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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國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振兴乡村教育要从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做起。办好“两类学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因此,各地亟须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妥善处理撤并遗留问题,按程序恢复“两类学校”,回应人民群众就近入学的期待。还应将“两类学校”的改革发展置于乡村振兴、乡村整体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的整体格局中加以考虑。
振兴乡村教育要从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做起。办好“两类学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因此,各地亟须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妥善处理撤并遗留问题,按程序恢复“两类学校”,回应人民群众就近入学的期待。还应将“两类学校”的改革发展置于乡村振兴、乡村整体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的整体格局中加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