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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标给定、手段自选、弹性激励的政策运行格局中,政策执行者会综合权衡各种因素做出试验性执行的选择。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央政府仅提出了明确的数量指标要求,而对于具体的建设模式,却只有相对模糊的政策规定。上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了以大型居住社区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重要载体的方式。这些大型居住社区规模大、保障性住房占比高、所处位置偏远,这种试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也在城市规划、社会管理方面带来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