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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于直觉,启发式是一种能够有效节约认知资源的认知过程.但同时启发式通常也是一种认知偏差,特别是在刑事侦查的工作中.刑侦活动作为一种认知活动,其模糊性为锚定式启发式和可得性启发式的形成提供了契机.此外,公安、检察和法院三机关的流水作业特点,很容易让错误的“锚”传递到最终的法院判决,从而对整个案件的定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让刑侦人员意识到这种认知偏差的存在,对于减少锚定式启发式和可得性启发式等认知偏差的影响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出发,展开对刑事侦查中错案成因的探讨,为其形成提供可能的解释以及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