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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1年1月16日凌晨,中国第三大岛——崇明岛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飞碟近距离遭遇事件。这一事件的发生使得民风纯朴的岛民,顿时陷入到对传闻中的飞碟和外星人的恐慌之中。
公交司机,遭遇飞碟
1991年1月16日凌晨5时50分,在崇明堡镇附近的竖河公路上行驶的一辆公共汽车内,驾驶员突然看见前方低空有一旋转着的发光飞行物向他逼近。
他大吃一惊,惊叫着加大油门冲了过去,将发光飞行物抛在后面。
与此同时,除了一名乘客自述看见外,闻声而去的售票员和公共汽车上的大多数乘客却什么也没有看见。
当时,沪人正处于对UFO之类的奇异现象大开眼界的萌芽期,所以第二天的《解放日报》立即发表了主标题为《昨日凌晨崇明出现不明飞行物》、副标题为《目击者称:形似飞碟,通体透明发光》的新闻报道——
昨天凌晨5时50分,崇明公交公司堡镇中心站驾驶员黄敏和一乘客目睹了不明飞行物的奇观。
当时黄敏驾车从堡镇行驶到竖河乡电影院以东约150米处,天色仍然很暗,启明星高照。 突然,他发现西北方向约1500米高空有个白色亮点,快速向东南方向飞来,并逐渐增大、下降。
仅5秒的时间,飞行物就飞到离黄敏汽车右前方约60米处,离地面70余米高度停下了,并垂直向地面投下一束橘黄色强光,光柱直径约有10米,照得地上的一棵水杉和旁边的青菜、杂草如同白昼一样清晰。
黄敏被这意外的情景惊呆了,原来车速就很慢,这时几乎停了下来。他马上想到这就是人们传说中的飞碟,心里有些害怕。
坐在他右边的一位约50岁的男乘客大声惊呼:“看!这么亮,是什么光?”
接着,飞碟很快上升:向东南方向飞去,光点越来越小,直至消失。
黄敏说,这个飞碟呈扁圆形,底部平,直径约10米,厚度约7米;通体发光,光泽白中带黄,看上去好像由几十块透明体组成;从发现到消失,历时约20秒,停在空中约5秒,说是“停”,却仍在不断旋转。
目击飞碟,孰是孰非
这起奇特的事件几乎达到了“类第三类接触”的程度:当地人一直未从恐慌中清醒过来,因为他们听到了一个使他们恐慌的传说:飞碟是来抓人的,抓走的人一去不复返。
打破这个传说的要诀是寻找事实真相,寻找事实真相的根本是等待奇景的重现。只有科学研究的结果才可以驳斥谣传。
因此,笔者立即会同中国U-FO研究会华东地区目击报告部、上海UFO研究会的同仁组成调查小组赶到现场勘察,并在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的前提下做出判断,目击者极有可能未看到真正的飞碟。
当然有关这一事件的判明,需要有多方的旁证。寻找目击证人是我们工作的第一步。
事实上,当时在公共汽车上共有11人,而从头到尾目击U-FO的只有驾驶员黄敏和一个至今寻找不到的乘客。另一个闻“飞碟”呼声而立即探出窗外张望的售票员秦桂芳却没有看见任何发光的飞行物体。
调查小组在同一辆公交汽车的车厢内测得:驾驶员的前窗视野仰角在100以上,右窗为5°,第二扇窗为10°左右。实地测得:房屋的高度为11米,飞行物体的高度(目击者称是房屋的1.5倍)为16.5米,而飞行物体的飞行线路为右前方一右方。因此,驾驶员能够看到,而视野不受限制的售票员却未看见,岂非咄咄怪事。
再者,飞行物曾向地面喷射光束,如果按照目击者的叙述(允许存在误差)只能照射到三层楼房,而无法照射到水杉树,两者相距28米之遥;如果能照射到水杉树,那么离开车辆48米的耀眼光束,应该是任何人都可以感受到的,更何况头在窗外的售票员。
遭遇飞碟,真相大白
从上述的事实分析可知,驾驶者未看到飞碟已是确凿无疑,那么,他看到的究竟是什么物体呢?
我们在实地考察中发现,接近公路的左侧有一排平房,经询问一般在5时30分到6时开灯,而公路右侧的菜田上方则装有高压钠灯(路灯)。当路灯、车灯、路旁的屋灯,交合成灯网时,一切迎刃而解:这是在特定条件下,目击者对几组灯光综合反映在驾驶室玻璃上的灯光影像的误认。
当时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目击者首先看到的是右前窗玻璃上的亮点,其实为右前方路旁的发光路灯。因为车辆在运行,所以有飞行物(其实是路灯)越“飞”越近的感觉,这同晚上走路有月亮跟着一起走的感觉一样。
其后,左边的光源映射到漆黑的车厢内,并投影到车窗上,正应验了目击者“飞碟有一格格窗”的说法。同样由于车辆的运行,使得“一格格窗”在移动,好像“在不停地旋转”。
至于目击者看到的“一束橘黄色强光”也可以解释。原先的路灯被公共汽车上的大光灯的强光遮掩,无法分辨,然后一旦脱离强光灯的光源,路灯光便立即显示出来,它的颜色核查后正是橘黄色。
由于上述情况是在10余秒、20余米的路段内瞬间发生,所以极可能出现误认。
媒体公布,司机认可
调查小组的科学分析和判断不仅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也获得了报道此事的媒体的首肯。1991年2月20日《解放日报》以《科研部门在崇明调查得出结论:“1·16”不明飞行物与飞碟无关》为题发表了调查小组的结论——
1月16日凌晨崇明上空出现的“不明飞行物”,经有关科研部门调查分析,认为与飞碟无关。两位目击者看到的是由几组灯光(车窗玻璃和反光镜)综合反映在汽车驾驶室窗玻璃上的产物。
1月17日本报刊出有关报道后,由中国UFO研究会所属全国资料中心、华东地区目击报告部、上海UFO研究会和不明事物研究室上海分室四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小组,立即去崇明竖河乡实地调查。
在目击地点,根据目击人提供的“不明飞行物”出现的轨迹做了测量和照相,走访了周围群众。最近,调查小组通过对测量到的数据的计算及分析,得出了上述结论。
需要说明的是,事实上,我们当时就认为,而且事后再次赶到事发地验证,发现只要条件符合,类似情况经常会发生。
笔者在采访中获悉,十天之后的同一时刻,目击者在同一地段,再度目击了一个飞行物从车的右前方飞至右后方。他当即停车观察,却未发现任何异常物体。其实,目击者看到的也是路灯,两者的原理是一样的。
更重要的一个因素是,目击者事先接触过UFO方面的材料,感觉上就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这就是第三大岛“飞碟近遇”事件的真相。
公交司机,遭遇飞碟
1991年1月16日凌晨5时50分,在崇明堡镇附近的竖河公路上行驶的一辆公共汽车内,驾驶员突然看见前方低空有一旋转着的发光飞行物向他逼近。
他大吃一惊,惊叫着加大油门冲了过去,将发光飞行物抛在后面。
与此同时,除了一名乘客自述看见外,闻声而去的售票员和公共汽车上的大多数乘客却什么也没有看见。
当时,沪人正处于对UFO之类的奇异现象大开眼界的萌芽期,所以第二天的《解放日报》立即发表了主标题为《昨日凌晨崇明出现不明飞行物》、副标题为《目击者称:形似飞碟,通体透明发光》的新闻报道——
昨天凌晨5时50分,崇明公交公司堡镇中心站驾驶员黄敏和一乘客目睹了不明飞行物的奇观。
当时黄敏驾车从堡镇行驶到竖河乡电影院以东约150米处,天色仍然很暗,启明星高照。 突然,他发现西北方向约1500米高空有个白色亮点,快速向东南方向飞来,并逐渐增大、下降。
仅5秒的时间,飞行物就飞到离黄敏汽车右前方约60米处,离地面70余米高度停下了,并垂直向地面投下一束橘黄色强光,光柱直径约有10米,照得地上的一棵水杉和旁边的青菜、杂草如同白昼一样清晰。
黄敏被这意外的情景惊呆了,原来车速就很慢,这时几乎停了下来。他马上想到这就是人们传说中的飞碟,心里有些害怕。
坐在他右边的一位约50岁的男乘客大声惊呼:“看!这么亮,是什么光?”
接着,飞碟很快上升:向东南方向飞去,光点越来越小,直至消失。
黄敏说,这个飞碟呈扁圆形,底部平,直径约10米,厚度约7米;通体发光,光泽白中带黄,看上去好像由几十块透明体组成;从发现到消失,历时约20秒,停在空中约5秒,说是“停”,却仍在不断旋转。
目击飞碟,孰是孰非
这起奇特的事件几乎达到了“类第三类接触”的程度:当地人一直未从恐慌中清醒过来,因为他们听到了一个使他们恐慌的传说:飞碟是来抓人的,抓走的人一去不复返。
打破这个传说的要诀是寻找事实真相,寻找事实真相的根本是等待奇景的重现。只有科学研究的结果才可以驳斥谣传。
因此,笔者立即会同中国U-FO研究会华东地区目击报告部、上海UFO研究会的同仁组成调查小组赶到现场勘察,并在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的前提下做出判断,目击者极有可能未看到真正的飞碟。
当然有关这一事件的判明,需要有多方的旁证。寻找目击证人是我们工作的第一步。
事实上,当时在公共汽车上共有11人,而从头到尾目击U-FO的只有驾驶员黄敏和一个至今寻找不到的乘客。另一个闻“飞碟”呼声而立即探出窗外张望的售票员秦桂芳却没有看见任何发光的飞行物体。
调查小组在同一辆公交汽车的车厢内测得:驾驶员的前窗视野仰角在100以上,右窗为5°,第二扇窗为10°左右。实地测得:房屋的高度为11米,飞行物体的高度(目击者称是房屋的1.5倍)为16.5米,而飞行物体的飞行线路为右前方一右方。因此,驾驶员能够看到,而视野不受限制的售票员却未看见,岂非咄咄怪事。
再者,飞行物曾向地面喷射光束,如果按照目击者的叙述(允许存在误差)只能照射到三层楼房,而无法照射到水杉树,两者相距28米之遥;如果能照射到水杉树,那么离开车辆48米的耀眼光束,应该是任何人都可以感受到的,更何况头在窗外的售票员。
遭遇飞碟,真相大白
从上述的事实分析可知,驾驶者未看到飞碟已是确凿无疑,那么,他看到的究竟是什么物体呢?
我们在实地考察中发现,接近公路的左侧有一排平房,经询问一般在5时30分到6时开灯,而公路右侧的菜田上方则装有高压钠灯(路灯)。当路灯、车灯、路旁的屋灯,交合成灯网时,一切迎刃而解:这是在特定条件下,目击者对几组灯光综合反映在驾驶室玻璃上的灯光影像的误认。
当时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目击者首先看到的是右前窗玻璃上的亮点,其实为右前方路旁的发光路灯。因为车辆在运行,所以有飞行物(其实是路灯)越“飞”越近的感觉,这同晚上走路有月亮跟着一起走的感觉一样。
其后,左边的光源映射到漆黑的车厢内,并投影到车窗上,正应验了目击者“飞碟有一格格窗”的说法。同样由于车辆的运行,使得“一格格窗”在移动,好像“在不停地旋转”。
至于目击者看到的“一束橘黄色强光”也可以解释。原先的路灯被公共汽车上的大光灯的强光遮掩,无法分辨,然后一旦脱离强光灯的光源,路灯光便立即显示出来,它的颜色核查后正是橘黄色。
由于上述情况是在10余秒、20余米的路段内瞬间发生,所以极可能出现误认。
媒体公布,司机认可
调查小组的科学分析和判断不仅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也获得了报道此事的媒体的首肯。1991年2月20日《解放日报》以《科研部门在崇明调查得出结论:“1·16”不明飞行物与飞碟无关》为题发表了调查小组的结论——
1月16日凌晨崇明上空出现的“不明飞行物”,经有关科研部门调查分析,认为与飞碟无关。两位目击者看到的是由几组灯光(车窗玻璃和反光镜)综合反映在汽车驾驶室窗玻璃上的产物。
1月17日本报刊出有关报道后,由中国UFO研究会所属全国资料中心、华东地区目击报告部、上海UFO研究会和不明事物研究室上海分室四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小组,立即去崇明竖河乡实地调查。
在目击地点,根据目击人提供的“不明飞行物”出现的轨迹做了测量和照相,走访了周围群众。最近,调查小组通过对测量到的数据的计算及分析,得出了上述结论。
需要说明的是,事实上,我们当时就认为,而且事后再次赶到事发地验证,发现只要条件符合,类似情况经常会发生。
笔者在采访中获悉,十天之后的同一时刻,目击者在同一地段,再度目击了一个飞行物从车的右前方飞至右后方。他当即停车观察,却未发现任何异常物体。其实,目击者看到的也是路灯,两者的原理是一样的。
更重要的一个因素是,目击者事先接触过UFO方面的材料,感觉上就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这就是第三大岛“飞碟近遇”事件的真相。