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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发展现代林业的强大动力,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纳入中央的关注日程,与30年前发轫于安徽小岗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具有同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6月22 23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表示。据了解,此次会议是建国60年来规格最高、也是中央就林业工作专门开的第一次会议。
“未来五年,全国25亿亩集体林地都分到户后,森林覆盖率和人工造林质量将有突飞猛进的变化。”贾治邦说。
林权抵押贷款是农村金融的重大创新
《经济》:距2008年6月8日中央10号文件发布不到四个月,我国经济就受到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进口锐减,不少企业减产、破产,大量农民工返乡,这些因素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影响吗?
贾治邦:这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国际金融危机不但没有影响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反而凸显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作用,这可以从两方面的情况来说明: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去年中央10号文件颁发后,各地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可喜成效。据统计,目前已有5个省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14个省(区、市)已全面推开,其他省(区、市)也正在进行改革试点。全国已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面积达到12.7亿亩,约占全部集体林地面积的50%。二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返乡农民工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亿万农民获得了重要的生产资料和可观的家庭财产,为农民就业增收、发家致富提供了新的平台。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农村、农民最大的影响是农民工失业返乡,恰恰是林改为这些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提供了机会,吸纳了大量农民工返乡务林。他们通过植树造林、发展产业、开发林下经济等方式,实现了就业增收。许多地方呈现出“城里下岗,山上创业”、“一户承包,全家就业”的可喜局面,为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稳定人心、稳定社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经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获得产权的农民急需生产资金,但是林木生长周期长,前期投入大,产出慢,农民在获取资金方面必定有困难,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贾治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劳动者与劳动对象即农民与林地的有机结合,为农民创业致富提供了十分广阔的空间。但要真正推动生产力发展,还需要资金、科技等生产要素的及时跟进。
因此,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之后,还需要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林业金融支持制度,全面增强金融对林业发展的服务能力。为了加快林业投融资改革,今年5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林业局等五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给予了政策支持,开辟了重要的资金渠道。过去,农民发展生产没有资金来源,想贷款又找不到抵押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农民拥有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农民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资产,破解了长期存在的农村信贷无抵押物的难题。《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农民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提供了政策支持,这是一项重大金融创新,是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
农村经济之所以发展缓慢,一个重大障碍就是金融难以进入农村。这一重大创新,不仅解决了林业融资难的问题,而且实际上解决了整个农村融资难的问题,这对于增加农村投资、搞活农村经济、拉动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前,贷款期限一般只有一年,这对林业生产来说,一年时间是肯定不够的,这一次把贷款期限延长到10年,考虑到了树木的生长周期,完全符合林业的实际和特点。在贷款利率方面,《指导意见》规定农民实际承担的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3倍,要求林权抵押贷款利息低于信用贷款利息,这体现了对林业、对农民扶持的精神。
《经济》:在支林惠民方面,中央林业工作会议还提出了哪些新的政策?
贾治邦: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建立健全五项支林惠民政策:一是建立健全林业投入保障、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补贴、税费扶持等林业支持保护制度,为改革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建立健全林业金融支撑制度,加大林业信贷投入,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完善财政贴息政策,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增强金融对林业发展的服务能力。三是建立健全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简化采伐审批程序,实行林木采伐分类管理,赋予森林经营者更充分的林木处置权。四是建立健全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尽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规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五是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林业合作组织,鼓励发展各类林业专业协会,为林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贴息政策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经济》:政府在农民贷款时给予贴息,这种做法与造林补贴有什么区别?贷款贴息的优越性何在?
贾治邦:林权抵押贷款,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是适应林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是用市场力量推动林业发展的重大举措。造林补贴,是一种公共财政政策,是用政府手段推进林业发展的重大措施。应当说,这两项政策都十分重要,但从资金数量和放大资金效用上看,林权抵押贷款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2007年我们与清华大学联合开展了“小额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的研究。根据清华大学的研究成果,如果政府贴息70亿元可以拉动林权抵押贷款2000亿元以上,这就能使政府的投资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经济》:据了解,在激发农民的创造性、解放农村社会生产力方面,贷款贴息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请您具体谈谈贷款贴息的优越性。
贾治邦:它有助于提高农民的发展能力,扩大农民的发展成果。广大农民之所以进城务工,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缺少发展生产的平台和资金。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刚好弥补了农民这两个缺少,这样就可以让农民“不离乡能就业,不出山能致富”。
贷款贴息对农民是很有吸引力的,因为我国林产品的市场潜力非常大。目前,我国很多产品都供过于求,但林产品供应缺口较大,市场前景非常好。林业虽然不是利润率特别高的产业,却是具有特殊功能、长期有利可图的产业。浙江的一些农民种植冬笋,一亩年收入达到3万元,扣 除成本,净收入达到2.5万元。在林地承包到户之前,在资金筹集渠道没有拓宽之前,这种生产力是难以发挥出来的。
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实现了农村信贷史上以林权为抵押物的创新,有效解决了农村融资难的这一突出问题,从而把林业的资源优势变成了经济优势,必将有力带动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民增收,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
森林保险,消除林农的后顾之忧
《经济》:森林保险可以降低经营林业的风险,但是如果保费太高,林农投保就没有积极性;如果保费太低,保险公司又不愿意承担保险业务。那么,该如何协调这一矛盾?
贾治邦:实行森林保险,是国家制定的重大政策,既可以拓展金融业务,又可以消除广大林农经营林业的后顾之忧。
国务院已经明确,将森林保险纳入国家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范围,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森林的保险费给予补贴。从2009年起,中央财政已在福建、江西、湖南三省开展森林保险保费补偿试点工作,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保费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补贴30%的保费。至于林农交多少保费,建立什么样的保险模式,目前正在探索。我相信一定会找到一种科学的模式。
《经济》:请您谈谈实行森林保险政策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些政策,我们是否会做一些相关的配套工作?
贾治邦:从方向上看,实行森林保险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化解林农经营林业的风险。
据专家研究,以平均每亩400元的造林、育林成本计算,按照综合险平均费率2%、中央财政提供30%保费补贴比例估算,如果中央财政补贴60亿元,即可转移10000亿元的林业风险责任。
总之,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是建立林业金融体系,优化信贷政策,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破解农村融资难题的有效途径,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的重要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与金融、保险部门加强合作,简化操作手续,降低交易成本,完善政策措施,有效防范风险,引导和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参与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努力实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金融事业发展的相互促进和良性循环,为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国内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作出更大的贡献。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纳入中央的关注日程,与30年前发轫于安徽小岗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具有同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6月22 23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表示。据了解,此次会议是建国60年来规格最高、也是中央就林业工作专门开的第一次会议。
“未来五年,全国25亿亩集体林地都分到户后,森林覆盖率和人工造林质量将有突飞猛进的变化。”贾治邦说。
林权抵押贷款是农村金融的重大创新
《经济》:距2008年6月8日中央10号文件发布不到四个月,我国经济就受到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进口锐减,不少企业减产、破产,大量农民工返乡,这些因素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影响吗?
贾治邦:这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国际金融危机不但没有影响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反而凸显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作用,这可以从两方面的情况来说明: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去年中央10号文件颁发后,各地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可喜成效。据统计,目前已有5个省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14个省(区、市)已全面推开,其他省(区、市)也正在进行改革试点。全国已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面积达到12.7亿亩,约占全部集体林地面积的50%。二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返乡农民工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亿万农民获得了重要的生产资料和可观的家庭财产,为农民就业增收、发家致富提供了新的平台。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农村、农民最大的影响是农民工失业返乡,恰恰是林改为这些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提供了机会,吸纳了大量农民工返乡务林。他们通过植树造林、发展产业、开发林下经济等方式,实现了就业增收。许多地方呈现出“城里下岗,山上创业”、“一户承包,全家就业”的可喜局面,为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稳定人心、稳定社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经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获得产权的农民急需生产资金,但是林木生长周期长,前期投入大,产出慢,农民在获取资金方面必定有困难,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贾治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劳动者与劳动对象即农民与林地的有机结合,为农民创业致富提供了十分广阔的空间。但要真正推动生产力发展,还需要资金、科技等生产要素的及时跟进。
因此,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之后,还需要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林业金融支持制度,全面增强金融对林业发展的服务能力。为了加快林业投融资改革,今年5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林业局等五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给予了政策支持,开辟了重要的资金渠道。过去,农民发展生产没有资金来源,想贷款又找不到抵押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农民拥有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农民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资产,破解了长期存在的农村信贷无抵押物的难题。《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农民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提供了政策支持,这是一项重大金融创新,是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
农村经济之所以发展缓慢,一个重大障碍就是金融难以进入农村。这一重大创新,不仅解决了林业融资难的问题,而且实际上解决了整个农村融资难的问题,这对于增加农村投资、搞活农村经济、拉动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前,贷款期限一般只有一年,这对林业生产来说,一年时间是肯定不够的,这一次把贷款期限延长到10年,考虑到了树木的生长周期,完全符合林业的实际和特点。在贷款利率方面,《指导意见》规定农民实际承担的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3倍,要求林权抵押贷款利息低于信用贷款利息,这体现了对林业、对农民扶持的精神。
《经济》:在支林惠民方面,中央林业工作会议还提出了哪些新的政策?
贾治邦: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建立健全五项支林惠民政策:一是建立健全林业投入保障、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补贴、税费扶持等林业支持保护制度,为改革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建立健全林业金融支撑制度,加大林业信贷投入,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完善财政贴息政策,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增强金融对林业发展的服务能力。三是建立健全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简化采伐审批程序,实行林木采伐分类管理,赋予森林经营者更充分的林木处置权。四是建立健全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尽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规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五是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林业合作组织,鼓励发展各类林业专业协会,为林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贴息政策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经济》:政府在农民贷款时给予贴息,这种做法与造林补贴有什么区别?贷款贴息的优越性何在?
贾治邦:林权抵押贷款,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是适应林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是用市场力量推动林业发展的重大举措。造林补贴,是一种公共财政政策,是用政府手段推进林业发展的重大措施。应当说,这两项政策都十分重要,但从资金数量和放大资金效用上看,林权抵押贷款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2007年我们与清华大学联合开展了“小额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的研究。根据清华大学的研究成果,如果政府贴息70亿元可以拉动林权抵押贷款2000亿元以上,这就能使政府的投资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经济》:据了解,在激发农民的创造性、解放农村社会生产力方面,贷款贴息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请您具体谈谈贷款贴息的优越性。
贾治邦:它有助于提高农民的发展能力,扩大农民的发展成果。广大农民之所以进城务工,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缺少发展生产的平台和资金。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刚好弥补了农民这两个缺少,这样就可以让农民“不离乡能就业,不出山能致富”。
贷款贴息对农民是很有吸引力的,因为我国林产品的市场潜力非常大。目前,我国很多产品都供过于求,但林产品供应缺口较大,市场前景非常好。林业虽然不是利润率特别高的产业,却是具有特殊功能、长期有利可图的产业。浙江的一些农民种植冬笋,一亩年收入达到3万元,扣 除成本,净收入达到2.5万元。在林地承包到户之前,在资金筹集渠道没有拓宽之前,这种生产力是难以发挥出来的。
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实现了农村信贷史上以林权为抵押物的创新,有效解决了农村融资难的这一突出问题,从而把林业的资源优势变成了经济优势,必将有力带动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民增收,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
森林保险,消除林农的后顾之忧
《经济》:森林保险可以降低经营林业的风险,但是如果保费太高,林农投保就没有积极性;如果保费太低,保险公司又不愿意承担保险业务。那么,该如何协调这一矛盾?
贾治邦:实行森林保险,是国家制定的重大政策,既可以拓展金融业务,又可以消除广大林农经营林业的后顾之忧。
国务院已经明确,将森林保险纳入国家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范围,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森林的保险费给予补贴。从2009年起,中央财政已在福建、江西、湖南三省开展森林保险保费补偿试点工作,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保费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补贴30%的保费。至于林农交多少保费,建立什么样的保险模式,目前正在探索。我相信一定会找到一种科学的模式。
《经济》:请您谈谈实行森林保险政策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些政策,我们是否会做一些相关的配套工作?
贾治邦:从方向上看,实行森林保险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化解林农经营林业的风险。
据专家研究,以平均每亩400元的造林、育林成本计算,按照综合险平均费率2%、中央财政提供30%保费补贴比例估算,如果中央财政补贴60亿元,即可转移10000亿元的林业风险责任。
总之,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是建立林业金融体系,优化信贷政策,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破解农村融资难题的有效途径,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的重要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与金融、保险部门加强合作,简化操作手续,降低交易成本,完善政策措施,有效防范风险,引导和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参与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努力实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金融事业发展的相互促进和良性循环,为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国内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