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问:2006年3月3日晚上8时许。高扬驾驶其坐骑“马自达”到某宾馆会议室听讲座,他到宾馆后。将车停放在宾馆的停车场空地上.宾馆的保安过来收取了高扬10元钱,称是场地租用费。10时许,高某听完讲座出来后。发现自己的爱车不见了。便叫来宾馆保安,四处寻找.都没有发现车的影子。无奈之下,高扬只好向公安机关报案。请问:车辆在宾馆停车场失窃责任由谁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