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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电子商务活动必然会带来各种纠纷,若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必将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的高效性也就决定了一种有别干传统权利救济方式及纠纷解决方式的新的纠纷解决机制。“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无疑应运而生,它既不同干传统的司法救济,也与ADR有所不同,它是一种兼具公平与效率的新的非诉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