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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背景
2003年12月31日,美国虾贸易委员会向美国商务部(DOC)申请对来自巴西、中国、厄瓜多尔、印度、越南和泰国的进口虾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2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以上六国的虾在美国市场上倾销并对美国虾工业造成损害。2004年7月28日,DOC初裁六国虾倾销。
二、印度对美国虾反倾销指控的应对措施
行业协会在印度水产品出口中起重要作用。海产品出口商协会(SEAI)是最重要的水产品行业协会。当得知美国对印度虾反倾销立案时,该组织制定了在不同条件下的应对方案,并派有经验的代表团到华盛顿谈判,同时聘请代理律师。为免除成员的后顾之忧,SEAI为成员的法律诉讼过程提供大部分经费。在这个案件中,估计需要7亿印度卢比,其中将由SEAI承担4亿,剩下的3亿按照各公司在美国市场的出口份额由各公司承担。同时,SEAI又在美国国内寻求进口商和批发商的支持,因为他们也担心持续的贸易战会影响虾的供应并进而损害自己的利益。在美国进口商和批发商的压力下,已经有十几位议员向美国商务代表写信,要求公正合理地解决问题,并修改伯德法案(该法案规定把海关征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一部分分给提起调查的公司以提高美国企业发起反倾销的积极性)。
尽管2004年12月20日DOC仍终裁六国虾倾销,但印度的倾销幅度已由初裁的3.56%~27.49%下降为5.02%~13.42%。并且,在2004年4月26日举行的WTO贸易规则协商会议上,美国也同意对伯德法案进行修改,使之与WTO规则相符。至此,这起由虾出口所引起的反倾销调查得到较好地解决。
三、从印度应对美国虾反倾销案中得到的启示
1.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以行业协会为基础的反倾销预警机制
由于反倾销不是针对单个企业,而是针对一个行业,一类产品。因此,在反倾销中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作用,协调企业间的关系,组织企业的应诉与申诉工作。在这次虾反倾销案中,印度海产品出口商协会承担了收集资料、提供信息、聘请律师、组织协调等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WTO 规则下, 政府的职能特别是对企业的公开保护越来越少, 而单个企业因势单力薄又难以面对和承担应对贸易摩擦的相应成本, 这就需要行业协会在协调市场价格及应对倾销、反倾销等行动中发挥作用。行业协会贴近企业,了解企业的情况和需求,可以得到第一手信息,能建立与国外政府部门、国外同行业协会、进口商协会及相关组织、律师的联系, 形成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 预测、监控国际贸易争端和可能的反倾销趋势并及时通报出口企业。行业协会所具有的特殊地位和信息优势使其可以在出口预警机制中充当沟通和协调的角色。
由于我国的行业协会①大多是从政府职能部门脱离转化而来,普遍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和足够的动力,与企业联系不紧密,故在反倾销诉讼中还没有形成有效的运作机制以帮助企业了解行业信息,联系本行业的企业联合提起申诉,提供法律指导等。据2003年浙江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对全省行业协会发展状况的抽样调查表明制约行业协会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政府放权不够,行业协会功能太弱;二是行业协会缺乏政府的政策扶持。因此,政府应该加快立法进程, 准确界定行业协会的地位和功能,充分发挥组织的力量,增强应对国外贸易壁垒的实力。
2.与进口商合作,积极应诉
在反倾销中,需要交纳反倾销税的是进口商而不是出口商,所以进口商一般都会积极配合出口商应诉。在印度虾案中,SEAI积极寻求美国进口商的支持,进口商和批发商联合向国会施加压力,而美国国内相关部门(如食品加工业)也以影响就业为由向美国政府施压,这样DOC和ITC不得不从各方面进行权衡。
我国企业在面对反倾销案时应诉率偏低。因为反倾销是针对一类产品,而应诉则要付出巨大代价,一些企业就抱有“搭便车”的想法,这大大提高了诉讼方胜诉的几率,助长了其贸易保护行为。事实上,这些企业的想法是相当错误的。比如这次的虾反倾销案中,中国也有部分企业进行了应诉,DOC终裁中国35家应诉企业的平均加权税率为55.22%,非应诉企业平均加权税率为112.81%。另外,根据欧盟的规定,如果应诉企业通过申请市场经济地位或个案待遇并取得成功时,该企业所获得的待遇仅适用于该企业自己,而不适用于其他任何企业。这表明谁应诉,谁受益。此外,反倾销具有连锁效应,如果不积极应诉,本国其他产品也容易遭到该国反倾销,甚至别国也会效仿实施反倾销。因此,积极应诉是非常重要的。
3.费用如何分摊
反倾销案的应诉与申诉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需要花费巨额的费用,这绝非是一两个企业能承担得起的。所以,由企业的联合体——行业协会出面解决可以大大减轻单个企业承担诉讼费的压力。在印度虾案中,SEAI承担了绝大部分费用,余下的按照公司出口美国的数量和份额由公司承担。我国也可以考虑按行业协会成员的销售额或产量的一定比例建立行业反倾销应诉基金,这样就能将企业的反倾销收益与为此支付的费用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为了支持我国企业反倾销,政府也可以为反倾销基金提供一定经费,使企业获得较好的反倾销诉讼资金方面的支持。现在我国浙江、广东等省已经建立了一些反倾销应诉基金,如佛山中小陶企反倾销基金等,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参考文献:
[1]陶金国 反倾销:地方行业协会的优势及功能[J].国际贸易问题.2006(2)
[2]陈金伟陈照贤等:浙江省行业协会发展状况问卷调查分析报告[R].(2003年).中国民间组织网
2003年12月31日,美国虾贸易委员会向美国商务部(DOC)申请对来自巴西、中国、厄瓜多尔、印度、越南和泰国的进口虾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2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以上六国的虾在美国市场上倾销并对美国虾工业造成损害。2004年7月28日,DOC初裁六国虾倾销。
二、印度对美国虾反倾销指控的应对措施
行业协会在印度水产品出口中起重要作用。海产品出口商协会(SEAI)是最重要的水产品行业协会。当得知美国对印度虾反倾销立案时,该组织制定了在不同条件下的应对方案,并派有经验的代表团到华盛顿谈判,同时聘请代理律师。为免除成员的后顾之忧,SEAI为成员的法律诉讼过程提供大部分经费。在这个案件中,估计需要7亿印度卢比,其中将由SEAI承担4亿,剩下的3亿按照各公司在美国市场的出口份额由各公司承担。同时,SEAI又在美国国内寻求进口商和批发商的支持,因为他们也担心持续的贸易战会影响虾的供应并进而损害自己的利益。在美国进口商和批发商的压力下,已经有十几位议员向美国商务代表写信,要求公正合理地解决问题,并修改伯德法案(该法案规定把海关征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一部分分给提起调查的公司以提高美国企业发起反倾销的积极性)。
尽管2004年12月20日DOC仍终裁六国虾倾销,但印度的倾销幅度已由初裁的3.56%~27.49%下降为5.02%~13.42%。并且,在2004年4月26日举行的WTO贸易规则协商会议上,美国也同意对伯德法案进行修改,使之与WTO规则相符。至此,这起由虾出口所引起的反倾销调查得到较好地解决。
三、从印度应对美国虾反倾销案中得到的启示
1.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以行业协会为基础的反倾销预警机制
由于反倾销不是针对单个企业,而是针对一个行业,一类产品。因此,在反倾销中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作用,协调企业间的关系,组织企业的应诉与申诉工作。在这次虾反倾销案中,印度海产品出口商协会承担了收集资料、提供信息、聘请律师、组织协调等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WTO 规则下, 政府的职能特别是对企业的公开保护越来越少, 而单个企业因势单力薄又难以面对和承担应对贸易摩擦的相应成本, 这就需要行业协会在协调市场价格及应对倾销、反倾销等行动中发挥作用。行业协会贴近企业,了解企业的情况和需求,可以得到第一手信息,能建立与国外政府部门、国外同行业协会、进口商协会及相关组织、律师的联系, 形成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 预测、监控国际贸易争端和可能的反倾销趋势并及时通报出口企业。行业协会所具有的特殊地位和信息优势使其可以在出口预警机制中充当沟通和协调的角色。
由于我国的行业协会①大多是从政府职能部门脱离转化而来,普遍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和足够的动力,与企业联系不紧密,故在反倾销诉讼中还没有形成有效的运作机制以帮助企业了解行业信息,联系本行业的企业联合提起申诉,提供法律指导等。据2003年浙江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对全省行业协会发展状况的抽样调查表明制约行业协会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政府放权不够,行业协会功能太弱;二是行业协会缺乏政府的政策扶持。因此,政府应该加快立法进程, 准确界定行业协会的地位和功能,充分发挥组织的力量,增强应对国外贸易壁垒的实力。
2.与进口商合作,积极应诉
在反倾销中,需要交纳反倾销税的是进口商而不是出口商,所以进口商一般都会积极配合出口商应诉。在印度虾案中,SEAI积极寻求美国进口商的支持,进口商和批发商联合向国会施加压力,而美国国内相关部门(如食品加工业)也以影响就业为由向美国政府施压,这样DOC和ITC不得不从各方面进行权衡。
我国企业在面对反倾销案时应诉率偏低。因为反倾销是针对一类产品,而应诉则要付出巨大代价,一些企业就抱有“搭便车”的想法,这大大提高了诉讼方胜诉的几率,助长了其贸易保护行为。事实上,这些企业的想法是相当错误的。比如这次的虾反倾销案中,中国也有部分企业进行了应诉,DOC终裁中国35家应诉企业的平均加权税率为55.22%,非应诉企业平均加权税率为112.81%。另外,根据欧盟的规定,如果应诉企业通过申请市场经济地位或个案待遇并取得成功时,该企业所获得的待遇仅适用于该企业自己,而不适用于其他任何企业。这表明谁应诉,谁受益。此外,反倾销具有连锁效应,如果不积极应诉,本国其他产品也容易遭到该国反倾销,甚至别国也会效仿实施反倾销。因此,积极应诉是非常重要的。
3.费用如何分摊
反倾销案的应诉与申诉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需要花费巨额的费用,这绝非是一两个企业能承担得起的。所以,由企业的联合体——行业协会出面解决可以大大减轻单个企业承担诉讼费的压力。在印度虾案中,SEAI承担了绝大部分费用,余下的按照公司出口美国的数量和份额由公司承担。我国也可以考虑按行业协会成员的销售额或产量的一定比例建立行业反倾销应诉基金,这样就能将企业的反倾销收益与为此支付的费用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为了支持我国企业反倾销,政府也可以为反倾销基金提供一定经费,使企业获得较好的反倾销诉讼资金方面的支持。现在我国浙江、广东等省已经建立了一些反倾销应诉基金,如佛山中小陶企反倾销基金等,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参考文献:
[1]陶金国 反倾销:地方行业协会的优势及功能[J].国际贸易问题.2006(2)
[2]陈金伟陈照贤等:浙江省行业协会发展状况问卷调查分析报告[R].(2003年).中国民间组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