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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阐述了医疗事故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医疗事故鉴定作为司法鉴定的弊端,医疗纠纷诉讼中应依据《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委托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处理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是违背上述有关规定的,依据《通知》进行医疗纠纷处理,使医疗纠纷处理在程序上出现倒退的局面,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针对《人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在实体上是一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