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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具有丰富多彩碑刻,一块立于清代光绪十五年(1889)的桂林八街《公议禁约》碑刻填补了彩调研究史料的不足。这一新发现具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印证了早期彩调剧大多以表现男欢女爱情节为内容的研究结论;二是反映了最晚在清代光绪十五年,彩调剧已经进城(广西省城,现在的桂林市)并四处传唱;三是记载了彩调剧并不是在民国,而是在清代已遭到过禁唱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