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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从理论上来说,撤回商标异议申请是商标异议人行使异议处分权的一种具体形式,也是商标局终结商标异议案件的方式之一,可有效节约商标异议审理资源,具备相当的合理性。因此,尽管《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并未将撤回商标异议的程序、条件等予以明确的规定,但商标局制定发布的商标申请书式中依然包含有《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