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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2日,为做好2017年的去产能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证监会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地条钢"产能依法彻底退出;加强钢铁行业有效供给,避免价格大起大落;2017年退出粗钢产能5000万吨左右;企业兼并重组迈出新步伐,取得实质性进展;严格履行职工安置程序,多方开辟职工安置途径,努力做到职工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妥善处置企业债务,明确资产处置政策;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