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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直觉的理解中,“一般能力说”无疑比“神秘能力说”更具有竞争力,但是它还无法阐明“直觉作为一般的认知能力是如何可能的”这一核心问题.借助对认知心理学相关研究的反思,笔者尝试对直觉认知机制做出经验阐释.我们将说明:1.人类直觉能力是认知能力进化、选择的产物;2.直觉能力的运用基于直觉法则,而后者是某些经验法则认知模式化和心理结构化的结果;3.直觉法则与认知情境和认知效益等原则相互作用,构成了基本的直觉运作机制.这种阐释可以使一般能力说更具合理性,深化直觉理解的经验主义进路,使我们认识到,作为一种特殊的信念倾向,直觉的认知价值在于获得适应认知情境的信念,而非获得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