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民族语文政策是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具体体现。多年来,呼和浩特市全面落实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呼和浩特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首府地区蒙古语文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维护民族平等团结和社会政治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