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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及具体部署。在当前形势下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推动法治国家与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人民权益、把握科技进步带来的发展机遇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滨州市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体制、执法观念以及立法等方面的制约,仍然存在着行政执法权划分不清、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到位、执法经费缺乏保障、权责不统一等弊端。针对滨州现状,本文从应遵循的原则、科学配置行政执法职权、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机制完善四个角度提出了深化滨州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