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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对农地享有使用权,但不得抵押融资,这在一定程度上抹杀了农地的财产性,阻碍了农村金融的发展。通过修改与农地抵押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建立农地抵押登记、价值评估及农地抵押风险控制等制度,允许农民对农地享有抵押的权利,拓宽农民融资渠道,发挥农地作为用益物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