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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规划强调“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它置于深化改革的首位,因为这不是一般行政事务性改革,而是要以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为重要内容的政府体制改革。这是关系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定位与改革问题。胡锦涛主席前不久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7次学习会议上讲话,对政府体制改革问题做了极为深刻的阐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表明,政府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把政府建设成一个履行公共服务的“公共服务型政府”。这也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然而我国政府长期以来不仅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同时又履行庞大的国有资产(特别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职能,即政府身兼有两种不同的身份和不同职能,这就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