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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发[1998]27号),省粮食局、人民银行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工商银行省分行、农业银行省分行制定了《关于实施粮食企业附营业务与收储业务分离的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