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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法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具有实用性强、灵活性突出、涉及领域广泛等特征,是实现现代素质教育的必修课。为了全面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适应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实际需求,并紧密结合专业培养的需要和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规划,本文对经济法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和改革思路两个方面展开研究。
关键词:高职;经济法;教学改革
一、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以来的近40年,我国经济保持了近10%的高速增长,占全球经济比重不断提升。但是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一是世界经济复苏艰难、持续低迷,外部需求对中国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转弱;二是劳动年龄人口持续下降,勞动力供求关系出现变化,过去10年工资水平不断上涨,制造业成本优势快速减弱;三是更多新兴经济体加快了工业化步伐,利用其劳动力成本优势吸纳制造业投资,加入了世界市场竞争;四是国内市场需求结构升级加快,消费者对高品质农产品、制造品和高质量服务的需求更加突出,中国消费者越来越多地到国外采购消费品和优质食品,并到海外留学、旅游、就医等。上述发展条件变化,使我国原有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外需拉动、规模扩张的增长模式,受到越来越明显的制约。必须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但是,体量大而不强、产教合而不深、体系不完善、吸引力较弱仍是当前职业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中国职教学会相关领导指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也面临着新战略、新机遇、新要求和新挑战[1]。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自2011年起,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开始减少。2011年-2016年,职业学校招生人数连续6年下降,总人数减少了约277万人。职业教育学校减少了约2600所,在此激烈的竞争和低迷的市场环境下,丰富经济管理类专业内涵建设需求尤为突出,因此经济法作为经管类专业必修的一门基础课,与普通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不同,在经济法律知识的构建上不仅包括经济法相关法律制度,也应继续丰富民商法的有关内容,增加学生知识面,增强操作性、实践性。
二、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需要
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经济法作为新兴的法律部门,其存在的正当性离不开市场经济对法律的诉求这一社会基础,即国家通过立法对市场缺陷做出的回应,在经济法框架下治理市场失灵。新兴的经济法践行的是法律作为社会关系调整手段的法治理念,是“权力经济”向“法治经济”转变的集中反映,经济法调整在本质上是一种法律治理。经济法的产生缘于市场对自身能力局限的克服。经济法不仅要研究因市场缺陷所产生的政府干预和调节,更要研究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和调节应遵循怎样的约束和规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若干经济法律制度,如《公司法》《价格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都在逐步扩大市场主体的权利,对政府干预进行规范和限制。因此在逐步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很多经济法的内涵都在随社会发展而调整,因此经济法课程改革需要与经济发展及法制建设紧密联系起来,灵活运用。
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职业教育是指对受教育者实施可以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必须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今天的职业教育和过去的相同点都是培养生产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人才。不同点是,以前,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更多定位于流水线,成为生产的每一环节中不可替代的“齿轮”和“螺丝钉”。而现在职业教育的功能要提升一个档次,即根据新科技革命的要求和趋势,培养出更灵活自主、更具独立思考能力、更具审辩思维能力的人才。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陈宇在一次采访中提到:职业教育要坚持“从工作中来,到工作中去,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一文中,强调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经济法作为经管类专业必修的一门基础课,内容丰富,操作性、实践性极强。然而,目前经管类经济法专业实践教学基础薄弱,尚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应对其经济法课程设置充分体现“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目标,利用丰富的教学手段、具有一定弹性的教学内容和授课时数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四、增加国际经济法内容的迫切需要
国际经济法是随着各国之间贸易和经济往来日益增长以及国家对贸易和经济活动的干预日益加强而形成和发展的。早在中世纪末期,欧洲主要商业城市就有一些关于国际商业交易的规则。二战后,有关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大量出现,并具有了国家之间条约的形式。作为一门学科,国际经济法学也于二战后逐渐发展起来。其主要内容包括:国民待遇相关条款,关于国际贸易制度、国际货币和金融制度和国际机构投资制度的国际法和国际经济机构法,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国际税法等。中国是一个转型中的国家,所面临的问题与发达国家不同。比如投资,当我们处在资本输入国的时候,更关注资本监管问题;但作为资本输出国则更关注的是劳工问题、人权问题、社会福利问题以及当地公共政策方面的问题。与欧盟高度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相对比,我国与东盟联系紧密,但是从国际法的角度几乎只是跟着国家政策走,反而缺乏领先的或超前的研究。我国的“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对国际经济法的需要,可能会使我国国际经济法研究出现一些新的模式。综上所述,经管类专业经济法实践教学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均存在不足与问题,深化经济法实践教学的改革研究迫在眉睫。(作者单位: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吴雪萍,郝人缘.中国职业教育的转型:从数量扩张到质量提升[J].中国高教研究,2017,(3):92-96.
关键词:高职;经济法;教学改革
一、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以来的近40年,我国经济保持了近10%的高速增长,占全球经济比重不断提升。但是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一是世界经济复苏艰难、持续低迷,外部需求对中国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转弱;二是劳动年龄人口持续下降,勞动力供求关系出现变化,过去10年工资水平不断上涨,制造业成本优势快速减弱;三是更多新兴经济体加快了工业化步伐,利用其劳动力成本优势吸纳制造业投资,加入了世界市场竞争;四是国内市场需求结构升级加快,消费者对高品质农产品、制造品和高质量服务的需求更加突出,中国消费者越来越多地到国外采购消费品和优质食品,并到海外留学、旅游、就医等。上述发展条件变化,使我国原有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外需拉动、规模扩张的增长模式,受到越来越明显的制约。必须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但是,体量大而不强、产教合而不深、体系不完善、吸引力较弱仍是当前职业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中国职教学会相关领导指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也面临着新战略、新机遇、新要求和新挑战[1]。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自2011年起,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开始减少。2011年-2016年,职业学校招生人数连续6年下降,总人数减少了约277万人。职业教育学校减少了约2600所,在此激烈的竞争和低迷的市场环境下,丰富经济管理类专业内涵建设需求尤为突出,因此经济法作为经管类专业必修的一门基础课,与普通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不同,在经济法律知识的构建上不仅包括经济法相关法律制度,也应继续丰富民商法的有关内容,增加学生知识面,增强操作性、实践性。
二、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需要
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经济法作为新兴的法律部门,其存在的正当性离不开市场经济对法律的诉求这一社会基础,即国家通过立法对市场缺陷做出的回应,在经济法框架下治理市场失灵。新兴的经济法践行的是法律作为社会关系调整手段的法治理念,是“权力经济”向“法治经济”转变的集中反映,经济法调整在本质上是一种法律治理。经济法的产生缘于市场对自身能力局限的克服。经济法不仅要研究因市场缺陷所产生的政府干预和调节,更要研究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和调节应遵循怎样的约束和规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若干经济法律制度,如《公司法》《价格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都在逐步扩大市场主体的权利,对政府干预进行规范和限制。因此在逐步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很多经济法的内涵都在随社会发展而调整,因此经济法课程改革需要与经济发展及法制建设紧密联系起来,灵活运用。
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职业教育是指对受教育者实施可以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必须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今天的职业教育和过去的相同点都是培养生产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人才。不同点是,以前,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更多定位于流水线,成为生产的每一环节中不可替代的“齿轮”和“螺丝钉”。而现在职业教育的功能要提升一个档次,即根据新科技革命的要求和趋势,培养出更灵活自主、更具独立思考能力、更具审辩思维能力的人才。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陈宇在一次采访中提到:职业教育要坚持“从工作中来,到工作中去,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一文中,强调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经济法作为经管类专业必修的一门基础课,内容丰富,操作性、实践性极强。然而,目前经管类经济法专业实践教学基础薄弱,尚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应对其经济法课程设置充分体现“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目标,利用丰富的教学手段、具有一定弹性的教学内容和授课时数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四、增加国际经济法内容的迫切需要
国际经济法是随着各国之间贸易和经济往来日益增长以及国家对贸易和经济活动的干预日益加强而形成和发展的。早在中世纪末期,欧洲主要商业城市就有一些关于国际商业交易的规则。二战后,有关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大量出现,并具有了国家之间条约的形式。作为一门学科,国际经济法学也于二战后逐渐发展起来。其主要内容包括:国民待遇相关条款,关于国际贸易制度、国际货币和金融制度和国际机构投资制度的国际法和国际经济机构法,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国际税法等。中国是一个转型中的国家,所面临的问题与发达国家不同。比如投资,当我们处在资本输入国的时候,更关注资本监管问题;但作为资本输出国则更关注的是劳工问题、人权问题、社会福利问题以及当地公共政策方面的问题。与欧盟高度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相对比,我国与东盟联系紧密,但是从国际法的角度几乎只是跟着国家政策走,反而缺乏领先的或超前的研究。我国的“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对国际经济法的需要,可能会使我国国际经济法研究出现一些新的模式。综上所述,经管类专业经济法实践教学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均存在不足与问题,深化经济法实践教学的改革研究迫在眉睫。(作者单位: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吴雪萍,郝人缘.中国职业教育的转型:从数量扩张到质量提升[J].中国高教研究,2017,(3):9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