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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竟导致一起恶性毁容案件的发生:一名高三女生只因同学比自己漂亮、成绩好,便在夜里用浓硫酸泼向女同学,致使该同学面部、颈部、左耳等多处严重烧伤,经法医鉴定伤情构成重伤。2004年11月24日,因犯故意伤害罪,年仅18岁的她在河南信阳被执行死刑。一个花季生命结束了,“嫉妒”不仅给同学造成终身伤害,也断送了她自己的美好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