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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心’存在的问题我们毫不掩盖,也不害怕问题的存在,实实在在的怎么样就怎么样,至今为止,我们仍然认为它是一个过渡的最好办法。问题是存在的,我们应该不断的加强管理和完善,社会其它各个方面都应该相互协调和理解,解决实际问题,而不应该去阻止和过多的干扰它。目前,省委省政府已经成立了调研小组,对海南统一旅游汽车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的情况进行了一个全面的调研,研究海南省旅游市场进一步的发展问题。”海南省交通厅运管处处长王密坦率地告诉记者。
记者:面对一些旅行社人士提出的──海南旅游汽车滚动发班,只是维护了交通行业的利益,而没有维护整体产业的利益,你们怎么看待呢?
王密:交通部门首先要考虑的是,旅游车统一调度结算必须有利于整个旅游市场,这种企业自律行为得到了绝大多数车主和司机的拥护,省政府也将其列入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方案。统一调度结算实施以来,“(旅游)黑车”基本绝迹,违规车辆明显减少,司机的合法收入,行车安全得到保障,为遏制“零负团费”发挥了重大的作用,这是得到政府和客户肯定的。现在省政府刚刚颁布了202号令,明确要成立多家旅游汽车调度中心,这怎么说是只维护了交通行业利益呢?
当然,旅游车统一调度结算,对这些挂靠社、黑社、长期靠“零车费”经营的旅行社来说,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但统一调度并不侵犯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我们所做的首先是从交通行业抓起,从旅游汽车抓起,交通部门只有抓好旅游客运才谈得上对旅游市场的贡献。省政府要求我们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综合执法、企业自律”的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用足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集中力量打击“四黑”,而分到交通部门的治理任务就是整治“黑车”,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公共利益。我的意见是:交通部门也好,旅游部门也好,先独立管好自己份内的,后协调合力管好交叉的。
记者:海南省1800多辆旅游车在投放之前作过运力的规划吗?海南旅游市场的运力总盘子有多大?
王密:目前来说,这些旅游汽车车牌都是2002年以前通过行政审批方式投放的。2000年以前,旅游车全部分散经营,政府大概审批了730辆旅行车。2001年,省政府对旅游车进行压缩重组,统一由12家旅游汽车公司进行运营,每家企业大概150辆车左右。本来政府考虑要通过车辆的收购重组进行,但是考虑到海南的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就没有走过户收购的道路,只是说更新重组后,车的户头必须挂到公司进行运营。2001年到2002年底,通过公司的申请审批和部分旅游车辆的更新换代,海南省旅游汽车逐渐增加到了1800多辆。
应该来说,政府每年都会有运力的规划,由于海南旅游市场淡旺季十分明显,够不够用都是相对的,淡季运力肯定过剩,旺季运力又远远不够,加上运力分散,调控就显得非常困难。
记者:据司机说,他们当时拿到旅游车牌照是花了很多钱买来的,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吗?
王密:据我们所知,这是存在的,但这种交易是一种私人的转让行为,缺乏合法性。政府将旅游车牌照审批给企业后,由于当时海南旅游车实行的是承包经营责任制,公司将车承包给个人,再由个人进行买断挂靠经营,我们对企业内部这种交易行为控制起来是相当困难的,这种情况不仅仅是海南的“特产”,其它行业也有类似现象。
记者:海南省旅游汽车牌照的经营期限是8年,牌照到期后,政府会怎么办?
王密:旅游汽车牌照到期后,政府应当会收回旅游汽车牌照,进行公司化经营的运力招投标。法律规定了旅游汽车牌照行政许可的期限是八年,不可能是永久的,至于怎么操作,我们也希望在尊重历史和国情、省情的基础上,多学习其他地区的交通运输部门清理“挂靠”的经验,最后拿出一个适合的办法来解决。
记者:中心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是否存在着如外界所说的那样多的弊病,这其中究竟存在着哪些主要问题?
王密:问题是有不少,但并不像外界渲染的那么严重,很多问题都是可以解决和改进的。
第一个问题是人们对车型结构不合理的质疑,认为中小车辆严重不足。这个问题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第一是以前有大量黑车充斥着旅游市场,掩盖了车型和团队结构不匹配的问题。另一个是海南旅游市场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小型团、家庭团发展很快,也加剧了旅游车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但车型结构不合理不是滚动造成的,而是通过滚动发车发现了车型结构不合理,我们必须从因果关系上来搞清楚问题的实质。
针对海南省33座以上大巴车占到了一半以上的情况,我们采取将一部分大巴调到中巴系列,按照中巴来收费。同时为了缓解小巴的不足,我们会临时调车来补充。
第二个问题也就是旅行社反映服务质量下降。我们这么看这个问题,在滚动发班后,司机的总体服务质量应该是上升的。第一它避免了甩团和甩客现象,现在就算是导游中途甩团而去,司机也会把游客拉回酒店。其次,绝大多数司机还是有良知的,服务质量也还是不错的。但是最初也有极少数利用滚动发班的机会进行敲诈,现在通过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基本解决,包括旅行社每租一辆车可以拒绝一个司机,而且我们对司机和车主实行的是一月结算一次,司机在当月中如发生投诉,其车费必须等到投诉处理完毕才能拨付。如果要对投诉负赔偿责任的,中心有权从司机的车费中扣除赔偿费。
第三即派车的公正性问题。要做到派车的公正、公平,要求滚动中心的管理机制和措施要科学合理,要协调好12家公司之间的利益。目前的中心,根本不像某些人宣扬的那样,是车主挂靠公司,公司挂靠中心,中心挂靠协会的三重挂靠机制。12家公司只是授权省旅游汽车统一服务中心,对旅游汽车进行一个公平、公正的调车,根本就不是什么挂靠,至于中心挂靠协会,那更是没有根据的。
记者:以前司机和导游的利益是一致的,您怎么看待现在出现的司机与导游的对立现象?
王密: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导游和旅行社还是按照以前零负团费的模式运行,靠增加旅游景点,拿回扣来赚取自己的劳动报酬。而司机已经拿到了自己的合法所得,不愿“配合”导游,才引发了司机和导游的矛盾。不可否认,1800多个司机中,肯定有个别司机的确做得不好,但瑕不掩瑜,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能不管,但也不能夸大其辞。
在提高司机服务质量方面想出了很多措施,具体你们可以到“中心”去了解。
记者:对于海南省目前旅游汽车滚动发班的模式,旅行社提出了“三位一体”的旅游模式,似乎不利于旅行社拥有自己的旅游车辆,形成自己的旅游品牌,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王密:我们从来就没有反对旅行社拥有自己的旅游车辆,我们非常支持他们搞“旅行社、导游、旅游汽车三位一体”,提升海南旅游企业的形象,但问题是很多企业没有这个实力。虽然12家旅游车企业可能有一些车辆,但却是被旅行社承包或者挂靠买断的,这也是私下交易、不合法,很难得到承认。
海南12家旅游汽车公司中有6家属于旅行社,他们为什么不搞自己的“三位一体”模式,而拿自己的车到滚动中心去滚动呢?这也恰好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滚动发班的好处。
对于海南省10家旅行社成立的海口市旅游汽车统一服务中心,如果他们真正拥有自己合法的营运车辆,我们也一样欢迎他们进入市场,更好地促进海南旅游市场的发展。
记者:在今后的发展中,政府应当如何规范和引导海南省统一旅游汽车服务中心?
王密:海南省统一旅游汽车服务中心毕竟是海南旅游市场发展进程中的一个过渡机制,一旦它的历史使命完成,就会自动让位于旅游汽车的公司化经营,时间大概也就三到五年吧。因此,对于这么一个特殊历史时期的过渡性机制,我们始终认为它是一个非盈利性的民间组织,是一种企业自律行为,政府只要加强对它的合法引导就可以了,不要过多干预它的发展。
记者:面对一些旅行社人士提出的──海南旅游汽车滚动发班,只是维护了交通行业的利益,而没有维护整体产业的利益,你们怎么看待呢?
王密:交通部门首先要考虑的是,旅游车统一调度结算必须有利于整个旅游市场,这种企业自律行为得到了绝大多数车主和司机的拥护,省政府也将其列入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方案。统一调度结算实施以来,“(旅游)黑车”基本绝迹,违规车辆明显减少,司机的合法收入,行车安全得到保障,为遏制“零负团费”发挥了重大的作用,这是得到政府和客户肯定的。现在省政府刚刚颁布了202号令,明确要成立多家旅游汽车调度中心,这怎么说是只维护了交通行业利益呢?
当然,旅游车统一调度结算,对这些挂靠社、黑社、长期靠“零车费”经营的旅行社来说,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但统一调度并不侵犯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我们所做的首先是从交通行业抓起,从旅游汽车抓起,交通部门只有抓好旅游客运才谈得上对旅游市场的贡献。省政府要求我们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综合执法、企业自律”的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用足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集中力量打击“四黑”,而分到交通部门的治理任务就是整治“黑车”,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公共利益。我的意见是:交通部门也好,旅游部门也好,先独立管好自己份内的,后协调合力管好交叉的。
记者:海南省1800多辆旅游车在投放之前作过运力的规划吗?海南旅游市场的运力总盘子有多大?
王密:目前来说,这些旅游汽车车牌都是2002年以前通过行政审批方式投放的。2000年以前,旅游车全部分散经营,政府大概审批了730辆旅行车。2001年,省政府对旅游车进行压缩重组,统一由12家旅游汽车公司进行运营,每家企业大概150辆车左右。本来政府考虑要通过车辆的收购重组进行,但是考虑到海南的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就没有走过户收购的道路,只是说更新重组后,车的户头必须挂到公司进行运营。2001年到2002年底,通过公司的申请审批和部分旅游车辆的更新换代,海南省旅游汽车逐渐增加到了1800多辆。
应该来说,政府每年都会有运力的规划,由于海南旅游市场淡旺季十分明显,够不够用都是相对的,淡季运力肯定过剩,旺季运力又远远不够,加上运力分散,调控就显得非常困难。
记者:据司机说,他们当时拿到旅游车牌照是花了很多钱买来的,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吗?
王密:据我们所知,这是存在的,但这种交易是一种私人的转让行为,缺乏合法性。政府将旅游车牌照审批给企业后,由于当时海南旅游车实行的是承包经营责任制,公司将车承包给个人,再由个人进行买断挂靠经营,我们对企业内部这种交易行为控制起来是相当困难的,这种情况不仅仅是海南的“特产”,其它行业也有类似现象。
记者:海南省旅游汽车牌照的经营期限是8年,牌照到期后,政府会怎么办?
王密:旅游汽车牌照到期后,政府应当会收回旅游汽车牌照,进行公司化经营的运力招投标。法律规定了旅游汽车牌照行政许可的期限是八年,不可能是永久的,至于怎么操作,我们也希望在尊重历史和国情、省情的基础上,多学习其他地区的交通运输部门清理“挂靠”的经验,最后拿出一个适合的办法来解决。
记者:中心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是否存在着如外界所说的那样多的弊病,这其中究竟存在着哪些主要问题?
王密:问题是有不少,但并不像外界渲染的那么严重,很多问题都是可以解决和改进的。
第一个问题是人们对车型结构不合理的质疑,认为中小车辆严重不足。这个问题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第一是以前有大量黑车充斥着旅游市场,掩盖了车型和团队结构不匹配的问题。另一个是海南旅游市场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小型团、家庭团发展很快,也加剧了旅游车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但车型结构不合理不是滚动造成的,而是通过滚动发车发现了车型结构不合理,我们必须从因果关系上来搞清楚问题的实质。
针对海南省33座以上大巴车占到了一半以上的情况,我们采取将一部分大巴调到中巴系列,按照中巴来收费。同时为了缓解小巴的不足,我们会临时调车来补充。
第二个问题也就是旅行社反映服务质量下降。我们这么看这个问题,在滚动发班后,司机的总体服务质量应该是上升的。第一它避免了甩团和甩客现象,现在就算是导游中途甩团而去,司机也会把游客拉回酒店。其次,绝大多数司机还是有良知的,服务质量也还是不错的。但是最初也有极少数利用滚动发班的机会进行敲诈,现在通过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基本解决,包括旅行社每租一辆车可以拒绝一个司机,而且我们对司机和车主实行的是一月结算一次,司机在当月中如发生投诉,其车费必须等到投诉处理完毕才能拨付。如果要对投诉负赔偿责任的,中心有权从司机的车费中扣除赔偿费。
第三即派车的公正性问题。要做到派车的公正、公平,要求滚动中心的管理机制和措施要科学合理,要协调好12家公司之间的利益。目前的中心,根本不像某些人宣扬的那样,是车主挂靠公司,公司挂靠中心,中心挂靠协会的三重挂靠机制。12家公司只是授权省旅游汽车统一服务中心,对旅游汽车进行一个公平、公正的调车,根本就不是什么挂靠,至于中心挂靠协会,那更是没有根据的。
记者:以前司机和导游的利益是一致的,您怎么看待现在出现的司机与导游的对立现象?
王密: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导游和旅行社还是按照以前零负团费的模式运行,靠增加旅游景点,拿回扣来赚取自己的劳动报酬。而司机已经拿到了自己的合法所得,不愿“配合”导游,才引发了司机和导游的矛盾。不可否认,1800多个司机中,肯定有个别司机的确做得不好,但瑕不掩瑜,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能不管,但也不能夸大其辞。
在提高司机服务质量方面想出了很多措施,具体你们可以到“中心”去了解。
记者:对于海南省目前旅游汽车滚动发班的模式,旅行社提出了“三位一体”的旅游模式,似乎不利于旅行社拥有自己的旅游车辆,形成自己的旅游品牌,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王密:我们从来就没有反对旅行社拥有自己的旅游车辆,我们非常支持他们搞“旅行社、导游、旅游汽车三位一体”,提升海南旅游企业的形象,但问题是很多企业没有这个实力。虽然12家旅游车企业可能有一些车辆,但却是被旅行社承包或者挂靠买断的,这也是私下交易、不合法,很难得到承认。
海南12家旅游汽车公司中有6家属于旅行社,他们为什么不搞自己的“三位一体”模式,而拿自己的车到滚动中心去滚动呢?这也恰好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滚动发班的好处。
对于海南省10家旅行社成立的海口市旅游汽车统一服务中心,如果他们真正拥有自己合法的营运车辆,我们也一样欢迎他们进入市场,更好地促进海南旅游市场的发展。
记者:在今后的发展中,政府应当如何规范和引导海南省统一旅游汽车服务中心?
王密:海南省统一旅游汽车服务中心毕竟是海南旅游市场发展进程中的一个过渡机制,一旦它的历史使命完成,就会自动让位于旅游汽车的公司化经营,时间大概也就三到五年吧。因此,对于这么一个特殊历史时期的过渡性机制,我们始终认为它是一个非盈利性的民间组织,是一种企业自律行为,政府只要加强对它的合法引导就可以了,不要过多干预它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