重重。对于方言的翻译,界内对此的看法也是见仁见智。笔者认为,可将方言翻译区分为该不该互译和如何翻译两个不同的层次,将上述两个层次归并研究所导致的矛盾与困惑才有望消除。此外,笔者还将读者纳入方言翻译研究中,认为描写性而非规约性的理路是深化方言翻译研究的有效途径之一。
关键词:方言;翻译;读者;思考
方言是语言的一种特殊表达,一般可以分为地域方言(regional dialect)和社会方言(social dialect)两大类。地域方言是语言在不同地域的变体;社会方言是语言的社会变体。经研究,每一部经典著作几乎都涉及一种方言或几种方言。方言作为文学语言,广泛出现在中外文学作品中,用以展现地域风情、勾勒人物形象,凸显社会差异。但这些方言很少是未经过加工提炼就直接取自日常生活中的真实口语,而是根据作者写作目的作用下的“文学方言”。近年来,方言翻译来取得了一些成绩,逐渐成为业界研究的新热点。然而,方言的翻译对于译者仍是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翻译理论研究者也是见仁见智,难以达成共识。但是,我们不应因此就停滞不前,而是有必要继续深化对方言翻译的探讨,为翻译理论的丰富和充实尽微薄之力。
1.方言及其功用
方言涵盖地域文化色彩,形象生动,是作家尤其是小说家喜爱的创作元素。从中国的《红楼梦》中的东北方言、山东方言、江淮方言、云南方言,到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以下简称《历险记》)中的黑人英语,从这些作品中读者很容易感受到方言的魅力。中外作家之所以对方言喜爱有加,其原因在于方言的恰当使用能使小说增添标准语所不具备的艺术效果。仅就文学作品中方言的修辞功能而言,田中阳认为主要有如下三种:“首先是在人物语言的描写中,它能摹声拟态,随声传形,使‘读者由说话看出人来’;其次是比喻、双关、反语、通感、夸张等 修辞格,在方言语境中显得更鲜活且富于个性化;再次,还表现在对当代小说家语言风格形成的影响上。”(田中阳,1995:86)美国学者理查德?刘易斯认为黑人英语主要有16种文学功能,王艳红将其总结为如下四种:“人物刻画、文化继承、情感激发与政治观点。”(王艳红,2010:44)
尽管方言的使用可以让作品增色不少,但由于中英方言在书面形式、 同一语言内部不同方言之间的联系上均有较大差异,中英小说在方言使用及其读者接受方面均表现出显著的不同,鉴于此,小说的方言翻译也变得困难重重。将原文的方言译成标准语还是方言,成为译者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一方面,译成标准语不仅使原文的方言特色丧失殆尽,而且方言所产生的文学艺术效果也很难在译文中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以方言译方言虽然有助于再现原文方言的艺术魅力,但所呈现的地域特色却与原文方言的地域特色相较甚远。翻译理论研究者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也是见仁见智,仍未达成共识。
2.理论争鸣
方言频繁见于原创文学作品中,其艺术效果和魅力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对翻译文学中的方言使用,人们的观点就没有那么一致了。反对意见者卞之琳在《莎士比亚悲剧论痕》中指出,虽然他很清楚莎士比亚戏剧中的独白和对白类似“我国京剧的‘京白’和昆剧的‘苏白’”(陈国花,1997: 50),但他在翻译时并不用北京土话予以区分,因为”我操纵不了北京土话,而且更主要的,原则上不想这样做”(陈国花,1997:50)。并认为“我国过去有人翻译哈代小说,就煞费苦心,把原用英国多塞郡方言写的对话译成山东话,效果是中国化到地方化了,过了头,只有引起不恰当的联想。山东风味,恰好有失原来风貌”(陈国花,1997:50)。
伟大翻译家傅雷也是反对阵营的一员,他曾指出:“方言中最colloquial的成分是方言的生命与灵魂,用在译文中,正好把原文的地方性完全抹杀,把外国人变了中国人岂不笑话!”(傅雷,1984:547)傅雷这句话有两层意思:首先是方言有其自身的“生命与灵魂”,即充分肯定方言在文学作品中的重要价值;其次,是译者使用方言会把“外国人变了中国人”,即不赞成方言互译。傅雷这句话的后半部分恰恰是许多反对方言互译的人喜欢引用的名言。鉴于此,我们有必要分析一下傅雷的这句话:既然原作中的方言有其“生命与灵魂”,译文为什么就不能使用方言呢?难道译文中的方言就没有“生命与灵魂”吗? 除此之外,这句话的逻辑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某种汉语方言是汉族某个聚居区通行的语言,使用这种方言的人只是一小部分。如果译文使用这种方言就能“变外国人为中国人”,那么如果译文使用通行全国的普通话,外国人难道就成了超中国人或全球华人吗?此外,傅雷的论断在方言和标准语的使用效果上使用了双重标准。如果不顾话语的内容,仅仅就言说方式而论,翻译毫无疑问都是“变外国人为中国人”。译文使用方言毫无疑问也引发了类似的“变”,无非是把使用方言的外国人变成了满口方言的中国人罢了。总不能因为我们中间有人说方言就将之排除在“中国人”之外。既然译文使用标准语和方言都“变外国人为中国人”,那么仅仅反对方言的使用不便有失偏颇。
翻译名家韩子满先生在方言翻译问题上做了大量深入的研究工作。韩子满曾发表论文《试论方言对译的局限性—以张谷若先生译<德伯家的苔丝>为例》(以下简称《局限性》)。在该文中,韩子满从方言在英汉两种语言文学作品中的形式、文学作品中使用情况、读者的接受、语用功能、艺术效果等几个方面做了深入分析。他认为:“虽然译文在某种程度上的确传达出了一些乡土气息,但就方言成分在原文中的主要功能来看,他的译法并不成功。”(韩子满,2002:88)究其原因,“首先,译文未能体现出方言成分在原文中增加真实感的功能”。“其次,原文中方言成分暗示人物身份的作用在译文中也未得到传达”;“再次,严格说来,译文也未能忠实于原文”(韩子满,2002:88-89)。该如何翻译方言,他在文章最后也给出了答案:“在方言翻译中,通常意義上的‘忠实’或‘对等’是基本上做不到的,语义或语体上的损失要比标准语翻译大”;但在“明确方言的功能”下,有两种解决办法,即:“如果原文中方言主要是用来确立地理背景的,这时我们只能束手无策,放弃在译文中传达这个功能的努力;如果原文中方言是用来表明人物不同的身份和教育的,那我们则可以采用其他补偿的手段来传达这个功能”(韩子满,2002:89)。综上所述,方言是作者精心设计使用的艺术元素,在作品中发挥着标准语无法替代的特殊作用,具有标准语所不具备的艺术价值;方言互译属于目前翻译界所竭力倡导的异化翻译,是再现原作方言特殊作用和艺术价值的有效途径,因此我们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否认方言互译的合理性。 与此对应的方言互译的支持者往往“只是对译本作了对比,给出了想当然的主观评价,并没有给出理论依据,缺乏说服力”(王艳红,2010:3),因此使得他们对方言互译的支持显得软弱无力、不堪一击。为了走出目前方言翻译研究的困境,深化方言翻译的研究,我们有必要把方言的翻译问题分成两个层次:一、策略层面,即方言该不该译成方言;二、技巧层面,即如何翻译方言。这两个问题层次截然不同,将它们放在同一平台上归并研究的做法是不科学的。反对方言互译的研究者往往将这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放在一起讨论,一方面承认方言在文学作品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却因其翻译难度大、部分互译实例效果不一定理想而否认方言互译的合理性,进而在不知不觉中间接否认了方言在文学作品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导致论述过程中前后矛盾的尴尬局面。而将方言翻译的问题区分为两个层次进行探讨,不仅有助于反对者摆脱论述中前后矛盾的尴尬局面,也有助于支持者摆脱具体译例的束缚,从理论的高度探索和进一步认识方言互译的合理性,为方言互译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承认方言互译的合理性,并不是说方言互译是方言翻译的唯一途径,而是在方言翻译的问题上,我们既要承认互译的合理性,又要允许多种翻译途径的尝试和互补,只有这样,方言翻译的实践才会百花齐放,方言翻译的理论探讨才会逐步深入。
3.读者接受
英语方言的汉译的问题,若仅局限在理论层面的争论,就会与翻译界近年主流的研究方法—描写法相违背。为了对方言翻译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我们有必要看看我国翻译界争论最多的张谷若译本《德伯家的苔丝》:“德伯太太是说惯了土话的;她女儿在‘国家学校’里,受一个伦敦毕业的女教师教导,已经第六级及格,所以说两种话;在家里或多或少地说土话,在外面或者和有身份的人谈话,说普通话。”(张谷若,1984:28)
这是小说开始部分的一段话,它明确地告诉读者,小说至少使用了标准语和土话两种不同的语言。张谷若在1936年版“译者?自序”中指出:“原书叙述、描写的地方,译文用普通的白话文,这没有什么解释的必要。至于原书的对话,本是两种:一种是普通的英国话,一种是英国道塞郡 (Dorset)一带的方言。所谓普通的英国话,就是Daniel Jones,Harold E. Palmer,Walter Ripman诸人所说的英伦南部受过教育的人所讲的话。”(张谷若,1936:1-2)“我最初本来一概用北平的方言来译原文的对话。但是后来觉得,原文分明是两种话,译文里变成了一种话,那怎么成呢?”(张谷若,1936:2)客观地讲,张谷若的担心不无道理,因为小说中的人物对话是展示人物性格的重要途径,译文中抹去人物对话的方言特征,不可能不辜负作者通过精心设计的人物对话来塑造人物性格的良苦用心,不可能不影响原文中的人物因使用方言而产生的艺术效果。译者如此深刻地体会到哈代使用方言的良苦用心,那么译者以方言译方言的良苦用心读者领情吗? 我们不妨看看专家的观点:译者用北平语来翻译书中的标准的英文,至于原文的道塞郡的方言,他用了山东东部的方言来译。这样读上去便更觉传神了。不太懂山东方言的读者,或者觉得山东话读来没有北平话流利,然而那亦何殊于不大懂道塞郡方言的英国读者去读哈代的原文呢?(林辟,1940:118)张君除了采取“道地”译笔以外,并且还勇敢地用中国北方的方言(山东东部)译原文Dorset的方言,因此,“倷”、“啥”、“俺”一類土头土脑的字眼在本书中到处可见。笔者在这里还想指出本书另一个特殊的美德,那是注解的详尽。(萧乾,1937:43-44)
总之,以方言译方言的张谷若译本,不仅在其出版初期受到专家和读者的好评,即使几十年后的今天,它依然是许多大学生欣赏哈代这部名著的首选译本,这对文学作品中方言翻译的理论探讨具有某种启发。
4.结语
方言极具文化色彩,因此也就成了跨文化翻译中难度较大、失真较多的语言成分。这些失真是翻译本质属性使然,因而在文学作品中方言的翻译上任何求全责备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理论界对方言翻译的探讨,应放弃以往规约性的研究理路,更多地采用描写性的研究方法。对于文学作品中方言翻译这样的复杂现象,我们应该将其区分为该不该用方言翻译和如何用方言翻译这样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以往许多研究中前后观点矛盾的尴尬,也有利于研究者在不同的研究层面抓住主要矛盾逐一突破,从而将方言研究推向深入。文学作品中方言的翻译,我们既需要从理论上予以全面深入的探索,也需要关注方言翻译的实际情况,更需要将文学作品的最终消费者——读者因素充分考虑进去。只有这样,我们对方言翻译的研究就有可能尽量避免以偏概全,得出在理论上合理并符合译本接受实际情况的结论。由于方言自身及其使用的极端复杂性,对其翻译的研究自然也是见仁见智。笔者才疏学浅,目前还难于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正因为如此,方言翻译研究犹如一块蕴含丰富的宝地,等待着更多的研究者探索开发。
参考文献:
[1]陈国华.论莎剧重译(下)[J]. 外语教学与研究,1997(3):48-54.
[2]陈国华.王佐良先生的彭斯翻译[J].(2):84-90. 外国文学,1998.
[3]傅雷. 致林以亮论翻译书[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4]韩子满. 过犹不及—浅论译文的归化问题[J]. 外语教学,2000(2):73-77 .
[5]韩子满. 试论方言对译的局限性—以张谷若先生译《德伯家的苔丝》为例[J].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2(4):86-90.
[6]韩子满. 英语方言汉译初探(英文)[M]. 开封: 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
[7]托马斯·哈代. 德伯家的苔丝[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
[8]田中阳. 论方言在当代小说中的修辞功能[J]. 中国文学研究,1995(3):86-92.
[9] 王艳红. 美国黑人英语汉译研究—伦理与换喻视角[D]. 南开大学博士论文,2010.
[10] 萧乾. 评张译《还乡》[J]. 国闻周报(第十四卷第四期),1937:43-49.
关键词:方言;翻译;读者;思考
方言是语言的一种特殊表达,一般可以分为地域方言(regional dialect)和社会方言(social dialect)两大类。地域方言是语言在不同地域的变体;社会方言是语言的社会变体。经研究,每一部经典著作几乎都涉及一种方言或几种方言。方言作为文学语言,广泛出现在中外文学作品中,用以展现地域风情、勾勒人物形象,凸显社会差异。但这些方言很少是未经过加工提炼就直接取自日常生活中的真实口语,而是根据作者写作目的作用下的“文学方言”。近年来,方言翻译来取得了一些成绩,逐渐成为业界研究的新热点。然而,方言的翻译对于译者仍是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翻译理论研究者也是见仁见智,难以达成共识。但是,我们不应因此就停滞不前,而是有必要继续深化对方言翻译的探讨,为翻译理论的丰富和充实尽微薄之力。
1.方言及其功用
方言涵盖地域文化色彩,形象生动,是作家尤其是小说家喜爱的创作元素。从中国的《红楼梦》中的东北方言、山东方言、江淮方言、云南方言,到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以下简称《历险记》)中的黑人英语,从这些作品中读者很容易感受到方言的魅力。中外作家之所以对方言喜爱有加,其原因在于方言的恰当使用能使小说增添标准语所不具备的艺术效果。仅就文学作品中方言的修辞功能而言,田中阳认为主要有如下三种:“首先是在人物语言的描写中,它能摹声拟态,随声传形,使‘读者由说话看出人来’;其次是比喻、双关、反语、通感、夸张等 修辞格,在方言语境中显得更鲜活且富于个性化;再次,还表现在对当代小说家语言风格形成的影响上。”(田中阳,1995:86)美国学者理查德?刘易斯认为黑人英语主要有16种文学功能,王艳红将其总结为如下四种:“人物刻画、文化继承、情感激发与政治观点。”(王艳红,2010:44)
尽管方言的使用可以让作品增色不少,但由于中英方言在书面形式、 同一语言内部不同方言之间的联系上均有较大差异,中英小说在方言使用及其读者接受方面均表现出显著的不同,鉴于此,小说的方言翻译也变得困难重重。将原文的方言译成标准语还是方言,成为译者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一方面,译成标准语不仅使原文的方言特色丧失殆尽,而且方言所产生的文学艺术效果也很难在译文中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以方言译方言虽然有助于再现原文方言的艺术魅力,但所呈现的地域特色却与原文方言的地域特色相较甚远。翻译理论研究者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也是见仁见智,仍未达成共识。
2.理论争鸣
方言频繁见于原创文学作品中,其艺术效果和魅力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对翻译文学中的方言使用,人们的观点就没有那么一致了。反对意见者卞之琳在《莎士比亚悲剧论痕》中指出,虽然他很清楚莎士比亚戏剧中的独白和对白类似“我国京剧的‘京白’和昆剧的‘苏白’”(陈国花,1997: 50),但他在翻译时并不用北京土话予以区分,因为”我操纵不了北京土话,而且更主要的,原则上不想这样做”(陈国花,1997:50)。并认为“我国过去有人翻译哈代小说,就煞费苦心,把原用英国多塞郡方言写的对话译成山东话,效果是中国化到地方化了,过了头,只有引起不恰当的联想。山东风味,恰好有失原来风貌”(陈国花,1997:50)。
伟大翻译家傅雷也是反对阵营的一员,他曾指出:“方言中最colloquial的成分是方言的生命与灵魂,用在译文中,正好把原文的地方性完全抹杀,把外国人变了中国人岂不笑话!”(傅雷,1984:547)傅雷这句话有两层意思:首先是方言有其自身的“生命与灵魂”,即充分肯定方言在文学作品中的重要价值;其次,是译者使用方言会把“外国人变了中国人”,即不赞成方言互译。傅雷这句话的后半部分恰恰是许多反对方言互译的人喜欢引用的名言。鉴于此,我们有必要分析一下傅雷的这句话:既然原作中的方言有其“生命与灵魂”,译文为什么就不能使用方言呢?难道译文中的方言就没有“生命与灵魂”吗? 除此之外,这句话的逻辑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某种汉语方言是汉族某个聚居区通行的语言,使用这种方言的人只是一小部分。如果译文使用这种方言就能“变外国人为中国人”,那么如果译文使用通行全国的普通话,外国人难道就成了超中国人或全球华人吗?此外,傅雷的论断在方言和标准语的使用效果上使用了双重标准。如果不顾话语的内容,仅仅就言说方式而论,翻译毫无疑问都是“变外国人为中国人”。译文使用方言毫无疑问也引发了类似的“变”,无非是把使用方言的外国人变成了满口方言的中国人罢了。总不能因为我们中间有人说方言就将之排除在“中国人”之外。既然译文使用标准语和方言都“变外国人为中国人”,那么仅仅反对方言的使用不便有失偏颇。
翻译名家韩子满先生在方言翻译问题上做了大量深入的研究工作。韩子满曾发表论文《试论方言对译的局限性—以张谷若先生译<德伯家的苔丝>为例》(以下简称《局限性》)。在该文中,韩子满从方言在英汉两种语言文学作品中的形式、文学作品中使用情况、读者的接受、语用功能、艺术效果等几个方面做了深入分析。他认为:“虽然译文在某种程度上的确传达出了一些乡土气息,但就方言成分在原文中的主要功能来看,他的译法并不成功。”(韩子满,2002:88)究其原因,“首先,译文未能体现出方言成分在原文中增加真实感的功能”。“其次,原文中方言成分暗示人物身份的作用在译文中也未得到传达”;“再次,严格说来,译文也未能忠实于原文”(韩子满,2002:88-89)。该如何翻译方言,他在文章最后也给出了答案:“在方言翻译中,通常意義上的‘忠实’或‘对等’是基本上做不到的,语义或语体上的损失要比标准语翻译大”;但在“明确方言的功能”下,有两种解决办法,即:“如果原文中方言主要是用来确立地理背景的,这时我们只能束手无策,放弃在译文中传达这个功能的努力;如果原文中方言是用来表明人物不同的身份和教育的,那我们则可以采用其他补偿的手段来传达这个功能”(韩子满,2002:89)。综上所述,方言是作者精心设计使用的艺术元素,在作品中发挥着标准语无法替代的特殊作用,具有标准语所不具备的艺术价值;方言互译属于目前翻译界所竭力倡导的异化翻译,是再现原作方言特殊作用和艺术价值的有效途径,因此我们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否认方言互译的合理性。 与此对应的方言互译的支持者往往“只是对译本作了对比,给出了想当然的主观评价,并没有给出理论依据,缺乏说服力”(王艳红,2010:3),因此使得他们对方言互译的支持显得软弱无力、不堪一击。为了走出目前方言翻译研究的困境,深化方言翻译的研究,我们有必要把方言的翻译问题分成两个层次:一、策略层面,即方言该不该译成方言;二、技巧层面,即如何翻译方言。这两个问题层次截然不同,将它们放在同一平台上归并研究的做法是不科学的。反对方言互译的研究者往往将这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放在一起讨论,一方面承认方言在文学作品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却因其翻译难度大、部分互译实例效果不一定理想而否认方言互译的合理性,进而在不知不觉中间接否认了方言在文学作品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导致论述过程中前后矛盾的尴尬局面。而将方言翻译的问题区分为两个层次进行探讨,不仅有助于反对者摆脱论述中前后矛盾的尴尬局面,也有助于支持者摆脱具体译例的束缚,从理论的高度探索和进一步认识方言互译的合理性,为方言互译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承认方言互译的合理性,并不是说方言互译是方言翻译的唯一途径,而是在方言翻译的问题上,我们既要承认互译的合理性,又要允许多种翻译途径的尝试和互补,只有这样,方言翻译的实践才会百花齐放,方言翻译的理论探讨才会逐步深入。
3.读者接受
英语方言的汉译的问题,若仅局限在理论层面的争论,就会与翻译界近年主流的研究方法—描写法相违背。为了对方言翻译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我们有必要看看我国翻译界争论最多的张谷若译本《德伯家的苔丝》:“德伯太太是说惯了土话的;她女儿在‘国家学校’里,受一个伦敦毕业的女教师教导,已经第六级及格,所以说两种话;在家里或多或少地说土话,在外面或者和有身份的人谈话,说普通话。”(张谷若,1984:28)
这是小说开始部分的一段话,它明确地告诉读者,小说至少使用了标准语和土话两种不同的语言。张谷若在1936年版“译者?自序”中指出:“原书叙述、描写的地方,译文用普通的白话文,这没有什么解释的必要。至于原书的对话,本是两种:一种是普通的英国话,一种是英国道塞郡 (Dorset)一带的方言。所谓普通的英国话,就是Daniel Jones,Harold E. Palmer,Walter Ripman诸人所说的英伦南部受过教育的人所讲的话。”(张谷若,1936:1-2)“我最初本来一概用北平的方言来译原文的对话。但是后来觉得,原文分明是两种话,译文里变成了一种话,那怎么成呢?”(张谷若,1936:2)客观地讲,张谷若的担心不无道理,因为小说中的人物对话是展示人物性格的重要途径,译文中抹去人物对话的方言特征,不可能不辜负作者通过精心设计的人物对话来塑造人物性格的良苦用心,不可能不影响原文中的人物因使用方言而产生的艺术效果。译者如此深刻地体会到哈代使用方言的良苦用心,那么译者以方言译方言的良苦用心读者领情吗? 我们不妨看看专家的观点:译者用北平语来翻译书中的标准的英文,至于原文的道塞郡的方言,他用了山东东部的方言来译。这样读上去便更觉传神了。不太懂山东方言的读者,或者觉得山东话读来没有北平话流利,然而那亦何殊于不大懂道塞郡方言的英国读者去读哈代的原文呢?(林辟,1940:118)张君除了采取“道地”译笔以外,并且还勇敢地用中国北方的方言(山东东部)译原文Dorset的方言,因此,“倷”、“啥”、“俺”一類土头土脑的字眼在本书中到处可见。笔者在这里还想指出本书另一个特殊的美德,那是注解的详尽。(萧乾,1937:43-44)
总之,以方言译方言的张谷若译本,不仅在其出版初期受到专家和读者的好评,即使几十年后的今天,它依然是许多大学生欣赏哈代这部名著的首选译本,这对文学作品中方言翻译的理论探讨具有某种启发。
4.结语
方言极具文化色彩,因此也就成了跨文化翻译中难度较大、失真较多的语言成分。这些失真是翻译本质属性使然,因而在文学作品中方言的翻译上任何求全责备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理论界对方言翻译的探讨,应放弃以往规约性的研究理路,更多地采用描写性的研究方法。对于文学作品中方言翻译这样的复杂现象,我们应该将其区分为该不该用方言翻译和如何用方言翻译这样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以往许多研究中前后观点矛盾的尴尬,也有利于研究者在不同的研究层面抓住主要矛盾逐一突破,从而将方言研究推向深入。文学作品中方言的翻译,我们既需要从理论上予以全面深入的探索,也需要关注方言翻译的实际情况,更需要将文学作品的最终消费者——读者因素充分考虑进去。只有这样,我们对方言翻译的研究就有可能尽量避免以偏概全,得出在理论上合理并符合译本接受实际情况的结论。由于方言自身及其使用的极端复杂性,对其翻译的研究自然也是见仁见智。笔者才疏学浅,目前还难于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正因为如此,方言翻译研究犹如一块蕴含丰富的宝地,等待着更多的研究者探索开发。
参考文献:
[1]陈国华.论莎剧重译(下)[J]. 外语教学与研究,1997(3):48-54.
[2]陈国华.王佐良先生的彭斯翻译[J].(2):84-90. 外国文学,1998.
[3]傅雷. 致林以亮论翻译书[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4]韩子满. 过犹不及—浅论译文的归化问题[J]. 外语教学,2000(2):73-77 .
[5]韩子满. 试论方言对译的局限性—以张谷若先生译《德伯家的苔丝》为例[J].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2(4):86-90.
[6]韩子满. 英语方言汉译初探(英文)[M]. 开封: 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
[7]托马斯·哈代. 德伯家的苔丝[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
[8]田中阳. 论方言在当代小说中的修辞功能[J]. 中国文学研究,1995(3):86-92.
[9] 王艳红. 美国黑人英语汉译研究—伦理与换喻视角[D]. 南开大学博士论文,2010.
[10] 萧乾. 评张译《还乡》[J]. 国闻周报(第十四卷第四期),1937:4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