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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杭州互联网法院将司法区块链平台的智能合约运用到案件审理过程中,这一技术有潜力彻底改变个人和公司安全签约的方式。然而,智能合约并没有被广泛使用,主要是因为潜在用户不确定、智能合同的可执行性与现行合同法下的合同不一致。目前司法实践中,法官也未认可智能合约的合法性。本文从功能主义视角分析智能合约的四个法律基础要素,试图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寻找一个智能合约的可能空间,并对立法发展和现有法律的调整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