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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全面推行“四制”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是基本建设单位基本任务。本文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人员全程参与项目及独立建帐核算、财务竣工决算四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探析,并进一步提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全程参与;独立建帐
一、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基本建设投资涉及领域广,资金规模大,社会影响力高,在工作中应充分认识到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通过对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可以进一步控制建设规模、改善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坚持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基本建设资金,对实现支持国家重点建设,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力
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很多,当前诸多项目建设单位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停留在应付检查阶段,不能很好地理解内部控制建设在具体工作中的意义,这将会在工作中造成诸多风险,管理控制执行不力,包括不严格执行概预算投资,对于超预算等未履行预算调整手续,未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造成越权或无权处理,没有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建设项目价款结算管理不严格,价款结算不及时,项目资金不落实,使用管理混乱,竣工验收不规范,最终将会造成因把关不严,可能导致工程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隐患等相关问题的出现。
2.财务人员未能全过程参与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是临时组建,常以办公室命名, 没有设立单独的财务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人员财务基础薄弱,没有足够的基本建设相关知识。财务人员如果仅仅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不主动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根据项目管理的具体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财务帐套设置,财务管理工作中就会在整个工作中造成被动应付的局面,实际工作中不能很好的发挥项目财务管理的职能,财务目标不能很好的得以实现。
3.项目资金未能独立建账核算
资金未能独立核算,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与单位其他资金在一个账套,没有分开核算。将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与单位其他资金收与支在一个账套中混合使用,没有能够分开单独核算每项资金的来源与支出,即不能保障资金的按规定用途使用也不能全面正确反映基本建设经济内容,有可能造成建设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等风险的发生。
4.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建设单位没有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能有效控制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造成项目成本资源的浪费。没有按照项目进度支付工程价款;无计划、超计划申请使用资金;自行扩大计划支出申请范围;未按规定的程序申请使用资金,造成滞留、拖欠项目建设资金等问题。
5.忽视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
建设单位重视项目前期、项目建设期,反而忽视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项目只要完成工程竣工审计,按合同规定一年后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就可支付质保金,完不完成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对施工方无关,做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时则需要施工方提供相关材料,但是如果施工方已收取全部工程款,则不能很好地配合建设单位财务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不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不能完整反映项目投资完成额及建设成本,不仅影响项目投资效益,也加重了基建投资支出,可能导致竣工决算失真风险,以至影响与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不能真实完整地映资产,工程结余资金不能及时处理或上缴,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
三、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资金安全
建设单位应加强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强化项目运行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四制”管理制度,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基本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手册》《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以及相关配套的管理办法,如实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依法、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对各级政府安排的财政基本建设资金,要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计划管理、防止挪用、占压和流失,全过程财政监管实施反腐倡廉,建立实施有效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投资计划;建立健全审批、决策、预算、跟踪审计、竣工决算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将各项经济活动划分到具体岗位,按岗位确定任务、职责和权限,重大项目资金支付实行集体联签制度,预算申请,资金下达,项目资金拨付等,根据不同业务内容,设置不同的资金申请表,行使项目资金日常核算管理,按规定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建设资金余额表和年度财务预决算等资料,对于不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的,财政部门行使监督职能有权停止拨款,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财务人员全过程参与项目建设
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单独设置财务部门或也可从财政部门委派专业财务人员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人员应熟悉了解基本建设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人员将各科室上报在各流程中产生的与相关的财务资料数据进行整理归档。计划部门与财务部门并为一个部门,将计划财务工作贯穿基本建设全过程,全程参与监督基本建设工作,就要要从各环节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不断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在基本建设中的沟通与协调作用。建设单位应重视和加强基建财会人员队伍的培训、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使财会人员更好地了解基本建设的程序、工程管理要求、财务管理相关知识等,以保证顺利、有效开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更好地参与项目建设的管理。 3.项目资金独立建账核算
“专户储蓄,专款专用”单独设置基建账套。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规范设施基本建设项目帐套,按照专项资金:“专户储蓄,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阳光操作”的原则,无论资金来源,一个项目设置一个账套。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工程,分别就每个项目设置一套账,再根据项目的具体核算内容,设置不同的会计科目,达到每个工程项目帐务核算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相关经济实质内容,做好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为项目工程有效实施奠定了基础。
4.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财务人员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年度支出预算的基础上在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作出可行性分析研究,严把审验关,按工程进度对合同中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结算程序的予以支付资金。对未按规定执行的项目管理单位,或出现质量事故、存在质量隐患、缺乏质量安全保障等现象,可采取暂停付款、限时整改、限期追回经济损失或赔偿经济损失等手段予以处理。
5.加强财务竣工决算工作
单项工程完工后应当及时进行单项工程验收和完工结算,施工单位取得工程验收报告以及完工结算书后,到财务部门按合同规定申请工程款项,施工项目完工结算书须有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等签字盖章进行确认。待项目全部完工、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总验收和竣工决算,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为了更好督促完成竣工财务决算,财政局科室为工程建设单位下达年度完成财务竣工决算任务,规定按工程审计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款,必须完成财务竣工决算后财政主管科室予以支付工程款。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视,组织财务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形成完整的项目决算资料。由于15%预留工程款促使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需要认真做好各项财务整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发改委批复立项文件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审计报告、合同、财务数据等,工程单位按规定填制《XX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报表》及说明,经财政部门相关科室审核后,作出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完工的审批,基本建设单位在拿至经财政部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完工的审批后,按规定保存建设项目档案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和相关资料的转移交付手续,进行资产产权登记、清理结转结余资金。
参考文献:
[1]张建国:《浅谈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山西财经大学学报》009年11月第31卷第2期.
[2]徐金清:《浅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会计之友》009年第8期下.
[3]宋东红:《加强科研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思考》,《会计之友》2010年第3期中.
【关键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全程参与;独立建帐
一、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基本建设投资涉及领域广,资金规模大,社会影响力高,在工作中应充分认识到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通过对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可以进一步控制建设规模、改善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坚持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基本建设资金,对实现支持国家重点建设,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力
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很多,当前诸多项目建设单位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停留在应付检查阶段,不能很好地理解内部控制建设在具体工作中的意义,这将会在工作中造成诸多风险,管理控制执行不力,包括不严格执行概预算投资,对于超预算等未履行预算调整手续,未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造成越权或无权处理,没有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建设项目价款结算管理不严格,价款结算不及时,项目资金不落实,使用管理混乱,竣工验收不规范,最终将会造成因把关不严,可能导致工程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隐患等相关问题的出现。
2.财务人员未能全过程参与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是临时组建,常以办公室命名, 没有设立单独的财务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人员财务基础薄弱,没有足够的基本建设相关知识。财务人员如果仅仅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不主动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根据项目管理的具体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财务帐套设置,财务管理工作中就会在整个工作中造成被动应付的局面,实际工作中不能很好的发挥项目财务管理的职能,财务目标不能很好的得以实现。
3.项目资金未能独立建账核算
资金未能独立核算,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与单位其他资金在一个账套,没有分开核算。将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与单位其他资金收与支在一个账套中混合使用,没有能够分开单独核算每项资金的来源与支出,即不能保障资金的按规定用途使用也不能全面正确反映基本建设经济内容,有可能造成建设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等风险的发生。
4.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建设单位没有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能有效控制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造成项目成本资源的浪费。没有按照项目进度支付工程价款;无计划、超计划申请使用资金;自行扩大计划支出申请范围;未按规定的程序申请使用资金,造成滞留、拖欠项目建设资金等问题。
5.忽视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
建设单位重视项目前期、项目建设期,反而忽视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项目只要完成工程竣工审计,按合同规定一年后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就可支付质保金,完不完成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对施工方无关,做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时则需要施工方提供相关材料,但是如果施工方已收取全部工程款,则不能很好地配合建设单位财务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不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不能完整反映项目投资完成额及建设成本,不仅影响项目投资效益,也加重了基建投资支出,可能导致竣工决算失真风险,以至影响与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不能真实完整地映资产,工程结余资金不能及时处理或上缴,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
三、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资金安全
建设单位应加强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强化项目运行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四制”管理制度,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基本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手册》《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以及相关配套的管理办法,如实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依法、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对各级政府安排的财政基本建设资金,要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计划管理、防止挪用、占压和流失,全过程财政监管实施反腐倡廉,建立实施有效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投资计划;建立健全审批、决策、预算、跟踪审计、竣工决算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将各项经济活动划分到具体岗位,按岗位确定任务、职责和权限,重大项目资金支付实行集体联签制度,预算申请,资金下达,项目资金拨付等,根据不同业务内容,设置不同的资金申请表,行使项目资金日常核算管理,按规定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建设资金余额表和年度财务预决算等资料,对于不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的,财政部门行使监督职能有权停止拨款,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财务人员全过程参与项目建设
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单独设置财务部门或也可从财政部门委派专业财务人员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人员应熟悉了解基本建设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人员将各科室上报在各流程中产生的与相关的财务资料数据进行整理归档。计划部门与财务部门并为一个部门,将计划财务工作贯穿基本建设全过程,全程参与监督基本建设工作,就要要从各环节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不断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在基本建设中的沟通与协调作用。建设单位应重视和加强基建财会人员队伍的培训、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使财会人员更好地了解基本建设的程序、工程管理要求、财务管理相关知识等,以保证顺利、有效开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更好地参与项目建设的管理。 3.项目资金独立建账核算
“专户储蓄,专款专用”单独设置基建账套。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规范设施基本建设项目帐套,按照专项资金:“专户储蓄,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阳光操作”的原则,无论资金来源,一个项目设置一个账套。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工程,分别就每个项目设置一套账,再根据项目的具体核算内容,设置不同的会计科目,达到每个工程项目帐务核算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相关经济实质内容,做好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为项目工程有效实施奠定了基础。
4.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财务人员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年度支出预算的基础上在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作出可行性分析研究,严把审验关,按工程进度对合同中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结算程序的予以支付资金。对未按规定执行的项目管理单位,或出现质量事故、存在质量隐患、缺乏质量安全保障等现象,可采取暂停付款、限时整改、限期追回经济损失或赔偿经济损失等手段予以处理。
5.加强财务竣工决算工作
单项工程完工后应当及时进行单项工程验收和完工结算,施工单位取得工程验收报告以及完工结算书后,到财务部门按合同规定申请工程款项,施工项目完工结算书须有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等签字盖章进行确认。待项目全部完工、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总验收和竣工决算,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为了更好督促完成竣工财务决算,财政局科室为工程建设单位下达年度完成财务竣工决算任务,规定按工程审计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款,必须完成财务竣工决算后财政主管科室予以支付工程款。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视,组织财务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形成完整的项目决算资料。由于15%预留工程款促使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需要认真做好各项财务整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发改委批复立项文件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审计报告、合同、财务数据等,工程单位按规定填制《XX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报表》及说明,经财政部门相关科室审核后,作出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完工的审批,基本建设单位在拿至经财政部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完工的审批后,按规定保存建设项目档案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和相关资料的转移交付手续,进行资产产权登记、清理结转结余资金。
参考文献:
[1]张建国:《浅谈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山西财经大学学报》009年11月第31卷第2期.
[2]徐金清:《浅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会计之友》009年第8期下.
[3]宋东红:《加强科研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思考》,《会计之友》2010年第3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