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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程投资是否受国际投资法的调整始终存在争议,按照现在国际投资法关于跨国投资的定义,返程投资也属于其规范的对象,但深究其设立的原因以及审视将其视为外资的诸多不利后果,我们应当重新审视国际投资法对于返程投资的一般规定,应当充分考虑返程投资的目的,结合其设立的目的以及投资的方向制定不同的制度对其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