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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管理采用的是“单一治理”模式。作为一个历史产物,今天,这种模式遇到极大的挑战,其弊端日益显现。面对社会管理中公共产品相对短缺、职能越位现象严重、管理手段陈旧单一和与民争利时有发生等问题,“共同治理”理念被提出来,该理念顺应了时代要求,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重要现实意义。公众是“共同治理”理念的主体之一,从物质、制度、效率、动力和组织等方面为其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保证是值得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