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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威拉德·赫斯特教授在 2 0世纪下半叶使美国法律史研究走出了专注于法律自身演变的所谓法律内史的黑盒子 ,转而从法律和社会的相互作用中探讨美国法律的历史发展 ,在法律史学界掀起了一场“赫斯特革命” ,结果使美国法律史研究经历了一次群星荟萃的学术复兴。尽管“赫斯特革命”的局限性在世纪之交时变得日益明显 ,但它在美国法律史研究中的主流地位仍未动摇。因此 ,不研究赫斯特和他的影响 ,就不可能有新的突破 ,对于在美国法律史研究上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学术界来说 ,就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