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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各种新鲜血液被广泛注入消费活动之中,给消费活动带来巨大变化。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购物,还可以提前购物、预约购物,消费的过程呈现出高度科技化、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正是与传统方式不同的特性,新型消费方式给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平等选择权等造成了侵害,要对其加以维护,可以选择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公权力的介入、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功能以及消费者自身提高维权意识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