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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知识产权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创新和延伸为知识产权的质押和融资开辟了一个新的路径。作为资产证券化发展的深化,知识产权证券化无疑有着其自身的价值和意义。本文通过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产生发展历史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两个成功案例分析,并找出模糊综合评价分析是知识产权证券化这种影响因素较多的适合方法,最后提出证券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关键词】知识产权 证券化 鲍伊债券 梦工场 模糊综合评价法
一 证券化定义
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资产证券化给传统的金融理论和实践带来深刻的革命,它是美国为了解决住宅抵押贷款金融机构的财务问题而新生的财务工具。基于其深刻的创新内涵,资产证券化从范围到交易金额都获得长足的发展,成为上世纪后三十多年发展最快、影响最大的金融创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则将资产证券化定义为:主要是由现金流支持的,这个现金流是由一组应收帐款或其他金融资产构成的资产池提供的,并通过条款确保资产在一个限定时间内转换成现金以及拥有必要的权力,这种证券也可以是由那些能够通过服务条款或者具有合适的分配程序给证券持有人提供收入的资产支持的证券。
二 知识产权证券化案例分析
我们从历史上俩个成功的版权证券化经典案例去进行分析
1.鲍伊债券
1997年,英国知名歌手David Bowie通过银行家普曼的规划,以其二十五张唱片的著作权的未来收益为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并成功发行了10年期利率7.9%总额度为5500万美元的债券,金融界称之为“鲍伊债券”。这是世界上第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案例,这在当时被誉为“证券化的革命”。在资产证券化的历史上,“鲍伊债券”无疑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它把原本局限于抵押住房贷款、信用卡贷款以及应收账款等方面的资产证券化又向前推进一大步,著作权、专利权和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都纷纷进入资产证券化的行列。知识产权证券化作为知识产权开发运用模式的创新,它极大地突破了传统融资方式的限制,使得融资者不再受限于自身的信用水平,其可凭借其优质的知识产权资产筹集资金。因此,这种融资方式有助于挖掘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而对于那些拥有优质知识产权但缺乏足够信誉的企业而言,知识产权证券化为其提供了以知识产权资产为依托的全新融资途径。
2.梦工厂电影版权证券化
梦工厂(Dream works)电影工作室欲通过证券化融资来增强其卡通影片和实景影片的制作和生产能力。2002年8月,在富利波士顿金融公司和摩根大通的安排下,梦工厂将其旗下工作室的36部电影的版权收益权以真实销售的方式转让给了一个特殊目的机构并以此发行了10亿美元的循环信用债券。此次电影版权证券化在基础资产的选择上有相当严格的标准。这次证券化中有关方面采取了一种特殊的未来收益预测技术,运用这种技术可以根据电影前几周的票房收入来预测出最终收入。在这次证券化中,当且仅当某部电影在美国国内上映8周,其赢利能力充分展现出来之后,电影版权的收益权才会被转让给SPV。在综合评定了内外部信用增级手段和基础现金流的状况之后,标准普尔和穆迪对所发行的债券给出了最高的A从评级级别。
三 知识产权证券化研究方法
本文对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的进行了研究,认为模糊综合评价是一种较为合适的方法。1965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控制论专家L. A. Zadeh教授创建了模糊数学,他认为世上的许多事物都有模糊和非定量化的特性,这种具有模糊性的事物是常见的,而当系统越趋复杂时,越精确的描述将失去意义,此即所谓的“不相容原理。模糊理论就是通过人们的思考与领悟来量化其模糊性,其主要是用意是通过隶属函数的建立将其模糊不确定因素来做隶属度的表达。由于模糊理论能定量地处理影响分析和设计过程中的各种模糊因素,对于处理具有不精确性和模糊性或信息不充足的问题特别具有效力。因此,作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综合集成的一种常用方法,模糊综合评价自其诞生之日起就得到迅速发展并已在经济管理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的基本思想就是在确定评价因素、因子的评价等级标准和权值的基础上,运用模糊集合变换原理,以隶属度描述各因素及因子的模糊界线,构造模糊评判矩阵,通过多层的复合运算,最终确定评价对象所属等级。
四 知识产权证券化研究意义
对中小企业融资和成熟企业健康的资金流通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而且可以拓宽金融行业业务范围完善金融市场。但是目前对知识产权资产的风险分析没有标准的模式和框架,本文的创新点。分析了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的形成机理,指出知识产权证券化在其交易结构与运作流程上与传统的资产证券化基本相似。分析其交易架构,可以发现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风险分配和风险控制的过程,但证券化交易结构的设计不可能化解所有的风险。本文对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的评价进行了研究,认为模糊综合评价是一种较为合适的方法。在评价过程中,本文构建了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各项指标的权重。本文的不足是由于知识产权的证券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发起人,SPV,金融机构和相关法律的支持,对我国来说只是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钟基立.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机遇与风险.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6)
[2]权国强.产权抵押在我国文化产业融资中的应用.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3]黄隆华.论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监管.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4]张敏.美国版权证券化的困境分析.上海商学院学报,2007
[5]黄光辉.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及其防范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10
【关键词】知识产权 证券化 鲍伊债券 梦工场 模糊综合评价法
一 证券化定义
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资产证券化给传统的金融理论和实践带来深刻的革命,它是美国为了解决住宅抵押贷款金融机构的财务问题而新生的财务工具。基于其深刻的创新内涵,资产证券化从范围到交易金额都获得长足的发展,成为上世纪后三十多年发展最快、影响最大的金融创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则将资产证券化定义为:主要是由现金流支持的,这个现金流是由一组应收帐款或其他金融资产构成的资产池提供的,并通过条款确保资产在一个限定时间内转换成现金以及拥有必要的权力,这种证券也可以是由那些能够通过服务条款或者具有合适的分配程序给证券持有人提供收入的资产支持的证券。
二 知识产权证券化案例分析
我们从历史上俩个成功的版权证券化经典案例去进行分析
1.鲍伊债券
1997年,英国知名歌手David Bowie通过银行家普曼的规划,以其二十五张唱片的著作权的未来收益为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并成功发行了10年期利率7.9%总额度为5500万美元的债券,金融界称之为“鲍伊债券”。这是世界上第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案例,这在当时被誉为“证券化的革命”。在资产证券化的历史上,“鲍伊债券”无疑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它把原本局限于抵押住房贷款、信用卡贷款以及应收账款等方面的资产证券化又向前推进一大步,著作权、专利权和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都纷纷进入资产证券化的行列。知识产权证券化作为知识产权开发运用模式的创新,它极大地突破了传统融资方式的限制,使得融资者不再受限于自身的信用水平,其可凭借其优质的知识产权资产筹集资金。因此,这种融资方式有助于挖掘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而对于那些拥有优质知识产权但缺乏足够信誉的企业而言,知识产权证券化为其提供了以知识产权资产为依托的全新融资途径。
2.梦工厂电影版权证券化
梦工厂(Dream works)电影工作室欲通过证券化融资来增强其卡通影片和实景影片的制作和生产能力。2002年8月,在富利波士顿金融公司和摩根大通的安排下,梦工厂将其旗下工作室的36部电影的版权收益权以真实销售的方式转让给了一个特殊目的机构并以此发行了10亿美元的循环信用债券。此次电影版权证券化在基础资产的选择上有相当严格的标准。这次证券化中有关方面采取了一种特殊的未来收益预测技术,运用这种技术可以根据电影前几周的票房收入来预测出最终收入。在这次证券化中,当且仅当某部电影在美国国内上映8周,其赢利能力充分展现出来之后,电影版权的收益权才会被转让给SPV。在综合评定了内外部信用增级手段和基础现金流的状况之后,标准普尔和穆迪对所发行的债券给出了最高的A从评级级别。
三 知识产权证券化研究方法
本文对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的进行了研究,认为模糊综合评价是一种较为合适的方法。1965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控制论专家L. A. Zadeh教授创建了模糊数学,他认为世上的许多事物都有模糊和非定量化的特性,这种具有模糊性的事物是常见的,而当系统越趋复杂时,越精确的描述将失去意义,此即所谓的“不相容原理。模糊理论就是通过人们的思考与领悟来量化其模糊性,其主要是用意是通过隶属函数的建立将其模糊不确定因素来做隶属度的表达。由于模糊理论能定量地处理影响分析和设计过程中的各种模糊因素,对于处理具有不精确性和模糊性或信息不充足的问题特别具有效力。因此,作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综合集成的一种常用方法,模糊综合评价自其诞生之日起就得到迅速发展并已在经济管理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的基本思想就是在确定评价因素、因子的评价等级标准和权值的基础上,运用模糊集合变换原理,以隶属度描述各因素及因子的模糊界线,构造模糊评判矩阵,通过多层的复合运算,最终确定评价对象所属等级。
四 知识产权证券化研究意义
对中小企业融资和成熟企业健康的资金流通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而且可以拓宽金融行业业务范围完善金融市场。但是目前对知识产权资产的风险分析没有标准的模式和框架,本文的创新点。分析了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的形成机理,指出知识产权证券化在其交易结构与运作流程上与传统的资产证券化基本相似。分析其交易架构,可以发现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风险分配和风险控制的过程,但证券化交易结构的设计不可能化解所有的风险。本文对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的评价进行了研究,认为模糊综合评价是一种较为合适的方法。在评价过程中,本文构建了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各项指标的权重。本文的不足是由于知识产权的证券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发起人,SPV,金融机构和相关法律的支持,对我国来说只是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钟基立.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机遇与风险.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6)
[2]权国强.产权抵押在我国文化产业融资中的应用.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3]黄隆华.论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监管.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4]张敏.美国版权证券化的困境分析.上海商学院学报,2007
[5]黄光辉.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及其防范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