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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与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信条之一——生产资料公有制相反,社会主义国家欢迎外国私人企业投资已成为一种新现象。从1967年至1982年,先后已有11个社会主义国家出于各自的政治经济原因采取了接受外国投资的政策。这些国家有南斯拉夫、匈牙利、罗马尼亚、波兰、越南、保加利亚、中国、古巴、蒙古等。苏联、民主德国、捷克斯洛伐克等国没有采取这种政策,尽管他们并不排斥与外资合作,但他们本身是东欧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而北朝鲜和阿尔巴尼亚则坚决反对外国在本国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