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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理论中存在自然主义、结构主义和建构主义三种不同的风险观。基于灾难人类学对风险的理解以及人类学整体视野的特点,提出“自然—结构—文化”的整体框架,以期对风险进行综合性、整体性的认识。在此框架下,风险既是一种自然因素,更是一种社会事实,也是一种文化现象。风险应进入人类学研究视野,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将拓展风险认知及其应对经验。
关键词:风险观;灾难人类学;自然—结构—文化;风险认知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6)10-0055-04
一、问题的提出
风险伴随着人类社会,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而各种灾害风险更是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在当今社会,洪水、旱灾、地震、飓风、海啸、矿难、空难、环境污染、核泄漏、大规模恐怖袭击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的新闻常常见诸报端。灾难与风险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热门领域,如不同维度的风险社会理论[1]、公共危机与社会风险研究[2]、横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灾难学,[3]灾难人类学更是异军突起,对灾难与危险进行独特研究。[4]然而,从国内已有的风险与灾难研究文献上看,不同学科之间未建立起必要的对话机制和跨学科研究,学术概念不统一阻碍了不同学科的对话。
在此态势下,如何全面理解、认知和应对“风险”成为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重要问题。本文试图梳理社会理论中关于风险的认知,探讨人类学家如何认识、理解风险;并试图构建灾难人类学的风险认知图景,以扩展灾难人类学的研究范畴。
二、三种传统风险观的比较
在风险管理方面,ISO风险管理标准《ISOguide73:2009风险管理术语》中将风险定义为“风险是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effectofuncertaintyonobjectives)。这是一种技术性取向的理解,试图通过计算风险概率以控制风险;还存在一种“经济-社会-文化”取向的理解,将风险看作是一种社会后果。[5]“广义地讲,风险是指一切对人及人所关心的事物带来损害的事件与行为的可能性。风险的实质是其不确定性。这一不确定性既源于风险事件与行为本身的随机性,也源于我们对风险影响理解与把握的不确定性。”[6]
对社会风险的认识存在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这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乌尔里希·贝克和安东尼·吉登斯持客观主义观点,认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社会事实;而玛丽·道格拉斯等认为当代社会风险实际上并未增多或加剧,而只是被觉察、被认识的风险增多和加剧了。[7]对此,一些学者认为风险本身就是客观和主观的综合体,在具体的经验研究中,既要研究民众的风险意识,也要研究中国的风险现实。[8]可见,风险是当今社会理论的重要论题。
昂格尔在《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一书中指出,经典社会理论必须面对三个问题,即方法论的问题、社会秩序的问题和现代性的问题。当代社会理论仍需直面上述三大问题,出于对现代性和当代社会秩序的反思性思考,乌尔里希·贝克、安东尼·吉登斯、斯科特·拉什以及尼古拉斯·卢曼等人分别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对风险的认知和理解。在他们开创性的研究基础上,风险社会理论成为当代重要社会理论之一,并成为当代哲学思考的重要议题。通过对风险社会文献研读与分析比较,笔者认为在风险社会理论中存在以下三种风险观念:即自然主义风险观、结构主义风险观和建构主义风险观。
(一)自然主义风险观
从历史角度看:在原初社会中,人们以狩猎、采集为生,没有复杂的社会结构,对自然具有一种崇拜和敬畏心理,常常是通过巫师祷祝、献祭等方式与自然沟通。人们生产生活与自然界直接联系,面临的主要风险来自于自然灾害的威胁,如洪水、干旱、地震等。对自然灾害的经验逐渐塑造了人们自然主义风险观。这种风险观的主要特征可以概括为:风险是自然存在的;其应对方式是本能的或神秘的,如迁徙、如传统禁忌等。这种自然主义风险观在农业社会也仍然普遍存在。
从理论方面看,贝克等人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是暗含风险社会之前的社会是具有自然风险(本能的)、可控风险(机械的)这一预设的。贝克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与工业社会相区分,是因为贝克敏锐地观察到,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现代性出现了断裂,技术风险已经超越传统的自然风险,成为主要的风险因素,自然主义风险观已经无法解释现代社会风险的结构特征。所以,贝克等人赋予“风险”新的概念,认为它表明自然与传统的终结。
(二)结构主义风险观
贝克和吉登斯等人的风险观念一般被认为是制度主义风险观,是现实主义风险观,这是从本体论角度的概括。笔者提出的结构主义风险观是从风险认知视角出来进行的描述。
首先,贝克和吉登斯都强调人与自然的二分,这是结构主义认知的基础范式。吉登斯将风险分为“自然风险”和“被制造的风险”,贝克也特别强调风险社会中“技术风险”的主要影响。其次,贝克和吉登斯都强调技术风险与制度风险在现代社会中引起的结构性变化,如认知结构的变化—对未来的思考决定现在的决策,而非基于过去而决策,又如风险分配取代财富分配成为现代社会的主要逻辑。最后,社会风险在社会结构中放大或缩小,个体化公民被镶嵌于社会之中,独自面对风险。从风险认知角度看,卢曼基于系统环境维度的风险社会理论,也是一种结构主义风险观。
(三)建构主义风险观
所谓建构主义风险观主要是指被感知的风险才是真实的风险这样一种风险观念。在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下,风险分类不一致,不同群体、不同文化取向的人具有不同的风险观。比如,玛丽·道格拉斯根据阶层/权力分类图式[9]与不同的风险取向的分析,认为等级制度主义文化中倾向于认为政治风险是最大的风险,而市场个人主义文化中则认为经济风险是最大的风险,处于社团群落边缘文化的人则倾向于认为自然风险是最大的风险。[10]他们认为,风险不是一种社会事实,而是一种文化现象。风险分类不一样,因为不同社会的文化感知不一样,故建构出不一样的风险文化。灾害和灾难是通过物质实践和意识形态话语与社会互构而得以产生的一种自然现象。[11]斯科特·拉什在玛丽·道格拉斯的基础上提出了“风险文化”的概念,试图用“风险文化”的概念替代“风险社会”的概念,是风险社会理论的重要维度。可以说,作为人类学家的道格拉斯的风险文化观超越了传统的自然主义和结构主义的风险观。 三、灾难人类学
目前,人类学对风险的认识与理解主要体现于灾难人类学这一分支学科之中。灾难人类学将灾难视作社会科学的“天然实验室”,因为“社会与文化的基本特征在灾难中因社会、文化和物质的需求被降低到最低点而完全暴露出来。”人类学研究灾难主要有三种基本视角:一是行为反馈模式,二是社会变迁模式,三是政治-经济环境模式。[4]从现有文献来看,灾难人类学更重视灾难发生后的研究,因而风险概念很少进入其分析架构,但通过社会脆弱性概念以及灾难人类学对灾难原因及灾难预防的理解,可以体会灾难人类学的风险认知。
(一)社会脆弱性
脆弱性是在灾难和风险研究中常用的一个概念,但其定义并未得到统一,脆弱性的表现形式也多样,如自然、经济、社会、政治、技术、文化、生态和制度等方面的脆弱性。但社会脆弱性(social vulnerability)这一概念的出现使人类学者开始重视灾难发生前的社会、经济、政治等相关社会结构和文化意义的分析,而这一转变就是从重视灾难到重视风险分析的转变。
灾难人类学中常用的脆弱性定义是由布莱基(Blaikie)等提供的临时定义:“我们所说的脆弱性,指一个人或一个群体在预期、应对、抵抗自然灾害的打击并从中恢复的能力和特点。这里涉及的是一套组合因素,它们决定在自然和社会中分立和可区分的事件,在何种程度上威胁人们的生命和生活”。[10]
脆弱性是风险分析的一个有效概念,它使我们看到风险如何在自然与社会的交织影响中,借由社会意识形态、人口因素、环境特征、经济关系等社会文化结构,如何对社会现实产生作用发挥影响的。通过脆弱性概念,人类学者能够分析不同群体甚至不同个人因为社会结构关系不同,受到同样的灾害的威胁程度不同,其应对方式也不一样,这是一种明显的关于风险的社会分析方式。
(二)灾难原因
当社会脆弱性概念的引入,人类学不再认为灾难仅仅是由自然因素引起,而是在自然—社会的结构中产生的。灾难不再被看做是“上帝的旨意”或者是“不可预测的事件”,不再是中断、突发,不是外在力量的强行介入,而是持续与嵌入,是原有生活的投射。[12]
“在大多数情况下,灾难并非不期而至,而是通过两种因素:一是人口以及构成整个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二是有潜在破坏力的因子,两者相结合才产生灾难。这两种成分均嵌于自然和社会系统之中,并且作为一种进程随时间的推移而展开。当灾害威胁和灾难发生时,它们都成了物质、生物和社会文化系统复杂交汇的表现。”[13]对灾难的理解急需综合性分析,其原因在于人的社区与行为并非简单地定位于环境。人类学以整体观作为学科领域的标志,提供了一个能够覆盖灾难成因与影响范围的理论框架。
(三)灾难防治
人类学者在研究灾难时不可避免地打开了应用人类学的大门,因为研究灾难不得不涉及如何进行灾后重建和灾难的防治。在灾难的防治方面,可以看到一些人类学者对风险的认识和应对之道。
首先,人类学强调灾难防治的本土实践。人类学认为同样的灾害对不同地区、不同社群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因此,统一的、规范的现代科学性、技术性的防灾减灾模式不一定适用于每一个社区。外来的科学的防灾减灾工作思路要充分了解目标社区的自然、社会和文化特征,使统一的科学模式能够与本土特征相契合,强调防灾减灾的本土实践。
其次,人类学注重利用灾害应对的地方性知识。在不同的社区生活中,人们在面对各种灾害风险和灾害影响时,逐渐形成了一些在当地行之有效的灾害预防知识与智慧,这是适合于当地防灾减灾的地方性知识。比如,有学者对彝族比尔文献中的灾害防治地方性知识做了分析,认为将地方性知识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有效开展防灾减灾工作。[14]进一步地,张原等敏锐地观察到地方性知识体系必须保持开放性,以维系不断变迁的地方生活世界有序性,否则将“导致地方社会文化结构的脆弱性,诱发各种灾难情景”。[15]
最后,人类学者强调在整体的生活世界中直面灾难。防灾减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不能采取碎片化的、项目式的工作方式,而是应在社区的整体生活世界中,从自然、结构、文化以及历史的维度中直面灾难,认识灾难在生活世界中的本来面貌,[16]从而采取综合性的、系统性的防灾减灾方案。
从上述对灾难原因与防治的分析和思考中,我们可以看到灾难人类学关于风险有如下基本理解:其一,风险并不仅仅是一种概率性的偶然事件,它与社会生活环境直接相关;其二,灾难的风险产生于自然—社会系统之中;其三,灾难风险分析需要人类学提供一个整体研究框架。
四、人类学与风险认知
(一)人类学的认知框架
在西方人类学传统中,认识人文世界存在着三种基本传统:第一种是受卡尔·马克思影响的强调生产、经济的物质主义观,第二种是涂尔干脉络下的社会结构观,第三种是马克斯·韦伯脉络中的强调文化与意义理解。这三种传统分别注重的是物质环境、社会事实与文化意义,各有侧重又相互影响,传承不绝。我们认为人类学的三种基本传统或者说自然(nature)、结构(structure)和文化(culture)的三种视角,不可偏废,它们共同构成人类学认识人文世界整体框架,这一框架对我们综合认识风险也是极具意义的。
进一步分析,我们可看到人类学的三种传统都存在着一个更深刻的“人与自然”的二分结构。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同理解,会呈现出不一样的人文图景,其风险观念也会明显不同。正如前文所述,在自然主义观念看来,人与自然合一,人完全存在于自然之中,人们对自然的神秘力量保持一种敬畏之心,面对自然风险采取的是本能的或神秘的反应。在结构主义观看来,人与自然是二分的,而且随着人类技术的增强,人们对自然的态度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面对自然风险的态度不是敬畏而是采取工程技术防治。在文化相对主义看来,人与自然是互构的,而风险是在人类与自然互构的环境中发生和产生影响的。可见人类学的认知框架对我们综合理解风险大有裨益。 (二)人类学整体观与风险认知
综合上面风险社会理论中自然主义、结构主义和建构主义的风险观,以及灾难人类学对风险的综合性理解,结合人类学“自然—结构—文化”的整体认知框架,人类学对风险的整体认知图景呼之欲出。
一方面,我们认为自然物质、环境生态和身体生命等具自然属性的事物是风险产生的基本条件,也是风险发生作用的基本对象,没有人与自然,风险无从发生,也无从被认知。另一方面,我们认为人类社会的社会结构、政治关系、科学技术、经济水平以及历史基础等具结构属性的社会事实是风险得以发展变化的基本载体,在不同的人为结构之中,风险以不同的方式发生变化和影响。再一方面,我们认为意识形态、文化传统、分类范畴、传统经验等具有文化属性的意义建构是认识风险的知识来源,也是风险应对决策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意义建构将导致人们不同的风险认识和风险应对方式。这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了人类学风险的整体认知图景。
我们认为应带着人类学整体观的认识视角,从上述自然、结构和文化三方面综合认识和理解风险,在理论上加强不同向度的风险认知的对话与理解,在实践上进行纵向历史和横向空间上的比较分析,使人类学关于风险认知的整体图景能够成为社会科学中风险认知的基本参考,也能指导不同地区的人们有效应对和防范风险。
(三)民族志调查与风险认知
持续系统的田野调查是人类学最重要的分析工具,民族志是其田野调查的科学成果。人类学的田野调查往往集中于一个社区,对该社区进行全方位的描述和比较,并能与宏大叙事理论发生关联,展现人类社会的不同面向、贡献独特的地方性知识。人类学的风险认知图景能综合各个学科关于风险的理解,将之统一于自然—结构—文化的认知框架之中,使我们对风险有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使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和应对风险。人类学也提供了田野调查这样一套独特的方法观察风险实践。
流动性和风险应成为当下人类学的重要课题,[17]人类学者已经认识到灾难是其天然实验室和危机显示器,[4]很多人类学者已经做出或正在做关于灾难的民族志调查,如李永祥关于泥石流灾害的人类学研究。[18]一般都是注重灾难发生时和灾后重建的社区调查,但已开始注意到关于风险形成和风险观念的田野调查。我们期待经典灾难民族志的出现。
五、结语
风险是面向未来的损失的可能性,灾难是已然发生的事件。我们看到,风险既是一种自然因素,更是一种社会事实,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风险理解上,人类学为我们提供了自然—结构—文化的三维认知框架,使我们对风险有一个更为确切的整体把握。当风险和脆弱性进入灾难人类学乃至整个人类学的视野,人类学的独特视角和方法将超越传统风险观,进而为风险认知提供更为基础、更为综合的知识观念和实践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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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美)安东尼·奥利弗-斯密斯著,彭文斌译.人类学对危险与灾难的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4(1).
[5]张海波.社会风险研究的范式[J].南京大学学报,2007(2).
[6]彼得·泰勒-顾柏,张秀兰.社会风险治理经典译丛[M].中国劳动出版社,2010.
[7]庄友刚.风险社会理论研究述评[J].哲学动态,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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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宁.风险文化理论研究及其启示—文化视角下的风险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2(12).
[10]安东尼·奥立佛-史密斯.灾难的理论研究:自然、权力和文化[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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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夏少琼.国外灾难研究历史、现状与趋势[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7).
[13]安东尼·奥利弗-史密斯苏珊娜·M·霍夫曼著,彭文斌编译.人类学者为何要研究灾难[J].民族学刊,2011(4).
[14]叶宏,郭虹.地方性知识与民族地区的减防灾—以彝族尔比为例[J].黑龙江民族丛刊,2012(2).
[15]张原,马浪.知识图景中的灾难考察—人类学灾难研究的关键路径[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3(8).
[16]张原,汤芸.面向生活世界的灾难研究—人类学的灾难研究及其学术定位[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1(7).
[17]范可.流动性和风险:当下人类学的课题[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5).
[18]李永祥.泥石流灾害的人类学研究:以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8.14特大滑坡泥石流”为例[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李海燕,女,重庆丰都人,作者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冉利军,男,重庆丰都人,西南民族大学民族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法律人类学。
(责任编辑:李直)
关键词:风险观;灾难人类学;自然—结构—文化;风险认知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6)10-0055-04
一、问题的提出
风险伴随着人类社会,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而各种灾害风险更是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在当今社会,洪水、旱灾、地震、飓风、海啸、矿难、空难、环境污染、核泄漏、大规模恐怖袭击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的新闻常常见诸报端。灾难与风险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热门领域,如不同维度的风险社会理论[1]、公共危机与社会风险研究[2]、横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灾难学,[3]灾难人类学更是异军突起,对灾难与危险进行独特研究。[4]然而,从国内已有的风险与灾难研究文献上看,不同学科之间未建立起必要的对话机制和跨学科研究,学术概念不统一阻碍了不同学科的对话。
在此态势下,如何全面理解、认知和应对“风险”成为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重要问题。本文试图梳理社会理论中关于风险的认知,探讨人类学家如何认识、理解风险;并试图构建灾难人类学的风险认知图景,以扩展灾难人类学的研究范畴。
二、三种传统风险观的比较
在风险管理方面,ISO风险管理标准《ISOguide73:2009风险管理术语》中将风险定义为“风险是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effectofuncertaintyonobjectives)。这是一种技术性取向的理解,试图通过计算风险概率以控制风险;还存在一种“经济-社会-文化”取向的理解,将风险看作是一种社会后果。[5]“广义地讲,风险是指一切对人及人所关心的事物带来损害的事件与行为的可能性。风险的实质是其不确定性。这一不确定性既源于风险事件与行为本身的随机性,也源于我们对风险影响理解与把握的不确定性。”[6]
对社会风险的认识存在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这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乌尔里希·贝克和安东尼·吉登斯持客观主义观点,认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社会事实;而玛丽·道格拉斯等认为当代社会风险实际上并未增多或加剧,而只是被觉察、被认识的风险增多和加剧了。[7]对此,一些学者认为风险本身就是客观和主观的综合体,在具体的经验研究中,既要研究民众的风险意识,也要研究中国的风险现实。[8]可见,风险是当今社会理论的重要论题。
昂格尔在《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一书中指出,经典社会理论必须面对三个问题,即方法论的问题、社会秩序的问题和现代性的问题。当代社会理论仍需直面上述三大问题,出于对现代性和当代社会秩序的反思性思考,乌尔里希·贝克、安东尼·吉登斯、斯科特·拉什以及尼古拉斯·卢曼等人分别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对风险的认知和理解。在他们开创性的研究基础上,风险社会理论成为当代重要社会理论之一,并成为当代哲学思考的重要议题。通过对风险社会文献研读与分析比较,笔者认为在风险社会理论中存在以下三种风险观念:即自然主义风险观、结构主义风险观和建构主义风险观。
(一)自然主义风险观
从历史角度看:在原初社会中,人们以狩猎、采集为生,没有复杂的社会结构,对自然具有一种崇拜和敬畏心理,常常是通过巫师祷祝、献祭等方式与自然沟通。人们生产生活与自然界直接联系,面临的主要风险来自于自然灾害的威胁,如洪水、干旱、地震等。对自然灾害的经验逐渐塑造了人们自然主义风险观。这种风险观的主要特征可以概括为:风险是自然存在的;其应对方式是本能的或神秘的,如迁徙、如传统禁忌等。这种自然主义风险观在农业社会也仍然普遍存在。
从理论方面看,贝克等人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是暗含风险社会之前的社会是具有自然风险(本能的)、可控风险(机械的)这一预设的。贝克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与工业社会相区分,是因为贝克敏锐地观察到,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现代性出现了断裂,技术风险已经超越传统的自然风险,成为主要的风险因素,自然主义风险观已经无法解释现代社会风险的结构特征。所以,贝克等人赋予“风险”新的概念,认为它表明自然与传统的终结。
(二)结构主义风险观
贝克和吉登斯等人的风险观念一般被认为是制度主义风险观,是现实主义风险观,这是从本体论角度的概括。笔者提出的结构主义风险观是从风险认知视角出来进行的描述。
首先,贝克和吉登斯都强调人与自然的二分,这是结构主义认知的基础范式。吉登斯将风险分为“自然风险”和“被制造的风险”,贝克也特别强调风险社会中“技术风险”的主要影响。其次,贝克和吉登斯都强调技术风险与制度风险在现代社会中引起的结构性变化,如认知结构的变化—对未来的思考决定现在的决策,而非基于过去而决策,又如风险分配取代财富分配成为现代社会的主要逻辑。最后,社会风险在社会结构中放大或缩小,个体化公民被镶嵌于社会之中,独自面对风险。从风险认知角度看,卢曼基于系统环境维度的风险社会理论,也是一种结构主义风险观。
(三)建构主义风险观
所谓建构主义风险观主要是指被感知的风险才是真实的风险这样一种风险观念。在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下,风险分类不一致,不同群体、不同文化取向的人具有不同的风险观。比如,玛丽·道格拉斯根据阶层/权力分类图式[9]与不同的风险取向的分析,认为等级制度主义文化中倾向于认为政治风险是最大的风险,而市场个人主义文化中则认为经济风险是最大的风险,处于社团群落边缘文化的人则倾向于认为自然风险是最大的风险。[10]他们认为,风险不是一种社会事实,而是一种文化现象。风险分类不一样,因为不同社会的文化感知不一样,故建构出不一样的风险文化。灾害和灾难是通过物质实践和意识形态话语与社会互构而得以产生的一种自然现象。[11]斯科特·拉什在玛丽·道格拉斯的基础上提出了“风险文化”的概念,试图用“风险文化”的概念替代“风险社会”的概念,是风险社会理论的重要维度。可以说,作为人类学家的道格拉斯的风险文化观超越了传统的自然主义和结构主义的风险观。 三、灾难人类学
目前,人类学对风险的认识与理解主要体现于灾难人类学这一分支学科之中。灾难人类学将灾难视作社会科学的“天然实验室”,因为“社会与文化的基本特征在灾难中因社会、文化和物质的需求被降低到最低点而完全暴露出来。”人类学研究灾难主要有三种基本视角:一是行为反馈模式,二是社会变迁模式,三是政治-经济环境模式。[4]从现有文献来看,灾难人类学更重视灾难发生后的研究,因而风险概念很少进入其分析架构,但通过社会脆弱性概念以及灾难人类学对灾难原因及灾难预防的理解,可以体会灾难人类学的风险认知。
(一)社会脆弱性
脆弱性是在灾难和风险研究中常用的一个概念,但其定义并未得到统一,脆弱性的表现形式也多样,如自然、经济、社会、政治、技术、文化、生态和制度等方面的脆弱性。但社会脆弱性(social vulnerability)这一概念的出现使人类学者开始重视灾难发生前的社会、经济、政治等相关社会结构和文化意义的分析,而这一转变就是从重视灾难到重视风险分析的转变。
灾难人类学中常用的脆弱性定义是由布莱基(Blaikie)等提供的临时定义:“我们所说的脆弱性,指一个人或一个群体在预期、应对、抵抗自然灾害的打击并从中恢复的能力和特点。这里涉及的是一套组合因素,它们决定在自然和社会中分立和可区分的事件,在何种程度上威胁人们的生命和生活”。[10]
脆弱性是风险分析的一个有效概念,它使我们看到风险如何在自然与社会的交织影响中,借由社会意识形态、人口因素、环境特征、经济关系等社会文化结构,如何对社会现实产生作用发挥影响的。通过脆弱性概念,人类学者能够分析不同群体甚至不同个人因为社会结构关系不同,受到同样的灾害的威胁程度不同,其应对方式也不一样,这是一种明显的关于风险的社会分析方式。
(二)灾难原因
当社会脆弱性概念的引入,人类学不再认为灾难仅仅是由自然因素引起,而是在自然—社会的结构中产生的。灾难不再被看做是“上帝的旨意”或者是“不可预测的事件”,不再是中断、突发,不是外在力量的强行介入,而是持续与嵌入,是原有生活的投射。[12]
“在大多数情况下,灾难并非不期而至,而是通过两种因素:一是人口以及构成整个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二是有潜在破坏力的因子,两者相结合才产生灾难。这两种成分均嵌于自然和社会系统之中,并且作为一种进程随时间的推移而展开。当灾害威胁和灾难发生时,它们都成了物质、生物和社会文化系统复杂交汇的表现。”[13]对灾难的理解急需综合性分析,其原因在于人的社区与行为并非简单地定位于环境。人类学以整体观作为学科领域的标志,提供了一个能够覆盖灾难成因与影响范围的理论框架。
(三)灾难防治
人类学者在研究灾难时不可避免地打开了应用人类学的大门,因为研究灾难不得不涉及如何进行灾后重建和灾难的防治。在灾难的防治方面,可以看到一些人类学者对风险的认识和应对之道。
首先,人类学强调灾难防治的本土实践。人类学认为同样的灾害对不同地区、不同社群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因此,统一的、规范的现代科学性、技术性的防灾减灾模式不一定适用于每一个社区。外来的科学的防灾减灾工作思路要充分了解目标社区的自然、社会和文化特征,使统一的科学模式能够与本土特征相契合,强调防灾减灾的本土实践。
其次,人类学注重利用灾害应对的地方性知识。在不同的社区生活中,人们在面对各种灾害风险和灾害影响时,逐渐形成了一些在当地行之有效的灾害预防知识与智慧,这是适合于当地防灾减灾的地方性知识。比如,有学者对彝族比尔文献中的灾害防治地方性知识做了分析,认为将地方性知识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有效开展防灾减灾工作。[14]进一步地,张原等敏锐地观察到地方性知识体系必须保持开放性,以维系不断变迁的地方生活世界有序性,否则将“导致地方社会文化结构的脆弱性,诱发各种灾难情景”。[15]
最后,人类学者强调在整体的生活世界中直面灾难。防灾减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不能采取碎片化的、项目式的工作方式,而是应在社区的整体生活世界中,从自然、结构、文化以及历史的维度中直面灾难,认识灾难在生活世界中的本来面貌,[16]从而采取综合性的、系统性的防灾减灾方案。
从上述对灾难原因与防治的分析和思考中,我们可以看到灾难人类学关于风险有如下基本理解:其一,风险并不仅仅是一种概率性的偶然事件,它与社会生活环境直接相关;其二,灾难的风险产生于自然—社会系统之中;其三,灾难风险分析需要人类学提供一个整体研究框架。
四、人类学与风险认知
(一)人类学的认知框架
在西方人类学传统中,认识人文世界存在着三种基本传统:第一种是受卡尔·马克思影响的强调生产、经济的物质主义观,第二种是涂尔干脉络下的社会结构观,第三种是马克斯·韦伯脉络中的强调文化与意义理解。这三种传统分别注重的是物质环境、社会事实与文化意义,各有侧重又相互影响,传承不绝。我们认为人类学的三种基本传统或者说自然(nature)、结构(structure)和文化(culture)的三种视角,不可偏废,它们共同构成人类学认识人文世界整体框架,这一框架对我们综合认识风险也是极具意义的。
进一步分析,我们可看到人类学的三种传统都存在着一个更深刻的“人与自然”的二分结构。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同理解,会呈现出不一样的人文图景,其风险观念也会明显不同。正如前文所述,在自然主义观念看来,人与自然合一,人完全存在于自然之中,人们对自然的神秘力量保持一种敬畏之心,面对自然风险采取的是本能的或神秘的反应。在结构主义观看来,人与自然是二分的,而且随着人类技术的增强,人们对自然的态度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面对自然风险的态度不是敬畏而是采取工程技术防治。在文化相对主义看来,人与自然是互构的,而风险是在人类与自然互构的环境中发生和产生影响的。可见人类学的认知框架对我们综合理解风险大有裨益。 (二)人类学整体观与风险认知
综合上面风险社会理论中自然主义、结构主义和建构主义的风险观,以及灾难人类学对风险的综合性理解,结合人类学“自然—结构—文化”的整体认知框架,人类学对风险的整体认知图景呼之欲出。
一方面,我们认为自然物质、环境生态和身体生命等具自然属性的事物是风险产生的基本条件,也是风险发生作用的基本对象,没有人与自然,风险无从发生,也无从被认知。另一方面,我们认为人类社会的社会结构、政治关系、科学技术、经济水平以及历史基础等具结构属性的社会事实是风险得以发展变化的基本载体,在不同的人为结构之中,风险以不同的方式发生变化和影响。再一方面,我们认为意识形态、文化传统、分类范畴、传统经验等具有文化属性的意义建构是认识风险的知识来源,也是风险应对决策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意义建构将导致人们不同的风险认识和风险应对方式。这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了人类学风险的整体认知图景。
我们认为应带着人类学整体观的认识视角,从上述自然、结构和文化三方面综合认识和理解风险,在理论上加强不同向度的风险认知的对话与理解,在实践上进行纵向历史和横向空间上的比较分析,使人类学关于风险认知的整体图景能够成为社会科学中风险认知的基本参考,也能指导不同地区的人们有效应对和防范风险。
(三)民族志调查与风险认知
持续系统的田野调查是人类学最重要的分析工具,民族志是其田野调查的科学成果。人类学的田野调查往往集中于一个社区,对该社区进行全方位的描述和比较,并能与宏大叙事理论发生关联,展现人类社会的不同面向、贡献独特的地方性知识。人类学的风险认知图景能综合各个学科关于风险的理解,将之统一于自然—结构—文化的认知框架之中,使我们对风险有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使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和应对风险。人类学也提供了田野调查这样一套独特的方法观察风险实践。
流动性和风险应成为当下人类学的重要课题,[17]人类学者已经认识到灾难是其天然实验室和危机显示器,[4]很多人类学者已经做出或正在做关于灾难的民族志调查,如李永祥关于泥石流灾害的人类学研究。[18]一般都是注重灾难发生时和灾后重建的社区调查,但已开始注意到关于风险形成和风险观念的田野调查。我们期待经典灾难民族志的出现。
五、结语
风险是面向未来的损失的可能性,灾难是已然发生的事件。我们看到,风险既是一种自然因素,更是一种社会事实,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风险理解上,人类学为我们提供了自然—结构—文化的三维认知框架,使我们对风险有一个更为确切的整体把握。当风险和脆弱性进入灾难人类学乃至整个人类学的视野,人类学的独特视角和方法将超越传统风险观,进而为风险认知提供更为基础、更为综合的知识观念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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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海燕,女,重庆丰都人,作者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冉利军,男,重庆丰都人,西南民族大学民族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法律人类学。
(责任编辑:李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