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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各地供电企业对农电用工管理存在多种模式,有的是农电工直接与供电企业签订合同;有的是通过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合同;有的是当地供电企业成立独资公司,通过该公司与农电工签订合同;有的是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对农电工的管理。这几种用工管理模式均有其形成原因,在运作过程中有利有弊,现作简要分析,以供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