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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银联卡发卡量超过28亿张,银行卡消费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突破了40%。随之一同上升的,还有越来越多的银行卡犯罪案件。根据公安部“天网2011”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公报,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相关案件2. 4万余起,共抓获银行卡犯罪往年逃犯927人。
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种类,银行卡犯罪为何会在短期内迅速增长,遏制此类犯罪的途径何在?就上述问题,《望东方周刊》日前对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巡视员张涛进行了独家专访。
到2011年,公安部经侦局已经连续4年对银行卡犯罪部署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遏制银行卡犯罪高发的趋势。此次为期10个月的“天网”行动,打击的重点是伪卡类、套现类和涉网类等主观恶意程度高、涉案金额大的银行卡犯罪案件。
“全国至少有数以万计的人参与银行卡的伪造、盗刷、非法套现等违法活动。面对这样庞大的犯罪群体和日益激增的银行卡犯 罪案件,作为我们公安机关来说,打击银行卡犯罪一刻都不能松懈。”张涛说。
银行卡犯罪数量居高不下
望东方周刊》:目前银行卡犯罪的整体情况如何?
张涛:在经济犯罪案件中,发案数量最多的是合同诈骗案件、造假案件和银行卡犯罪案件等三类案件,其中银行卡案件每年立案已达2万多起。按罪名划分,又分为银行卡诈骗、非法经营、妨碍信用卡管理等几种罪名。《望东方周刊》:现在银行卡犯罪主要有哪些形式?
张涛:银行卡犯罪,主要围绕着真卡、伪卡和机具展开的。这三者环环相套。真卡是指骗取真卡、洗钱、恶意透支等,伪卡就是伪造银行卡,机具主要指利用POS机和ATM机窃取卡信息、变现、套现等。
《望东方周刊》:看起来,POS机在银行卡犯罪里已经成为一个关键环节?
张涛:POS机在整个犯罪环节中是很重要的一环。现在有人专门成立公司来骗取银行发放POS机,有人专门倒卖POS机,同时也有人买POS机套现。
2009年12月15日,我们国家出台了司法解释将银行卡套现犯罪纳入刑事犯罪的打击范畴,使这类犯罪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新的作案手法层出不穷。
利用POS机实施犯罪分为两种情节,一种是持卡人与POS机主勾结,名义上买了东西,但实际上没买,刷卡套现成功后各自分成。另外一种是POS机主不知道持卡人手里的是伪卡,持卡人在POS机商户那里买东西,然后通过其他方式再变现。
POS机的流转和使用已经形成非常庞大的产业链。其中有的人专门是申请POS机的,有的人是批发POS机的,有的人负责零售,还有的人专门负责POS机解码。
出现专业化分工
望东方周刊》:银行卡发行量的增大,使这种犯罪活动的收益越来越大?
张涛:银行卡产业发展迅猛与银行卡犯罪增多有联系,不过也不是因果关系。但在快速激增的银行卡数字背后,必然存在鱼龙混杂的现象。随着银行卡犯罪的发展变化,已呈现出“一条龙”产业化的犯罪链条,我们2011年成功破获一起案件,就是一起典型的例子。
这个团伙收购别人的身份证,然后找一些妇女拿着这些身份证去银行申办银行卡。之所以找妇女,是因为银行对她们往往放松警惕。最多的时候他组织了40多人去分头办卡。
这个团伙会给这些妇女编组,包住宿费和车费等等,骗领成功后,他再从妇女手中购回。这些收购款就是妇女们的报酬,然后,他再出售出去。带U盾的卡一般可以卖到300元到500元一张,不带的卖到100元到200元。根据团伙首犯交代,一共卖出了2万多张银行卡。
这是一个庞大的犯罪网络,只要需求存在,即便一批人被抓起来,其他人很快就可以再编织起來。
《望东方周刊》:在这些环节中,谁对银行卡犯罪预防起到决定性作用?
张涛:第一关当然是银行。这种防范银行卡犯罪的宣传应该从银行柜台开始,无论是办卡还是申领POS机,都要认真核对每一个程序。比如,办卡信息核对环节,如果他人代办,电话核对等环节都应该严格把关。银行规章制度的落实、事后的追踪、现场访问等等一系列环节都能够预防犯罪。
除了银行,老百姓自己也是一道重要防线。人们自己不注意泄露了身份信息,持卡人设置的密码又太简单,犯罪分子如果获取了他的身份信息,然后通过猜测就可破译密码。
《望东方周刊》:和国外相比,我国的银行卡犯罪案件情况如何?
张涛:现在这方面在国外情况也比较严重,但是国外普遍采取的是上保险的办法,银行可以上保险,出现损失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在我们国家,如果持卡人被盗刷了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持卡人用密码来消费的。这种情况银行一般不赔偿损失。 另一种情况是持卡人用签名来消费的,如果被别人盗刷并能证明非本人消费的,银行负责赔付。
追讨是比较困难的。最后把犯罪分子抓住了,有明确的赃款去向还好,如果找不到罪犯,或者他已经把钱挥霍了,就很难追回来。
《望东方周刊》:银行卡案件破获的难点在什么地方?
张涛:银行卡案件普遍是流窜作案,点多、线长,单笔金额少,破案成本高。
在这个犯罪链条上,各个环节之间都是松散的犯罪团伙。我们过去的传统经验就是抓住了一家,就能顺藤摸瓜,现在不行了。他们都是通过网络联系,下线不了解上线的真实信息,而且联系方式也经常更换。这种犯罪团伙大多以地域为圈子,比如现在制作伪卡的人集中在江西、广西、广东等地的几个县,且往往多是同乡、亲戚。
应深化合作机制
望东方周刊》:但是更加严格用卡管理,似乎会对银行业有一些影响?
张涛:现在金融市场竞争激烈,银行一方面希望公安机关加大打击银行卡类犯罪,但是又希望不要对产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比如说透支,只有持卡人在授信透支后,银行才有利润可赚。但如果持卡人长期不还,又有可能造成损失。因此,把握好时机,掌握好分寸,是银行和公安机关都要考虑的问题。
《望东方周刊》:技术手段是防范银行卡犯罪的关键环节吗?
张涛:目前,银行的计算机防范系统还是可靠的,其硬件和软件监控系统保证了银行的正常运营,这个很重要,也很关键。
从根本上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还是要坚持公安机关和银行联手行动。我们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理念- - -“警银携手,互动双赢”。在这个理念上,我们和银行要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来破解这个难题。但是现在的合作还没有形成制度,以及这种制度的有效运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机制,这是当前我们的努力方向。
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种类,银行卡犯罪为何会在短期内迅速增长,遏制此类犯罪的途径何在?就上述问题,《望东方周刊》日前对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巡视员张涛进行了独家专访。
到2011年,公安部经侦局已经连续4年对银行卡犯罪部署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遏制银行卡犯罪高发的趋势。此次为期10个月的“天网”行动,打击的重点是伪卡类、套现类和涉网类等主观恶意程度高、涉案金额大的银行卡犯罪案件。
“全国至少有数以万计的人参与银行卡的伪造、盗刷、非法套现等违法活动。面对这样庞大的犯罪群体和日益激增的银行卡犯 罪案件,作为我们公安机关来说,打击银行卡犯罪一刻都不能松懈。”张涛说。
银行卡犯罪数量居高不下
望东方周刊》:目前银行卡犯罪的整体情况如何?
张涛:在经济犯罪案件中,发案数量最多的是合同诈骗案件、造假案件和银行卡犯罪案件等三类案件,其中银行卡案件每年立案已达2万多起。按罪名划分,又分为银行卡诈骗、非法经营、妨碍信用卡管理等几种罪名。《望东方周刊》:现在银行卡犯罪主要有哪些形式?
张涛:银行卡犯罪,主要围绕着真卡、伪卡和机具展开的。这三者环环相套。真卡是指骗取真卡、洗钱、恶意透支等,伪卡就是伪造银行卡,机具主要指利用POS机和ATM机窃取卡信息、变现、套现等。
《望东方周刊》:看起来,POS机在银行卡犯罪里已经成为一个关键环节?
张涛:POS机在整个犯罪环节中是很重要的一环。现在有人专门成立公司来骗取银行发放POS机,有人专门倒卖POS机,同时也有人买POS机套现。
2009年12月15日,我们国家出台了司法解释将银行卡套现犯罪纳入刑事犯罪的打击范畴,使这类犯罪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新的作案手法层出不穷。
利用POS机实施犯罪分为两种情节,一种是持卡人与POS机主勾结,名义上买了东西,但实际上没买,刷卡套现成功后各自分成。另外一种是POS机主不知道持卡人手里的是伪卡,持卡人在POS机商户那里买东西,然后通过其他方式再变现。
POS机的流转和使用已经形成非常庞大的产业链。其中有的人专门是申请POS机的,有的人是批发POS机的,有的人负责零售,还有的人专门负责POS机解码。
出现专业化分工
望东方周刊》:银行卡发行量的增大,使这种犯罪活动的收益越来越大?
张涛:银行卡产业发展迅猛与银行卡犯罪增多有联系,不过也不是因果关系。但在快速激增的银行卡数字背后,必然存在鱼龙混杂的现象。随着银行卡犯罪的发展变化,已呈现出“一条龙”产业化的犯罪链条,我们2011年成功破获一起案件,就是一起典型的例子。
这个团伙收购别人的身份证,然后找一些妇女拿着这些身份证去银行申办银行卡。之所以找妇女,是因为银行对她们往往放松警惕。最多的时候他组织了40多人去分头办卡。
这个团伙会给这些妇女编组,包住宿费和车费等等,骗领成功后,他再从妇女手中购回。这些收购款就是妇女们的报酬,然后,他再出售出去。带U盾的卡一般可以卖到300元到500元一张,不带的卖到100元到200元。根据团伙首犯交代,一共卖出了2万多张银行卡。
这是一个庞大的犯罪网络,只要需求存在,即便一批人被抓起来,其他人很快就可以再编织起來。
《望东方周刊》:在这些环节中,谁对银行卡犯罪预防起到决定性作用?
张涛:第一关当然是银行。这种防范银行卡犯罪的宣传应该从银行柜台开始,无论是办卡还是申领POS机,都要认真核对每一个程序。比如,办卡信息核对环节,如果他人代办,电话核对等环节都应该严格把关。银行规章制度的落实、事后的追踪、现场访问等等一系列环节都能够预防犯罪。
除了银行,老百姓自己也是一道重要防线。人们自己不注意泄露了身份信息,持卡人设置的密码又太简单,犯罪分子如果获取了他的身份信息,然后通过猜测就可破译密码。
《望东方周刊》:和国外相比,我国的银行卡犯罪案件情况如何?
张涛:现在这方面在国外情况也比较严重,但是国外普遍采取的是上保险的办法,银行可以上保险,出现损失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在我们国家,如果持卡人被盗刷了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持卡人用密码来消费的。这种情况银行一般不赔偿损失。 另一种情况是持卡人用签名来消费的,如果被别人盗刷并能证明非本人消费的,银行负责赔付。
追讨是比较困难的。最后把犯罪分子抓住了,有明确的赃款去向还好,如果找不到罪犯,或者他已经把钱挥霍了,就很难追回来。
《望东方周刊》:银行卡案件破获的难点在什么地方?
张涛:银行卡案件普遍是流窜作案,点多、线长,单笔金额少,破案成本高。
在这个犯罪链条上,各个环节之间都是松散的犯罪团伙。我们过去的传统经验就是抓住了一家,就能顺藤摸瓜,现在不行了。他们都是通过网络联系,下线不了解上线的真实信息,而且联系方式也经常更换。这种犯罪团伙大多以地域为圈子,比如现在制作伪卡的人集中在江西、广西、广东等地的几个县,且往往多是同乡、亲戚。
应深化合作机制
望东方周刊》:但是更加严格用卡管理,似乎会对银行业有一些影响?
张涛:现在金融市场竞争激烈,银行一方面希望公安机关加大打击银行卡类犯罪,但是又希望不要对产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比如说透支,只有持卡人在授信透支后,银行才有利润可赚。但如果持卡人长期不还,又有可能造成损失。因此,把握好时机,掌握好分寸,是银行和公安机关都要考虑的问题。
《望东方周刊》:技术手段是防范银行卡犯罪的关键环节吗?
张涛:目前,银行的计算机防范系统还是可靠的,其硬件和软件监控系统保证了银行的正常运营,这个很重要,也很关键。
从根本上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还是要坚持公安机关和银行联手行动。我们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理念- - -“警银携手,互动双赢”。在这个理念上,我们和银行要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来破解这个难题。但是现在的合作还没有形成制度,以及这种制度的有效运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机制,这是当前我们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