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税收与政治是天生的孪生兄弟,推进我国税收体制的改革会倒逼我国社会的法治化和民主化进程,国际化视角下的中国税制改革必然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本文首先阐述了中国税制改革的现实意义与迫切性,基于国际化的视角具体阐述了税制改革应遵循的方向与原则,最后对于我国税制的改革作出了展望。
[关键词]税制改革 国际化 民生
一、中国税制改革关系国计民生
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在我国的财政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分税制的财政体制使我国财政取得了长远的进步,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有了清晰的划分,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大大增强,形成了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税体制框架,促进了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税制改革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表明税收不仅仅是简单的税负议题,而是改变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政治议题。历史上朝代的兴衰更替与税负有着密切的相关性,藏富于民的低税负促使了民富国强,横征暴敛的高税负导致了朝廷的腐败与民间的起义,因此税收自古至今都是影响政治稳定的头等大事。
二、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倒逼”我国税制改革
当前社会各界热议的物业税,是最热门、最受社会各界关注、牵动所有国民神经的一个税种,这与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现状有关。收入分配差距主要体现在房产的分配不均上,大陆富豪排行榜的前20名中大部分是房地产相关人士,近年来由于制造业的不景气,导致大量流动性资金流入房市和股市,导致房地产严重背离其真实价值,从上海10多万1平米的“汤臣一品”奢华建筑,到三线城市4000元1平米的商品房,房产的属性由必需品变为了“奢侈品”。刚性的住房需求成为了平民基层一辈子的奋斗梦想,带来了不和谐的阶层对立情绪。因此政府的决策层研究拟开征物业税,以物业税遏制畸形的高房价,由此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现状,并缓和社会阶层对立的严重情绪。然而由于税收“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导致物业税牵扯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格局重新分配,物业税的开征会伤及到一大批既得利益群体。由于税收调控的宏观性,物业税出台的同时,会打击一部分暴富群体的非法收入,也会误伤一部分通过辛勤劳动的中产阶级的利益,但是中低阶层收入群体的利益会有很大的改进。因此税制改革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需要考虑本国的特殊国情,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背景,国际上可供直接借鉴的经验不多。因此,在中国通过循序渐进的增量式改革显得尤为必要。
三、国际化视角下的中国税制改革的方向与原则
1.税制改革应发挥收入分配调节职能
税制改革的重要方向是,藏富于民、改善民生,降低中低阶层的税负,释放这一阶层的巨大消费潜力,重点培养一个庞大的中产阶层,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政治的民主化。提高最富裕阶层的税负,遏制畸高的收入分配差距现状。我国的GDP已跃居全球第二,因此最富裕的高收入群体有义务去承担相应的转移支付责任,让这一部分先富的群体带动后富裕的群体,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富裕。
2.适度下放部分财权于地方政府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也存在着中央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分配不均的现状,“中央财政喜气洋洋、省级财政响响当当,县级财政哭爹喊娘,乡镇财政名存实亡”,由于地方财政收入的匮乏,造就了1994年以后“跑部钱进”和“卖地财政”现象愈演愈烈。“跑部钱进”指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更多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通过“跑部”向国家部委要钱,卖地财政是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匮乏的情况下,通过炒高地皮来获取财政收入。两者都引发了经济领域的腐败,政府拆迁所引发的民间与地方政府的冲突源于卖地财政,脱离价值本位的房价使得“蜗居”成为民生之痛,泡沫化的房价为我国的经济危机埋下了深深的隐患。在肯定分税制的正面效应的同时,可考虑对分税制进行适度改良,使中央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分配均衡一些,在财政分权过程中让利于基层政府,在初次分配给予基层政府更多的财权,从而避免“跑部前进”的腐败现象。适度分权于地方政府,有利于解决“跑部钱进”和基层教育以及社会保障等问题。
3.中国税收体制改革应遵循法治化原则
税收体制的现实改良路径是,在符合现实可能性的大框架下大胆进行税收体制的变革,税收体制改革应遵循法治化原则,缺乏法治化的框架,再好的制度设计也只能流于形式。税收征管体制、税种设计、税种出台均应通过高级别的法律条文来加以规定,在具备约束力的法律框架下,渐进式地推进我国的税制改革。我国的税制改革应具有创新性思维,在维持宏观调控的整体框架下,具体地突破现有的税制设计和税法条文,构建更完善的税收制度体系。
税收征管体制的完善和税收诚信体系的建设是改革中最为现实的前奏,尽管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已取得了很大改善,电子信息化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有,有必要将所有的征税环节都通过电子信息系统,通过公开化的制度设计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通过程序化、无纸化的模式提高征管效率。我国银行体系推出的征信系统对民众遵守商业信誉就起了很好的作用,尤其是征信黑名单的设立,使得信用不良贷款大大减少,如果公民上了征信黑名单,就意味着一辈子的污点,除非一辈子不和银行打交道,否则征信系统的信用记录将会伴随终生。这个征信系统充分说明了,制度对于行为的决定性作用。邓小平同志曾说过,“一个不好的制度好人也会变坏人”。西方国家市民遵纪守法的行为并不是源于西方国民的素质的高尚,而是由于制度设计的严谨和完善。一个法制化的征信系统会使市民无论是在交水电费、交房租、交学费,都会如实上交,因为所有的税费都可以通过电子系统连接到每个人独一无二的账号上面,一旦有不良信用记录,就要承担严重的惩罚性后果,进而影响到国家的福利政策的享受。由于监管的严谨性和惩罚措施的威慑力,在西方社会遵守规则成为了市民的占优策略。所以贯彻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有利于推进我国的税收体制改革。
4.国际化视角下的法治化经验借鉴
关于法治化,维也纳有一个最显著的案例。在维也纳街道任何地方,汽车必须让人,即使是在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条件下,汽车也必须保障人的基本生命权。如果有汽车撞人的现象,维也纳的交通法则是首先重罚司机。据调查,维也纳交通法则的核心灵魂就是对行人生命权的无条件尊重,在维也纳只要汽车前有行人,汽车就会在很远的距离开始减速,甚至停车,以便让行人通过。相比国内新闻中频频出现的“富二代撞人”现象,维也纳的交通法则更彰显以人为本的理念。这种现象的差异的根源并不在于两国国民素质的差距,而是不同法律制度条件下公众的“占优选择”策略的不同。因此针对当前我国税收流失现象,也应通过严谨和完善的税收法律制度来加以约束,使税收领域的“权力寻租”空间大大减小,使偷逃税收的成本和代价大大提高,实现征税领域的公平正义原则,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感。
四、国际化视角下的中国税制改革的出路
1.国际化视角下的中国税制改革重在“劫富济贫”
以往研究我国税制改革都是基于我国税制改革的历史来展开,以国际化视角来研究的不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市场经济已成为全球通用的经济体制,科技进步带来生产力的提高使得各个国家受益,在民生普遍改善的情况下,我国却面临着独特的改革瓶颈和困境,“国富民穷”制约着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我国某些城市“建筑像欧洲,人民的生活像非洲”,形象的反映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与民生领域的不协调。国际化视角下的税制改革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有利于提升民生的幸福指数!国家的繁荣与安定与经济体制密不可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治化的“杀富济贫”的税收体制造就了西方社会的平等与民主,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富人享受着诸多的VIP待遇和优惠。例如,中国的商业银行对于有着巨额资产的用户实施星级标准,可以尊享不用排队的VIP待遇,尊享很多税费的优惠。这种对富人VIP待遇的体制使得“马太效应”愈加明显,因此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劫富济贫”的税收体制,对改善我国民生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2.国际化视角下的中国税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
我国的税收体制存在着诸多问题:税收征管体制的不完善,税收体制中的权力寻租现象严重:“人情税”、“说情税”,税收流失和征收过头税并存,税收征管体制法治化的缺失导致某些税收条例形同虚设,如针对富裕阶层高额边际税率无法实施。如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这种过高的边际税率摧毁了中产阶层的工作积极性,在高税负却缺乏高福利的背景下,迫使一部分高收入群体偷逃税收。而中国真正的巨富阶层其收入往往不是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其真实来源往往是多渠道的资产性收入和各种隐蔽的灰色收入。而高工资收入的群体往往只是中国社会的高级白领,比如四大会计事务所、外资企业、新东方教育行业的员工,这个群体的收入基本都可以月薪过万,较高的边际税率打击最大的是这类中产精英,让这个阶层来承担“富裕者的税负”,其实是打击了一个正在崛起的中产阶层,税收收入分配调控的方向性出现了偏差。
我国税制改革步履维艰从物业税开征可以一窥端倪,物业税的开征一直是热议的议题,但是未见有实质性的动作。相比资源税的开征,物业税的开征却一直“犹抱琵琶半遮面”。其根源在于我国的增量改革已近瓶颈状态,任何的进一步改革必须通过存量的调整来推进,因此必然会牵扯到利益格局的重新分配,已不存在所有人利益改进,而没有人利益受损的改革空间。物业税的出台必然会导致既得利益群体的利益受损,因为房产是权贵阶层财富的主要持有形式。开征物业税涉及到财产归属的公证,当政府官员拥有多套别墅的事实公之于众,会引发一系列的“官场效应”,由此引发民间的“仇富”情绪会更为严重。财产能否公证是物业税能否推出的关键所在。因此我国税收体制的改革看似是一个经济议题,其实会触及到政治体制的相应变革,税收与政治是天生的孪生兄弟,因此推进我国税收体制的改革会倒逼我国社会的法治化和民主化进程,国际化视角下的中国税制改革必然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关键词]税制改革 国际化 民生
一、中国税制改革关系国计民生
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在我国的财政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分税制的财政体制使我国财政取得了长远的进步,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有了清晰的划分,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大大增强,形成了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税体制框架,促进了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税制改革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表明税收不仅仅是简单的税负议题,而是改变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政治议题。历史上朝代的兴衰更替与税负有着密切的相关性,藏富于民的低税负促使了民富国强,横征暴敛的高税负导致了朝廷的腐败与民间的起义,因此税收自古至今都是影响政治稳定的头等大事。
二、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倒逼”我国税制改革
当前社会各界热议的物业税,是最热门、最受社会各界关注、牵动所有国民神经的一个税种,这与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现状有关。收入分配差距主要体现在房产的分配不均上,大陆富豪排行榜的前20名中大部分是房地产相关人士,近年来由于制造业的不景气,导致大量流动性资金流入房市和股市,导致房地产严重背离其真实价值,从上海10多万1平米的“汤臣一品”奢华建筑,到三线城市4000元1平米的商品房,房产的属性由必需品变为了“奢侈品”。刚性的住房需求成为了平民基层一辈子的奋斗梦想,带来了不和谐的阶层对立情绪。因此政府的决策层研究拟开征物业税,以物业税遏制畸形的高房价,由此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现状,并缓和社会阶层对立的严重情绪。然而由于税收“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导致物业税牵扯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格局重新分配,物业税的开征会伤及到一大批既得利益群体。由于税收调控的宏观性,物业税出台的同时,会打击一部分暴富群体的非法收入,也会误伤一部分通过辛勤劳动的中产阶级的利益,但是中低阶层收入群体的利益会有很大的改进。因此税制改革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需要考虑本国的特殊国情,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背景,国际上可供直接借鉴的经验不多。因此,在中国通过循序渐进的增量式改革显得尤为必要。
三、国际化视角下的中国税制改革的方向与原则
1.税制改革应发挥收入分配调节职能
税制改革的重要方向是,藏富于民、改善民生,降低中低阶层的税负,释放这一阶层的巨大消费潜力,重点培养一个庞大的中产阶层,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政治的民主化。提高最富裕阶层的税负,遏制畸高的收入分配差距现状。我国的GDP已跃居全球第二,因此最富裕的高收入群体有义务去承担相应的转移支付责任,让这一部分先富的群体带动后富裕的群体,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同富裕。
2.适度下放部分财权于地方政府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也存在着中央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分配不均的现状,“中央财政喜气洋洋、省级财政响响当当,县级财政哭爹喊娘,乡镇财政名存实亡”,由于地方财政收入的匮乏,造就了1994年以后“跑部钱进”和“卖地财政”现象愈演愈烈。“跑部钱进”指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更多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通过“跑部”向国家部委要钱,卖地财政是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匮乏的情况下,通过炒高地皮来获取财政收入。两者都引发了经济领域的腐败,政府拆迁所引发的民间与地方政府的冲突源于卖地财政,脱离价值本位的房价使得“蜗居”成为民生之痛,泡沫化的房价为我国的经济危机埋下了深深的隐患。在肯定分税制的正面效应的同时,可考虑对分税制进行适度改良,使中央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分配均衡一些,在财政分权过程中让利于基层政府,在初次分配给予基层政府更多的财权,从而避免“跑部前进”的腐败现象。适度分权于地方政府,有利于解决“跑部钱进”和基层教育以及社会保障等问题。
3.中国税收体制改革应遵循法治化原则
税收体制的现实改良路径是,在符合现实可能性的大框架下大胆进行税收体制的变革,税收体制改革应遵循法治化原则,缺乏法治化的框架,再好的制度设计也只能流于形式。税收征管体制、税种设计、税种出台均应通过高级别的法律条文来加以规定,在具备约束力的法律框架下,渐进式地推进我国的税制改革。我国的税制改革应具有创新性思维,在维持宏观调控的整体框架下,具体地突破现有的税制设计和税法条文,构建更完善的税收制度体系。
税收征管体制的完善和税收诚信体系的建设是改革中最为现实的前奏,尽管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已取得了很大改善,电子信息化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有,有必要将所有的征税环节都通过电子信息系统,通过公开化的制度设计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通过程序化、无纸化的模式提高征管效率。我国银行体系推出的征信系统对民众遵守商业信誉就起了很好的作用,尤其是征信黑名单的设立,使得信用不良贷款大大减少,如果公民上了征信黑名单,就意味着一辈子的污点,除非一辈子不和银行打交道,否则征信系统的信用记录将会伴随终生。这个征信系统充分说明了,制度对于行为的决定性作用。邓小平同志曾说过,“一个不好的制度好人也会变坏人”。西方国家市民遵纪守法的行为并不是源于西方国民的素质的高尚,而是由于制度设计的严谨和完善。一个法制化的征信系统会使市民无论是在交水电费、交房租、交学费,都会如实上交,因为所有的税费都可以通过电子系统连接到每个人独一无二的账号上面,一旦有不良信用记录,就要承担严重的惩罚性后果,进而影响到国家的福利政策的享受。由于监管的严谨性和惩罚措施的威慑力,在西方社会遵守规则成为了市民的占优策略。所以贯彻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有利于推进我国的税收体制改革。
4.国际化视角下的法治化经验借鉴
关于法治化,维也纳有一个最显著的案例。在维也纳街道任何地方,汽车必须让人,即使是在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条件下,汽车也必须保障人的基本生命权。如果有汽车撞人的现象,维也纳的交通法则是首先重罚司机。据调查,维也纳交通法则的核心灵魂就是对行人生命权的无条件尊重,在维也纳只要汽车前有行人,汽车就会在很远的距离开始减速,甚至停车,以便让行人通过。相比国内新闻中频频出现的“富二代撞人”现象,维也纳的交通法则更彰显以人为本的理念。这种现象的差异的根源并不在于两国国民素质的差距,而是不同法律制度条件下公众的“占优选择”策略的不同。因此针对当前我国税收流失现象,也应通过严谨和完善的税收法律制度来加以约束,使税收领域的“权力寻租”空间大大减小,使偷逃税收的成本和代价大大提高,实现征税领域的公平正义原则,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感。
四、国际化视角下的中国税制改革的出路
1.国际化视角下的中国税制改革重在“劫富济贫”
以往研究我国税制改革都是基于我国税制改革的历史来展开,以国际化视角来研究的不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市场经济已成为全球通用的经济体制,科技进步带来生产力的提高使得各个国家受益,在民生普遍改善的情况下,我国却面临着独特的改革瓶颈和困境,“国富民穷”制约着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我国某些城市“建筑像欧洲,人民的生活像非洲”,形象的反映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与民生领域的不协调。国际化视角下的税制改革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有利于提升民生的幸福指数!国家的繁荣与安定与经济体制密不可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治化的“杀富济贫”的税收体制造就了西方社会的平等与民主,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富人享受着诸多的VIP待遇和优惠。例如,中国的商业银行对于有着巨额资产的用户实施星级标准,可以尊享不用排队的VIP待遇,尊享很多税费的优惠。这种对富人VIP待遇的体制使得“马太效应”愈加明显,因此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劫富济贫”的税收体制,对改善我国民生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2.国际化视角下的中国税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
我国的税收体制存在着诸多问题:税收征管体制的不完善,税收体制中的权力寻租现象严重:“人情税”、“说情税”,税收流失和征收过头税并存,税收征管体制法治化的缺失导致某些税收条例形同虚设,如针对富裕阶层高额边际税率无法实施。如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这种过高的边际税率摧毁了中产阶层的工作积极性,在高税负却缺乏高福利的背景下,迫使一部分高收入群体偷逃税收。而中国真正的巨富阶层其收入往往不是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其真实来源往往是多渠道的资产性收入和各种隐蔽的灰色收入。而高工资收入的群体往往只是中国社会的高级白领,比如四大会计事务所、外资企业、新东方教育行业的员工,这个群体的收入基本都可以月薪过万,较高的边际税率打击最大的是这类中产精英,让这个阶层来承担“富裕者的税负”,其实是打击了一个正在崛起的中产阶层,税收收入分配调控的方向性出现了偏差。
我国税制改革步履维艰从物业税开征可以一窥端倪,物业税的开征一直是热议的议题,但是未见有实质性的动作。相比资源税的开征,物业税的开征却一直“犹抱琵琶半遮面”。其根源在于我国的增量改革已近瓶颈状态,任何的进一步改革必须通过存量的调整来推进,因此必然会牵扯到利益格局的重新分配,已不存在所有人利益改进,而没有人利益受损的改革空间。物业税的出台必然会导致既得利益群体的利益受损,因为房产是权贵阶层财富的主要持有形式。开征物业税涉及到财产归属的公证,当政府官员拥有多套别墅的事实公之于众,会引发一系列的“官场效应”,由此引发民间的“仇富”情绪会更为严重。财产能否公证是物业税能否推出的关键所在。因此我国税收体制的改革看似是一个经济议题,其实会触及到政治体制的相应变革,税收与政治是天生的孪生兄弟,因此推进我国税收体制的改革会倒逼我国社会的法治化和民主化进程,国际化视角下的中国税制改革必然会牵一发而动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