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该村下辖7个村民组,1100多人口,人均拥有山场20亩。上世纪80年代初,林业实行“三定”时,村委根据广大村民意愿,把全村山场划归集体,作为水口林加以保护。村里召开村民大会,制定封山公约,竖立封山碑,护林人员则由村组干部无酬兼任。二十多年过去了,村里干部换了一茬又一茬,村头护林碑上的护林员名字换了又换,但护林工作从未搁置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